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打死我也不干

今天的NPR提到娄婧美眉的故事。采访她的记者问,早知今日你还会去参加选秀节目吗?翻译过来的答案说"If you beat me to death, I wouldn't take part in that competition." 这个简直翻译机的风格啊!显然人家中文说的是“打死我也不去了”,这个英文里不是有现成的over my dead body吗。照这个翻译,搞得咱天朝动不动就对姑娘们动武一样。若不游行或上访,谁没事动不动就要打死人呢?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Any publicity is good publicity?

近日在网上看见郑州警方公开卖淫女照片的新闻,以及该新闻引发网民强烈反弹的报道,想起我很久以来的一个困惑。美国的电视节目里,我顶厌烦的一个叫 (COPS)。这个所谓的纪录片系列,就是提着摄像机跟着警察巡逻。很多嫌犯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不过是怀疑个携毒啊什么的,被警察拦下来很多也挺老实的,警察则不管3721将之“按到在地,并踏上一只脚”,显示国家机器的威风。我一直奇怪,那些疑犯的隐私不算被侵犯吗?郑州警察公开妓女照片跟COPS这个节目我觉得是基本对等的情况,可美国是多讲究隐私权的地方啊。

今天诂苟了一下,有两点惊讶。第一,居然那些嫌犯是自愿的!早期节目对面部是作了虚化处理的,后来因为同意上电视的高达90%,后期处理的成本又高,剧组干脆就放弃那些不同意上电视的了。难道美国人真的是"any kind of publicity is good publicity"的信徒啊!(来源)我以为这原则只对政客适用呢。这是典型的文化差异啊。几年前住在新加坡的朋友说,在那里乱扔垃圾被抓到不光要罚款,还让你上电视,叫全国都认识你这个“垃圾虫”。这样的惩罚对珍惜一切出镜机会的美国民众多半会失效吧?

另一个令我惊讶之处是,这个令我反感的节目居然并没有引起广泛的争议-- 通常有明显争议的东西wiki上都会提到并介绍双方观点。难道像我这么反感该节目的人太少了?为什么这个片子喜欢的人如此众多?什么人喜欢看?-- 我有我的猜测,这个prior来自最近在看的一本老书。但是,具体到这类电视节目,我已经跟图书馆索取了这篇文章 Ratings and Reality: The Persistence of the Reality Crime Genre / Mark Fishman。 其实google book上有,不过我没时间盯电脑看,也没法打印。只能跟图书馆要个能打印的pdf回头化整为零地看。

所以,待续吧。。。

另外,还有一个最高法院的案子WILSON V. LAYNE跟这个相关,若得空也来补在这篇blog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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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在此:

乐意出名的到底不是所有人。1999年最高法院就审了这么一个案子-- 警察去原告wilson家里逮捕他儿子,搭车去的还有报纸的记者和摄影师。虽然照片后来根本没见报,原告还是不爽。你们又不是警察,看什么热闹啊看? 这个案子倒是简洁,是我看过第一个一边倒的高院案子。法官们都觉得这不明摆着违法了宪法第四修正案嘛。不过,九个法官里居然八个都觉得这虽然对我们是明摆着的,警察们是老实没想到此举违法,故不知者不罪。就Stevens法官跟我意见一样,警察们装什么傻呀,记者跟你们执行公务有啥关系啊?搜查令是让他们查的吗?唉。我经常觉得很抓狂的就是对我而言"should have been perfectly obvious (Stevens大法官,请容我隔着时空跟您握握手,我太理解您了)" 的东西愣是不被接受。 这还是高院大法官之间的对话呢。我跟普通人能指望人家认同我的 perfectly obvious么。将来抓狂的时候我得好好想想这个案子

另外,好玩的案子当然大多是争议大多,故5:4的结果很多。不知道最高法院裁决是怎么分布的?(狒狒,你哥是应该干这个哈。)要是设计这么一个电子游戏,给出案子梗概,玩家猜一猜各个案子的投票结果,应该好玩,可惜市场恐怕不大。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不sci光fi

希望高中操场边的树已经秃了。豆丝也在谈中英文的对比,让我想到transliteration 风格的翻译有时有他奇异的效果。就不说国内那些搞笑的翻译机作品了,那个算错误,不算翻译。我想起的是初到新英格兰的时候,有同事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怀念加州,不喜欢东北。我说,这里的树有半年都是秃的。中文里是很常见的表达,但当我说the trees are...bald 的时候他们狂笑道 that's a good way of putting it!

今年可能不会专程去赏叶了。但其实每天经过的路上已经很美。路也是蜿蜒的有上坡下坡,房子也是有漂亮的各种风格,只要稍微换换路线,有很多秋景可看。快到家的时候有两里地都是树,没有房子,也很好。以前的西部玩的时候,大家都是一翻地图就找有没有打着绿点的风景线。我想象有一天大家开车的时候可以选择虚拟风景线--只有路况是真的,远离马路的树和花可以自己“种”,野兔和松鼠也可以放养。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可以在他每天commute的路边种满鲜花。如果你想恶作剧,也可以养些爱过马路的松鼠。撞死了松鼠的司机们第一个反应都是:希望死的是一只虚拟的松鼠吧!---- 一个几乎是永恒的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才是真的吧?

在mlc的某个兔子洞里我说过某个科幻恐怖故事的主意。就是一群人研究neuroscience的,最后就快彻底明白他们的大脑怎么工作的时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其实不存在,是虚拟的,他们的free will也是假的。啊,什么都可能是假的,包括我自己。。。我觉得这个是最大的恐怖

然而似乎这些科学家们还是感觉到自己有free will的。free will是不是只是一种illusion呢?是信任自己的感觉还是信任自己研究的证据呢?科学家中也许分裂成两派。有些也许决定不与世界分享这个结果,因为这个结果的摧毁力太大了。可能引起全世界的厌世和崩溃,导致所有人不能再享受快乐。有些也许认为科学就是为了求知,哪怕结果恐怖也应该公布。何况所谓快乐本来也是虚拟的。前一类科学家决定为了和谐把后一类科学家消灭掉 -- 何况,既然你们相信自己是虚拟的,被干掉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所有宗教的虔诚信徒,相信自己死后会和神重聚于天堂的,也仍然大多怕死。所以相信自己的存在不真实,也不表示就乐意放弃虚拟的存在。。。绕啊

这个主意是不是已经被人写过了?如有雷同,一定是貌似不谋而合

Wednesday, October 21, 2009

病后杂谈

鲁迅说,旧文人的理想有“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其实到了现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们也没有进步多少。不过是把吐半口血换成抑郁症,两个侍儿换成一辆越野车,恹恹地开到西藏去看天。

我平日不爱喝粥,但一感冒,就只想吃粥。若是躺在床上养病,就还想看红楼梦。秋天薄暮其实有些冷--再早些更好。譬如下午两点,太阳正暖,我倒在阳台上的摇椅里,裹着被子,看红楼梦。侍儿没有,但有猫两只在院子里疯打。有红叶黄叶落下,无声;有橡子落下,霹雳啪嗒。既然不得不感冒,我就尽量病得风雅一些吧。

说到粥,又想起红楼梦里,病人必定要喝梗米粥。其实梗米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米,但是加强细节是装逼的一个要旨。用较生僻的名词,也是一个法门,但不可太过生僻,否则斧凿痕迹太重。我的粥,是泰国茉莉香米煮的,泰国和茉莉都太家常了。非要把泰国改成暹逻呢,好像又太牵强。茉莉是木樨科素馨属的,那么我就说喝的是“素馨粥”吧!《红楼梦》其实我没有,是看的网上google来的,很多字都打错了。但为装逼,不妨说看的是影印版脂批红楼-- 或者更甚之,既然已经在撒谎,干脆说是《晋书》。猫两只,正经是暹逻猫 -- 波斯猫太俗,sphinx猫太变态,暹逻猫正正好。我实际上懒得下楼去泡茶,喝的是瓶装水,但也不妨说是波儿送我的桂花茶。---- 好了,这个病的级别上去了。


病后杂谈 鲁迅 
生一点病,的确也是一种福气。不过这里有两个必要条件:一要病是小病,并非什么霍乱吐泻,黑死病,或脑膜炎之类;二要至少手头有一点现款,不至于躺一天,就饿一天。这二者缺一,便是俗人,不足与言生病之雅趣的。

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着一个大愿。大愿,原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却模模糊糊,自己抓不住,说不出。他们中最特别有两位:一位是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著,恹恹的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的道理。才子本来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使一吐就是一碗或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过不几天,就雅不下去了。

我一向很少生病,上月却生了一点点。开初是每晚发热,没有力,不想吃东西,一礼拜不肯好,只得看医生。医生说是流行性感冒。好罢,就是流行性感冒。但过了流行性感冒一定退热的时期,我的热却还不退。医生从他那大皮包里取出玻璃管来,要取我的血液,我知道他在疑心我生伤寒病了,自己也有些发愁。然而他第二天对我说,血里没有一粒伤寒菌;于是注意的听肺,平常;听心,上等。这似乎很使他为难。我说,也许是疲劳罢;他也不甚反对,只是沉吟著说,但是疲劳的发热, 还应该低一点……

好几回检查了全体,没有死症,不至于呜呼哀哉是明明白白的,不过是每晚发热,没有力,不想吃东西而已,这真无异于“吐半口血”,大可享生病之福了。因为既不必写遗嘱,又没有大痛苦,然而可以不看正经书,不管柴米账,玩他几天,名称又好听,叫作“养病”。从这一天起,我就自己觉得好像有点儿“雅”了;那一位愿吐口血的才子,也就是那时躺着无事,忽然记了起来的。

Sunday, October 18, 2009

关于幸福度的伪论文

豆丝儿提出过一个 关于幸福度的衡量公式 。该公式将幸福量化为可实现的稳定生活质量(achievable stable quality of life, asQOL)和自我预期的可实现生活质量 (estimated achievable stable quality of life, estimated asQOL) 之比。(其实我觉得分子应该是achieved,即幸福度采取observed/expected的形式)

虽然豆丝说该公式已经不代表她目前的观点(personal communication, unpublished),但我仍认为它很实用(这里我给QOL一个广义的理解,包括心理上的生活质量,比如成就感,安全感,助人为乐的满足感等等)。它简单明朗地指出了人增加幸福度的两种方式: 可以从提高可实现的生活质量(asQOL)出发,但也可以降低预期(E[asQOL])。为什么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我们的绝对生活质量明显上升,但是幸福度总的来说并不提升呢?尤其是最近几十年,我明显感到周围的人表达出的郁闷和抑郁远远超过文献显示的历史水平。只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对asQOL的估计明显偏高吗?是因为我们估计的算法有错误吗?

我觉得并不是这一代人对asQOL的 estimator 跟以前有多不同,或特别好高骛远。恰恰是因为我们还在用以前的estimator,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状况。

1.自由度的增加带来对asQOL估计的困难
几十年以前,我们的上一代人享受到的自由度要少得多。在一个限制极多的社会状况下,首先,准确估计出自己的asQOL是相对容易的,因为很多参数都已经固定了。剩下可以改变的余地也很小。于是,多数人都在一个很小的一维neighborhood里追求局域极值,然后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实际上实现了局域极值。好像做一个旧式读书人要保全名声,在乱世,只要不出仕就得了-- 谁也不会知道他们若得了官到底会不会做。当一切机遇都摆在眼前没处闪躲的时候,习惯于作怀才不遇状的读书人立刻手忙脚乱起来。现在,限制越来越小,虽然可实现的极值可以越来越大,但求极值的范围增加得如此之快,可变参数又如此之多,而我们的大脑实际上对多维空间求极值的计算并不是很有效。所以,对asQOL的估计过程就明显加长了-- 表现之一就是很多人30多岁还没确定自己到底该干哪一行。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可是一代人在“早”已经过了以后还没估计出自己该在哪行哪道成名呢。

2.asQOL是conditional maximum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简单地对asQOL强行低估呢?在信息社会,这也很困难。因为会有无数的实例向普通人显示,基本参数和他们类似的人所达到的asQOL有多高。asQOL这个概念里,achievable关键,因为它实际上代表一个conditional maximum, 而不是conditional mean。即根据你的个人条件,所可能实现的最大值。以前你一辈子也就认识村里那几十个姑娘,你要娶到村花也就到头了。现在你看见很多更美的鲜花插在也不比你强的牛粪上,achievable 和achieved 的 差距就拉大了。在一个信息相对闭塞的时空里,很难找到数量众多的条件跟你自身极端相似但achieved QOL差异很大的个体,所以一般一个理性人不会对asQOL过度高估。信息越发达,observed conditional maximum和条件期望的差距越大,幸福度的分母增长越多。

3. 估计asQOL和逼近估计值都需要时间
幸福度的实现并不是一个目标为逼近真值的数学问题:估计asQOL是一回事,估计完了,还得朝那个估计值努力把它实现呢!首先,估计这个值用的时间已经比以前多了,以前的人早早知道自己要干嘛(年十五而有志于学),现代人快30了还梦想选秀成功当偶像(因为有人成功了呀)。结果,可用来逼近这个估计值的时间比以前少,而这个估计值又比以前的更加遥远。以越来越短的有涯之生,追求越来越遥远的目标,按豆氏幸福度公式来看,当然是越来越惨淡了。还有的人,陷在估计asQOL的过程中迟迟converge不了,就根本没进入追求幸福的第二步。这种人往往是talent太杂太分散,所以估测asQOL时参数特别多,加上asQOL是一个动态概念,所以一个慢的算法会导致asQOL总也估计不出来。土豆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怎么想起这个问题呢?其实很早以前和大哥就说起过,现代人的烦恼,有时竟是因为选择过多。什么都可以自己选择的时候,你总疑心选的不是最优。事实上,绝大多数人选的一定不是最优组合。就算每一个选择你都有(1-ε)的可能性选到最优,架不住(1-ε)^n呀。

最近又想起来这个问题,缘由就比较离谱了。我在pandora听广播的时候,从apocalyptica台里听见了Clint Mansell,大爱,改用Requiem for a dream设台,结果,这几天反复听的都只有不上30首曲子。我意识到pandora的算法被我stuck住了。random walk的步长太短了?看来Clint Mansell这个主儿太偏,以他为中心找相似者,竟然找来找去就是他自己的各个不同版本和一个瑞典乐队。这怎么就联想到豆丝儿的公式了呢,其实我也不甚了然。这更应该联想到的,是自定义媒体的时代,我们会不会因为总是选择跟自己观点相似的阅读对象,反而不断加深各种偏见,导致narrow minded。正常情况下我一向认为无须顾虑,因为没人看法跟我完全一致,自然会引入新想法,新想法又会引入新的阅读对象,就好像pandora选歌虽然大多不出意料,总是隔一阵能给我推荐出我喜欢的新人。直到pandora陷在Requiem for a dream出不来,我才考虑它的算法应该添加一个检验:如果在固定时间内,譬如一天,播放的曲目不超过n(比如50),就应该考虑一个大的跳跃,别在周边选了。也就是说,如果我发现自己长期只能阅读来源极为有限的东西,我就要考虑重新设seed搜索,不能依赖于目前来源的周边推荐了。

这次跑题跑得多远啊!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辜负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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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送宝宝上班的路上经过希望中学,操场边上有一排杨树(待考证)。每天看见它们一点点变黄,我都想,要是每天在同一个位置照一张照片,回头叠一起弄个gif,一定挺好看的。看nature的节目,我就特别喜欢那种描述非洲大草原的时候,雨季来临前天空中风卷云舒的镜头,其实也是隔一阵一帧快放的效果。那时候的感受就是,风卷云舒这个词真好。

当然,我从来没机会停下来照相。以前和格格巫住在towsen的时候,门口有两株枫树。秋天里每天出门回家看见太阳在东在西,一层层抹过那两棵树,如同旁观一个画家上色。那年秋天刚好叶子红得特别娇嫩。要是当时照下这么一组相片来,应该也很好看吧。

我又想起红楼梦里面,宝玉因病几天没有出门,看见杏花谢了,感叹“竟把杏花辜负”。每一个没有去赏叶的秋天,是不是也都是把秋光辜负?你可以说宝玉是太自恋,人杏花又不是开给你看的。但其实他不过是对一切美好都怀着一颗appreciation的心,花也好,姑娘们也好。appreciation应当对应什么呢?是理解基础上的欣赏和感激,大约可以用“知”这个字吧。

我记得一个朋友说过,no differentiation, no appreciation, 深得我心。我于是觉得这个应该是英文里面的老生常谈,可惜就连诂苟老手的我也没有找到出处。要说真喜欢什么,就得知道它和其他有何不同。若你分不出杏花跟桃花,或者你喜欢的不过是花。很多时候,辨识度也是我们喜欢一物的原因。win在blog上贴过
一个图, 把很多明星的眼睛排在一起,看你能认出谁来。我做完以后发现,我认出来的,的确也是平素我觉得最好看的那些人。

<补记> 关于differentiation 和appreciation, 想起两段。一个是the devil wears prada里面,一时尚界美女还是给男拎着两条几乎一样的皮带说难以选择,因为"they are so different!" 没入时尚门的女主角噗哧乐了。另一个,是troub和D同学都爱看the deadliest catch,我最烦该节目,觉得"每集不都是一样吗??一群穿这桔红色衣服的糙爷们在风雨大作的一条船上数螃蟹。" troub和D同学异口同声地说,"可每次都是非常不一样的螃蟹啊!"

这又让我想起那个图像分析的例子。我印象里土豆贴过 这个link,一个平均脸的算法和展示。很久以来我反复听说美就是平均脸这种说法,但仔细一看论文,其实包括这个网站在内,我看见的信息都指向“平均并不见得美”这个结论。平均的脸,或许没有什么瑕疵,让DP来看,她也未必能挑出“鼻头太大”或“额头太短”这样的缺点。但是平均的脸十分乏味,而且我想,肯定缺乏辨识度。所以,也许没有人反感它,但可能也不会有多少人appreciate它。

但是,正因为地differentiation跟appreciation有这样高的相关性,也常常有人把这两者错误地等同。大学里,男生们眼里的美女和女生眼里的美女有很多不同。我对大哥说,男生喜欢的很多不过是人群中比较扎眼而已。大哥可能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回答了:漂亮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女生因为有机会近距离长期观察,可用以differentiate的细节就多多了,所以常常公认出另一批美女来。

单是审美也就罢了,其实并无正误之说。但是年青时候也有很多人仅仅因为强烈的辨识度而误认为自己爱上什么。其实于千万人中一眼认出TA来,或许是的确是上帝给你的暗示,不过这暗示的意思没准是:珍惜生命,远离poison ivy,


说起poison ivy 来,我要是中了彩票,又多了一个项目。我要资助研究,做poison ivy的antidote。

Monday, August 31, 2009

翻译

老书《class》上看见一句老话(据说出自歌剧The Gondoliers),勾起文字游戏的玩心:

when everybody is somebody, nobody is anybody.

不知道中译本里这句话是怎么写的,我觉得一定要把这四个"body”对应起来才好玩。一开始我想的是“人人都是个人物的时候,其实没谁是个人物 ”,不过用“不是个人物”来否定“是个人物”太没劲了,远没有原文对称好玩。结果我又弄了一个版本,

是个谁都了得的时候,其实没谁了不得。

嗯。了得了不得(还有不得了呢)的用法,一般外国人学中文肯定很晕的。怎么也得是专业八级才能弄明白。哈哈。

又,美国的国父是华盛顿,那founding fathers该叫啥呢?刚诂了一下,wiki上译作开国元勋。不过,最近在新闻里听政客们说founding fathers那种口气,我觉得应该译作“列祖列宗”才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