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 as a clam 蛤蜊很开心么?
cute as a button 纽扣很可爱么?
原来完整版是
-- happy as a clam at high tide -- 潮水高的时候挖不到蛤蜊,蛤蜊自然放松开心。 不知道完整版的时候,我长期以为是蛤蜊这么低等的动物不会杞人忧天,开心也是傻乐无知的瞎开心。
-- cute as a button quail 毛绒绒的小鸟,确实可爱。
杜森又提起一个, cool as a cucumber。 这句话说的人没那么多,而且我没有那么困惑,就没列在其中。既然杜森提起,我补在正文里吧。酷若黄瓜来自英国古诗人张给(John Gay)的诗,全文在此 http://grammar.about.com/od/words/a/gaysimilespoem.htm 意思是像黄瓜那么镇定(无动于衷)。
中文版的“酷若黄瓜”叫做“呆若木鸡”,可惜成语经常变味,后来这个酷鸡被人当成真的呆了。其实所谓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更古的古时候,就是叫做呆若木鸡的嘛 。
下面抄自百度,如果有错不要投诉我:
《庄子·外篇·达生》 纪渻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憍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景。”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
as adj as noun 这个结构的说法,英国人收集了很多: http://www.phrases.org.uk/meanings/similes.html
Tuesday, September 13, 2016
Tuesday, September 06, 2016
又来了!警察和贩毒的故事(这次没有狗)
Utah v. Strieff 是高院2016年的新案子,还是关于第四修正案的。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搜,如何搜,搜出来了能不能算证据,这次的新花样是什么呢?
这事儿都已经十年了。06年,盐湖城的警察接朝阳群众举报,在监控一个毒品交易嫌疑场所。看了几天也没什么头绪,一个叫Strieff的家伙进去了。没过多久他出来了,警察决定“管他的,问问再说”。要了他的身份证,给警察局一打电话,发现他有一个违反交规导致的逮捕令。这下好办了,被逮捕的人是可以不要搜查令就搜查的—— 第四修正案保护的是公民不会无缘无故被警察骚扰,但你都被逮捕了,肯定是先犯事儿了,犯事儿而被搜查,那当然不是无缘无故。
这一查,果然查到了毒品。
但是Strieff(的律师)说,慢着。你搜到毒品不假,可你根本就没权利查。我去朋友家逛逛而已,你无凭无据,凭啥就要查我身份证啊?你要不看我身份证,怎么就会发现我还有个逮捕令?不逮捕,又哪里来的免令搜查?这个证据,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根本就不能用。
在下级法院打了几个回合以后,这个案子终于上达天听。有点出乎我意外的,居然这次高院说,证据可用。 虽然最开始是个“非法停讯”(unlawful stop),但是逮捕令又不是捏造的,逮捕令的发现就打破了unlawful stop和 发现毒品之间的因果链——这什么逻辑啊?这不是跟赌钱作弊一样了么,手上的牌小,不妨偷偷问问下一张是啥,说不定就要到好牌了呢?因为事实上,如果查ID没查到什么,警察把身份证还你了,有几个人会去告警察呢?
这次高院5:3支持警方。 Sotomayor又写了个激情洋溢的反方意见。 虽然Sotomayor并不算我多么喜欢的法官,而且在看报道之初我还蛮反感情绪化的法庭意见,但是这个案子看到最后,我还是站到她们这边了——如果我之前提到的那些案子不是白判的,这个案子确实是该让我吃惊。
据华盛顿邮报的报道,Ferguson骚乱之后,该镇人均有0.8个逮捕令。也就是说警察基本上随便可以大街上拦下一个人,很有可能他就是有逮捕令在案的,于是都可以搜查。(当然,搜查令不应该人均算)
这事儿都已经十年了。06年,盐湖城的警察接朝阳群众举报,在监控一个毒品交易嫌疑场所。看了几天也没什么头绪,一个叫Strieff的家伙进去了。没过多久他出来了,警察决定“管他的,问问再说”。要了他的身份证,给警察局一打电话,发现他有一个违反交规导致的逮捕令。这下好办了,被逮捕的人是可以不要搜查令就搜查的—— 第四修正案保护的是公民不会无缘无故被警察骚扰,但你都被逮捕了,肯定是先犯事儿了,犯事儿而被搜查,那当然不是无缘无故。
这一查,果然查到了毒品。
但是Strieff(的律师)说,慢着。你搜到毒品不假,可你根本就没权利查。我去朋友家逛逛而已,你无凭无据,凭啥就要查我身份证啊?你要不看我身份证,怎么就会发现我还有个逮捕令?不逮捕,又哪里来的免令搜查?这个证据,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根本就不能用。
在下级法院打了几个回合以后,这个案子终于上达天听。有点出乎我意外的,居然这次高院说,证据可用。 虽然最开始是个“非法停讯”(unlawful stop),但是逮捕令又不是捏造的,逮捕令的发现就打破了unlawful stop和 发现毒品之间的因果链——这什么逻辑啊?这不是跟赌钱作弊一样了么,手上的牌小,不妨偷偷问问下一张是啥,说不定就要到好牌了呢?因为事实上,如果查ID没查到什么,警察把身份证还你了,有几个人会去告警察呢?
这次高院5:3支持警方。 Sotomayor又写了个激情洋溢的反方意见。 虽然Sotomayor并不算我多么喜欢的法官,而且在看报道之初我还蛮反感情绪化的法庭意见,但是这个案子看到最后,我还是站到她们这边了——如果我之前提到的那些案子不是白判的,这个案子确实是该让我吃惊。
据华盛顿邮报的报道,Ferguson骚乱之后,该镇人均有0.8个逮捕令。也就是说警察基本上随便可以大街上拦下一个人,很有可能他就是有逮捕令在案的,于是都可以搜查。(当然,搜查令不应该人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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