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03, 2016

心中是佛

有个来历已久的鸡汤故事,说东坡和佛印俩好朋友喜欢斗嘴。东坡说看佛印像一坨屎,佛印不以为忤,反倒恭维说东坡看起来像一尊佛——原来,所见即所思,故而他两个耍嘴皮子,是佛印赢了。

在美国风行已久的政治正确,也喜欢揣度言论底下私藏的内心,于是对言论自由设下边界—— 比如,注册商标的时候,就不可以用侮辱性的文字。黑妹牙膏,苗姑娘辣椒油——你什么意思? 艺名小沈阳?你问过沈阳人了吗?还有,你有没有听说过“苗族草药泻停封”?

最近又登上新闻的是“华盛顿红皮”这个职业足球队的名字。他们用redskins这个名字,到底是对印第安人原住民的侮辱还是崇拜?原住民自己的团体认为,大部分球队对原住民形象的使用都是负面的,贬低了他们的传统。

第一回合: 1992开始的官司,经过漫长的努力,1997年商标注册的“有关部门”(专利商标局)决定“红皮”这个词确实是侮辱性的,于是取消了球队的商标注册。
第二回合:球队提起上诉,状子递到京兆府尹,呃,是DC地区法院。2005年,地区法院认为推翻了“专利商标局”的决定,认为红皮队这个名字并不见得是侮辱性的,而且早在60年代就开始用了,都过了25年才被告名字有问题,这也是历史问题不能再被诉了。
第三回合: 原告告到上诉法庭。上诉法庭把球踢回到地区法庭,认为追诉期不问题,地区法庭不同意——不过对我来说,追诉期的问题只是技术问题。不是关键。  在这个回合,还纠结上上诉时间上,这个案子也没有上达天听。

第四回合,2012年,新的原告出现了,这次没有追诉期的问题2014年,“有关部门”又决定取消了红皮队的商标。红皮队至少这次不能再被地区法院以追诉期的问题驳回新原告的控诉了。那么,争议终于回到关键: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侮辱性的?

红皮队以言论自由的理由上诉。 2015年,地区法院支持了商标注册有关部门的决定。红皮队希望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因为这关系到言论自由这么本质的权利。最高法院刚刚表示,不会受理此案——但是,受理了一个非常相关的案子: 摇滚乐队The Slants(咪缝眼)的名字也受到了挑战。因为这个名字可能包含的侮辱性信息,他们的注册商标没有得到保护。这个乐队不同了:乐队成员就是亚裔美国人。我自己就是咪缝眼,我咪缝眼我自豪,不可以啊?


高院的决定,我拭目以待。  希望不会让水更浑。 要是亚裔可以用咪缝眼而其他人不可以用,那一个乐队要几个人是亚裔才行?要多纯的血统才行?——这个麻烦,相信高院一定能够预见到,所以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如果商标注册也变成言论自由的特例不予保护,那谁来决定什么是侮辱性的商标呢?也许,商标注册之前,有一项新的资讯服务可以提供给市场:我们预先调查您可能冒犯的人群,估计他们提出诉讼的可能,再给保险公司一个报价,您可以购买一个被诉保险。

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商标注册拒绝侮辱性文字,并不是在杜绝此类文字的使用,专利商标局也确实管不着言论自由。他们不予注册或是吊销注册是说,你得不到注册商标的保护。就是说,这个名字你可以用,别人也可以用,我不提供你独此一家的商业保护—— 这么听起来,似乎侮辱性文字倒变成受保护的公众资源了,它们是属于大众的,谁也别想独占。
 事实上,在The Slants乐队之前,还有至少两个乐队叫The Slant,他们的名字不知道是什么来源什么含义,但似乎并没有遭遇什么质疑或挑战。一个来自费城,据<a href="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Slant_(band)">wiki</a>说 已经解散,另一个还很活跃,<a href="http://slantmusic.net/">官网在此</a> 。这就是不能注册的后果。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