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04, 2005

一切都是定义(1)Legally vegetable

Legally vegetable

我:狒,我做了一道很有意思的菜。
狒:嗯,用有意思来形容一道菜,是很有意思。
我:味道说不清楚,不就饭,单吃还不错。就是苦瓜炒葡萄。
狒:…
狒:哥,你把西红柿当水果还是当蔬菜吃?
我:都当,怎么了?

自己吃的时候,说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没大关系。不过,西红柿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曾经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去的。根据1883年的关税法,蔬菜要上税(10%啊,不可小视),水果就不用。尼克斯一家从西印度群岛进口西红柿,把纽约海关的税务员黑顿告上法庭。究竟要不要上税,关系到
A.什么是西红柿
B.什么是蔬菜,什么是水果
C. 根据AB,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

律师们卷起袖子上阵了。交锋情况大致如下:
原告律师朗读韦伯斯特字典,渥塞斯特字典和皇家字典上关于蔬菜和水果的定义。
原告律师朗读西红柿定义。
被告律师朗读豌豆,茄子,黄瓜,辣椒定义。
原告律师朗读土豆,萝卜,菜花,胡萝卜等定义。

长话短说,法庭裁定:西红柿,是法定蔬菜。自始至终,也没有人问过西红柿自己的意见。这可是有案例法的地界,就这样给它定了终身。

当然了,具体到这个案例,在中文比较容易。这又是中文往往把学术用语和日常用语区别开来的好处。我们把水果和果实分开,水果是日常用语,果实是植物学上的特定名词。想想植物课上费了老大劲强调吃苹果吃的是假果肉――如果所有的假货都这样好,假又何妨。不过从前阿紫从来都说:我要去买果吃。这一个字省的,如果大家都这样说,难保中国不打出类似的官司来。

Deleted Scenes
1.
国际长途。
我:我发明了一道菜!
老爸:什么菜?
我:苦瓜炒葡萄。
老爸:胡搞!苦瓜是蔬菜,葡萄是水果,不要混为一潭。
老妈:为什么要炒?凉拌可能还更好。

2.
我们学生的毕业设计项目有时涉及到对采访对象的录影。如果你叫它“录影项目”,没人管你。如果你要说它是研究,对不起,请写报告经过IRB批准。别抱怨,至少你自己给它起名儿。觉得“科研”听起来比较酷,并因此付出沉痛代价的学生,历届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