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6, 2006

思乡由食起

道哥在MSN上起了个新名字叫 homesickness starts with stomach。

思乡以食最有名的该是张季鹰了吧。朕读稼轩词在《世说》之前,所以是从“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得知。可是鲈鱼与莼羹朕都没有尝过。那年代的人又都酷,莼羹鲈脍究竟怎样美味,不曾细述。

朕喜欢moppet的思乡记食。水晶鸡爪柚子皮煮汤,还有玻璃生菜包,都是朕照着文字尝试过的。柚子皮很苦。跟moppet提起,moppet大惊道:那是要沙田柚才行的,你不会拿葡萄柚来做了吧?朕惭愧地答:正是。生菜包很成功,相当成功,兼采moppet和瓜两家之长,吃得朕满手流油。

每学会做一样自己的家乡菜,都是有得意也有遗憾。暗地里还是觉得有些东西就该只在那里有。甚或只在那个季节有。就该让远游的人牵肠挂肚――你看,我们的思念,果然是连在食物上的。有的东西,甚至只在记忆中留存。象社戏里的罗汉豆,就是寻到旧地,也不复是当年的滋味了。

我思念杨梅。我愿意忍受“梅子留酸软齿牙”的惩罚,不愿意吃改良过的现代品种。夏天我有时会掩嘴微笑,只因为太多山杨梅下肚以后,牙齿禁不得风。我思念枇杷。这也是野生的才香,虽然去了皮,核上只有薄薄的肉,可是香气悠长。还有我说过千遍的刺梨,冰翠李,水晶葡萄。我们还管许多野生的莓类叫“萢”,因为少,总也吃不够。

我怀念有时鲜小菜的时候。第一茬的菜苗,豆子,蔬果,和终年出产的大棚菜,味道真是不同。家乡的蔬菜,我是可以用鼻子来分辨的。买菜的人,也有“今天遇见鸡踪菌,不如去叫两个人回来吃饭”的兴致。现在到超市去买菜,鲜有意外。总是想好了要请客,照单子买去。

冬天的菜蔬少了,若赶上下霜,叶子就都只好拿来煮汤。可是那样也有它的鲜美,好像吃到了季节。我的姑妈有种种独有的干菜。象莴苣的皮,在夏天晒干了,冬天发开来炒,竟十分有劲。我们家太懒,都扔掉了。姑妈做的松花蛋是淡黄色的,松花清楚繁复,我出国以后很久才习惯吃深绿色的松花蛋。青蒜苗细长的须根,叔叔们喜欢洗净了拌干辣椒,红白相间的两种辣,十分开胃。过年的时候,我们家里多年是论捆买甘蔗的。一边看电视一边啃,看完了地上一片狼藉。用牙撕开甘蔗皮的时候,顺利就势如破竹,一下子去掉好几节,很有快意。现在多是榨汁,就没有这个乐趣了。

另1:
网上还见引《春秋佐助期》说:
“八月雨后,菰菜生于吴下地中,作羹霍甚美。吴中以鲈鱼作鲈菰菜为羹,鱼白如玉,菜黄若金,称为‘金羹玉鲈’,一时珍美。”这个让朕想起小时候看红楼,见到“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觉得废话,金玉是拿来吃的嘛,当然咽不下。原来有这样的典故在,是好吃的东西啊:)

另2:
今天吃的是剁辣椒青蒜炒肉。红的白的绿的好像把好些欧洲国旗给铰了。

另3:鸡踪菌原来还有一个名字叫“毛头鬼伞”,很可爱。
Posted by Jack Sparrow at 6:44 PM

Wednesday, March 01,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V) 诗可以怨――也可以不

诗可以怨――也可以不

冰心的翻译远胜她的原创。因为她译的泰戈尔,朕对她的批评总留有余地。朕对于泰戈尔的印象是十分女性化,一方面因为他诗中的意像,一面或者是被冰心的笔触加强了。吉檀迦利是泰戈尔自己译成英文的,所有懂得孟加拉语的人都说,与原文相去何止千里。然而看冰心的译文,却常常让朕觉得或者可以挽回一点――至少,比英文版更能够打动朕。

摘下这朵花来,拿了去罢,不要迟延!我怕它会萎谢了,掉在尘土里.它也许配不上你的花冠,但请你采折它,以你手采折的痛苦来给它光宠.
我怕在我警觉之先,日光已逝,供献的时间过了.虽然它颜色不深,香气很淡,请仍用这花来礼拜-- 趁着还有时间,就采折罢.


中国人难免会联想到金缕衣吧。只是这完全没有“花开当折直须折”的气魄。它是怯懦的,虽然勇于献身。它是谦卑的,又是圣洁的。这供奉毫无委屈。

泰戈尔的诗,至今属于屈指可数的朕能够记得的现代诗句。这一节,不是他典型的气质,却是朕喜欢的

假如我今生无份遇到你,就让我永远感到恨不相逢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 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日子在世界的闹市中度过,双手满捧着每日的羸利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是一无所获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坐在路边疲乏喘息,
当我在尘土中铺设卧具,
让我永远记着前面还有悠悠的长路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屋子装饰好了,箫笛吹起,欢笑声喧的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还没有请你光临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他是写给接二连三逝去的亲人,还是写给一个尚未相逢的期待?

他写了很多诗给神。可是象朕这样的极端无神论者,并不反感。他的神不威慑,不教导,不索取。他是空气,是水,是阳光,是鲜花,是一切美。他不惩罚,不施恩。他是虚空。但是他无所不在。他是我们在冰川之下看见睡莲,在高原之上遇见湖水,在清晨的风中捕捉到花香,他是这一切难以名状的感动的载体。我拿什么奉献给你,虽然“你”无心给予?

从moppet那里连到RG的blog, 他正好从宇文所安的书里提到杜诗。有的诗,是要有背景才能欣赏的,这背景有时关乎历史时事,有时关乎诗人个人际遇。那么,对于小诗人,因为无人关切其生平,其诗中的奥妙自然难以被发掘。宇文所安或者是RG (RG和朕一样懒,引用的时候没有引号,搞不清楚到哪结束)顺便表达了对小诗人的同情:从评论欣赏的角度来讲,对小诗人似乎是不公平的。

单就诗歌来讲,怎么算是公平?――或者,有必要讲公平吗?作诗的人,往往是不平则鸣(这不平即偏离常态,不是不公平,详见钱鍾书,略见大哥blog),首要的并不见得是在求得共鸣。读诗的人恰有共鸣,应当是副产物。诗人若在作诗时惦记的是千年以后的读者,怕是不大能够作出好诗来。

论典故的生僻,小诗人也有不得已自己笺注的,弄得十分无趣。可是那几个用典的大家,没一个是需要依赖典故的。李商隐的诗,难道不是完全不知典故的人也会觉得好吗?朕初初喜欢稼轩词,或者读鲁迅的时候,对绝大多数的典故都毫不知情,可是仍旧觉得好,不明就里的口齿生香。他们之所以流行,就是因为不知道典故的人也会喜欢,喜欢以后再去了解典故,之后再一层的欣赏是后话。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效果,了解典故成为喜欢的必要条件,这样的诗人都不是最受大众欢迎的诗人。在你熟悉了解了一个人之后,再看种种,必然是另一番感触。在国家艺术馆,朕瞪了半天凡高的自画像,虽然最不喜欢的主题就是人像。听见林妹妹说“放屁!”,大家宛尔,并不觉得她粗俗。对其它说放屁而被我们鄙视的人不公平吗?可是这个人当初引起你去了解,并不是毫无缘故的。如果说大诗人能够占到这点便宜,那也得他先有浅显一层的好东西先吸引过我们。

文艺批评和单个读者的好恶又是两回事。一个句子好,不管他是原创还是抄袭,都应当是好的。可是写诗话,作笺注的人就要去挖他的来龙去脉。一种气质值得一提,往往不但是它本身的品质,而要放到当时的风气里去论。朕在别人家里过年的时候无聊,翻见一本历代祭文集子。其中有韩愈的一则短文《祭房君文》(trouble 同学,朕的记性是老实不好,全靠google帮衬而已),

维年月日,愈谨遣吏皇甫悦以酒肉之馈,展祭于五官蜀客之柩前:呜呼!君乃至于此,吾复何言?若有鬼神,吾未死,无以妻子为念!呜呼!君其能闻此言否?尚飨!

书里对此大加赞誉。大概是说这如何精练,如何情真意切。其实把祭文写成这样的,或类似与此的,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江湖豪士,不善言辞,提两桶酒到墓前,说:“好兄弟,你咋就这么去了!咱没啥好说的,老婆孩子交给哥哥了。喝了这酒罢!”不也差不多?为什么韩愈写来,就格外得分?因为时下风气,祭文洋洋洒洒的多,而以韩愈的本事,洋洋洒洒也不难。在这样的前提下,他偏偏只写这几个字,我们就留意了。没有这样的背景,朕看这两行字,绝不特别感动。即使有了这样的背景,朕也怀疑,说不定韩愈就是偷了懒,取了巧,假装自己至痛无言。但原因不论,这样的祭文,难免要被批评家提一下的。

其实不光是诗歌,很多的艺术形式都是这样。有的诗要反复吟诵才品得出来,可谁也没精力把所有诗都嚼一遍。有好些摇滚乐队,上榜单曲和辑子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为什么?普天下那么多乐队,谁听得过来?总要写一两首摄人的流行曲子,能够打进广播里去,从大众眼里吸引到同道,这些人才肯去找你不那么具流行性的作品来听。有好些乐队朕是只听得进best hits 的,说明朕并不能够真的欣赏他们。吃了人家的糖衣,炮弹都还了回去。

还有比较现代的艺术,几乎更要求对近当代艺术史有了解才能够欣赏。朕看东西比较直白,先问漂亮不漂亮,所以大多数搞概念的作品,完全不理解。最近学校里展出Joseph Beuys的作品,朕进去才不到一分钟就看完了。鸡同鸭讲。就唯一一个漂亮的作品,

把朕骗了去看展览的这个,朕提的问题一定也让艺术家晕倒:that’s totally not the point! 可是,朕的确比较想知道,这个柠檬是不是真的;插头用的什么金属;如果选合适的两种金属,一个柠檬够点亮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