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9, 2013

性别中立的法律条文

四月底,华盛顿州长Inslee (我很想把他的名字译作“认死理”,恩,用东北口音“银”通“人”)签署了法案 SB 5077 (讲中文的同学不要笑,SB是Senate Bill的意思),要求该州法律条文里面全面使用性别中立的语言。

各种来源的例子,可惜没看见一个完整的列表。

 “fisherman” --> “fisher”
 “gripman” --> “grip operator.”
 "journeyman plumber" --> "journey-level plumber"( 来源
"penmanship" -->  "handwriting"
"signalman"--> "signal operator"
"freshman"--> "first-year student."( 来源

据Huffington Post报道: 提案人,民主党州议员 Kohl-Welles 女士说,这是一项巨大的工程,“Mankind means man and woman"  -- 不过,我没看见mankind这个词是不是也要换掉 (2018年的更新:加拿大总理小土豆说,要的,应该说peoplekind,才够包容)。

有读者奚落政府词源都没搞清楚: penman的man是手的词根(比如manual的来源),根本就不是男人的意思。不过,没有专家给我验证这个。在一片骂声中,有个自称是Kohl-Welles 女士的人回复说,这个法案并没有浪费多少纳税人的金钱,因为根本就没花多少时间-- 电脑软件起草的!哈,拜托,这个475页的法案,就算电脑起草,翻一遍也得好长时间哪。虽然我们知道议员们投票通常根本不读法案,您也别这么明说啊。

感慨:
1. 中文的优越性体现出来了啊!人,主席,书记,国王,皇帝,都本来就没有指男女嘛。甚至在口语里面咱们说他/她都是一回事,不写下来,安能辨我是雄雌?
当然中文也有很让人糊涂的时候,我好像举过这个例子。中文之不能拉丁化,哪里用得着《施氏食狮史》这样的雄文,只要念念“牡牛的意思是公牛”知道了。

2. 我得新建立一个tag叫“吃饱了撑的”

Saturday, May 04, 2013

炫耀无知的思想根源

好像是VV有一次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对什么一无所知还洋洋得意。我说,为自己的无知而得意的其实颇有人在。

比如贵族炫耀自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因为自己不需要辨认韭菜和小麦啊。接着我想想,好像很多的炫耀(含隐形-- 脚注1)都是这一类的耶。

比如很多美国人对自己不会做算术完全不以为耻,其实是在炫耀说我不做那种技术工种。

比如家庭妇女热衷于说自己对职业圈的不了解,其实是炫耀说我用不着去挣那辛苦钱儿。

至于我对时尚的无知也不以为耻,深挖一下, 大概也是炫耀说我的工作环境用不着讲究。以前我喜欢自己动手,是炫耀自己能文能武。现在开始得意自己对房子和车子维护的无知,其实也是炫耀家里有个技工。


脚注1- 这个写法是不特恶心特公文。我小时候最怕在报纸杂志看到谁自称“笔者”。那时候也看不到学术文章,看见的全是把老老实实的笔者这个词儿给恶心坏了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