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23, 2008

My version of the story about Virgin Mary (mother of Jesus)

Don't get me wrong. I like Bill Maher and I love his comments on religion. But I also love to present alternative theories -- after all, the story of virgin Mary may not be that ridiculous in light of modern biology. However, before you read my theory, here's the disclaimer: You cannot quote or distribute my theory if you believe in the virgin Mary story from the Bible. I present the theory only for sake of amusement. I actually agree with Bill that it is quite ridiculous.
Here's what Bill said:
If you didn’t know the first thing about Christianity and somebody told you, for the first time, this story that God is all powerful, better than us in any way. But he has a son. He’s a single parent. And he tells the son, ’Son, you’re going on a suicide mission down to Earth. Don’t worry. They can’t kill you because you’re really me. so here’s the plan. I, God the Father, wink wink, I’ll come down to Earth first. Easy because we’re two people. God the Father, God the son.. And I’ll see if I can’t find a Palestinian woman to impregnate so she can give birth to you. I mean ME. Oh, you know what I mean!’ The silliest story I’ve ever heard.


And here's my alternative theory on how this could all make sense. God, being a rather brilliant biologist (hey, he has to be, with all the intelligent codes of DNA that he wrote to create all the species, see My version of the intelligent design), wanted to send Jesus to the world. He did not really want to do the unpleasant job he had in mind for Jesus. However, being the ultimate narcissist at the same time, he cannot imagine sharing the credit with anyone else. Therefore, he cloned himself, created one cell with his genome and artificially implanted the cell into Virgin Mary's womb. In the sense that he created Jesus out of himself, he is the father. But since they are clones, Jesus is also God himself. Mary gave birth to Jesus, so she was his mother. But she was certainly a virgin even after giving birth to Jesus! And Jesus did not have one bit of her genes. It makes perfect sense.
BTW, the most efficient clonist I have known of is described in Chinese mythology. The Monkey King, who later became the "Buddha who is utterly victorious in Battle" (斗战胜佛), can instantly create thousands of his clones from his body hair.

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08

屑五

小学有一阵迷上吃野菜,春天就盼着灰灰菜长满田野。不巧一直不下雨。礼拜天一家人散步,我憧憬地说:赶紧下雨就好了!老爸赞同:对啊,是该下点雨了。我顿时觉得老爸跟我真是心有灵犀,连忙问他:你为什么也想下雨呢?还以为老爸会说,我也想吃灰灰菜啊!结果老爸说,再不下雨农民今年愁死了。我第一次意识到成年人视角和我果然不同。


十年前,狒狒在亚利桑那。买了一只印第安人做的箫送我。这只箫音色很美,我很喜欢。只是我的技术太差,只吹得出一个半八度 (据狒狒说,做箫的那人应该是可以吹出三个八度的吧)。结果是,我虽然很喜欢吹它,但是很多曲子都被我拧过了,才能挤进这支箫。在美国的时候没关系,我吹港台流行歌曲,乱改也没人知道。回国我就不太好意思乱来。某天在舅舅家楼下等人下楼,吹“明月千里寄相思”,总是只有前几句。吹到第三遍,三楼一哥们忍不住了,以为我忘了曲子,就用口哨帮我吹了出来。。。

Monday, September 22, 2008

屑 三

小时候上街,有摆小人书摊的,木架子上拉绳子,挂上几百本书,好像晾衣服。大哥很容易打发,只要把他和租书钱交给摊主,随便爸妈逛多久,回来他一定还在小板凳上坐着看书。我那时候也许不识字--我在干什么呢?

后来不再看小人书的时候,哥哥就教我从小画书上剪下杨家将来, 以掌风鼓动纸人征战,一方武器击中另一方身体为胜。

哥哥比我先回爸妈身边。我回去的时候,哥哥给我留着一块巧克力。我咬了一小口,觉得很苦,无法理解这东西有啥吃头。哥哥很高兴地帮我吃掉了。晚上洗脚,冷风一阵,我打了个哆嗦。哥哥指着我的小腿说,你知道吗,这个叫做鸡皮疙瘩。用手一抹就没有了。我抹了一下,果然,真好玩。怎么外婆没告诉过我这个词?

一个叔叔家有三个女儿,都跟我们是朋友。过年的时候我们在老宅玩好人坏人。那家三女儿说,我要跟强哥一边。我们逗她,跟强哥一边要做坏人。她坚定地说,做坏人我也要跟强哥一边!长大以后我们偶尔还拿这话来笑话她。这样义气的朋友,我们都还有吗。

初中有一年我们班很懒,没有新年联欢。我申请去哥哥班,哥哥把我交给一个女生朋友。这个女生个性十分爽快,也是典型G城女孩。她拉着我教我跳舞,那时候我也不懂,后来想起,不知道当时有没有男生嫌我误事。她说,你哥老是上课的时候看武侠小说--不要告你爸妈啊!出国后有一年回北京还去看她。她请我出去吃饭。因为听说我之前被卡过鱼刺,很体贴地说,我知道你不吃鱼了。我没好意思说其实我还吃的。她坚持要请我吃螃蟹,喝鲜榨橙汁,都是当时最流行的,很贵。我想告诉她我在LA很容易吃到这些,不想她花太多钱,她充耳不闻。好多年没有见面了,不过我老觉得她老了以后会老成陈冲那个长相。

Saturday, September 06, 2008

中了彩票之后

不用说,我还没中。

这个假想还是在很多人的脑子里出现过的。moppet说,想来想去,会给别的更需要的人,自己老实过当前的日子。

瓜不用讲,他可以开很多作坊,包括首饰作坊,玻璃作坊,木工等等不一而足。

土豆呢,很阔气。看上哪本不通的外文书,拍钱下去,给我翻!中文一份,英文一份!

我有过很多主意,都忘掉了。不过我不担心,真要中了我不会想不出新花样来的。最近的想法是关于茶。我们一家都算喜欢喝茶的,可是爸妈年纪越大对咖啡因越敏感,已经很久不沾茶。那天看见妈妈半夜还在上网,问她为什么,说是作客喝了一点茶。我问她为什么不试试我看到的简单去咖啡因手法。妈妈说不敢试,怕不灵。我佯怒:啊,我让你大早上试试你不敢,人家下午递给你的茶你就敢喝!妈妈做小伏低地说:我错了,再不敢喝茶了。

可是茶是多么好味道的东西啊,这样不得已戒掉,实在很可惜。何况,我们的茶馆就要重新开张了,老板老板娘不喝茶怎么说得过去呢?

理论上讲,去咖啡因似乎不是很难。甚至大学化学实验课上还提取咖啡因呢。当然提取咖啡因跟去除咖啡因是两回事。一来我并不喜欢茶被化学药剂处理,常用的二氯甲烷和乙酸乙酯虽然都算安全,可是香味也一样提取出来,那还塞得回去吗?另外常见的是二氧化碳和水溶法。都号称不去除香味,因为香味是大分子。可是至今没有吃到过有茶味的decaf茶,我对此总还怀疑。美国卖的袋装茶,虽然我一向嗤之以鼻,等喝了去咖啡因的袋泡茶,才知道不光天外有天,地下也还有地狱的。国内卖的好茶,我似乎都没见过去咖啡因的--那么多道炒茶和发酵的工序,是很难决定在哪一步把去咖啡因加进去啊。

家庭自助的去咖啡因操作,据说非常简单,就是泡第一开时等候30秒,然后换水。据说80%的咖啡因在这30秒内先于茶香溶于水中。可是其实国内稍微讲究一点的饮茶,头开水都是用来洗茶的,本来也不饮--难道都是低咖啡因了?我倒是没有掐过表,但茶楼里洗茶这一道似乎不至于比30秒短太多?这个简易法门我只在非学术网络上看见,大家都是口口相传,找不到来历。

等我中了彩票,就建化学一个实验室,一一测试各种去咖啡因法。再建一个生物实验室,看能不能单把茶里合成咖啡因的基因敲掉。要让我爸我妈这样想喝茶的不会因噎废食。我自己,也不用限量了。

Monday, July 07, 2008

屑四

夏天。
外婆家很多漂亮的蝴蝶。舅舅带我们拿草帽捕,都装在一个特大玻璃瓶子里。死了的蝴蝶有一种特殊的臭味,独一无二。蜻蜓就更多了,红的青的黄的,我们叫它们“点灯儿”。也抓过一次,被外公狠狠骂了一顿。知道它们是吃蚊子的朋友以后,愧疚了很久。

凤仙花我们叫指甲花,因为据说可以染指甲,虽然我们都没试过。多年以后上初中,同桌过了暑假以后给我看她的红指甲,说是凤仙花染的,我才知道不是虚话。小时候我们更喜欢玩的是指甲花的种子,快成熟的时候轻轻一弹,种荚裂开来一卷,里面的种子飞好远。再有胭脂花,种子里面的淀粉很细腻,相传可以做胭脂。隔了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胭脂花又叫紫茉莉。再后来重新看到红楼梦里宝玉给平儿献殷勤,特别解释是紫茉莉花种取的粉,才想起来原来小时候的传说也不是没有出处。当然,本草纲目才是正经佐证,不过要没有google我哪能想起来看本草?

我很小的时候外婆还是右派,在队里劳动。我们住的木头老房子,厕所跟猪圈在一起。上厕所总是一件恐怖的事,很怕那猪冲出牢笼顶我一下。 不过,猪虽然脏,都是白的,导致我长期不懂“乌鸦落在猪背上,谁比谁黑”是什么来头。

回到县城里,新认识的小朋友流行做蚕豆金鱼。鼓鼓的蚕豆是鱼身,蚕豆顶端的黑线条是鱼嘴,两边各用火柴梗插粒鲜红的蛇莓作鱼眼,豆子另一端插上一片分五指的草叶作鱼尾。做上好几条,放在罐头瓶子里加上水,可以“养”很久呢。我一看也喜欢,可是蚕豆还没有上市。然而下发农村的好处就是认识农民伯伯呀!我找到了种蚕豆的熟人,跟他讲我想要几粒蚕豆,他大方地说,你自己到地里去摘吧!我站在比我高的蚕豆架下,正挑选鼓鼓的豆荚呢,另一个农民伯伯路过,大声笑着说,哎呀,XXX在偷别人的蚕豆呀!我急了,把手围成喇叭冲他喊:是人家让我自己来摘的----!

小学三年级开始上自然课,老师让写自然日记。内容除了天气还包括当日适合栽培什么农作物。学院外面是一大片菜地,我拿着笔记本,打算把一个礼拜的日记都准备好。看见一个农民大叔在浇水,我上去问了好,请教今天种什么合适。他说辣椒。“答案来得真容易!”我想(那时候不是没有google吗)。“那明天呢?”“明天还是可以种辣椒啊! ”“那后天呢?”“也是辣椒啊!”大概大叔开始纳闷了,难道还要一天换一个样不成?我也很委屈,老师布置的是日记,不是周记不是月记,可不是得挨天问嘛。

三年级还开始写作文。写作文真痛苦啊!三百字怎么才能写满呢?我最喜欢的标点符号是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格。最吃亏的就是一个段落写到一行结束没能拐到下一行了!经常需要想想能不能改个说法添两个字或用省略号结尾。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可以打一串惊叹号呢!!!!也可以占好几个格子。

瓜记得的作文句子是“万里无云的天空里飘着朵朵白云”,跟他日后说我“饱餐一顿以后没有吃饱”可以媲美。我记得写人物写完了外貌以后只会用“有一次”来开头举例。除了“有一次”还能怎么写下一段呢?

因为大家都不会写作文,老师让我们准备小本本摘抄。抄也要有地方抄啊,而且老师只要“优美词句”。我发现一个大金矿,《西游记》里到处是“真个是”,“你看他”,“只见”,接下来都是无穷无尽的对偶排比,相当“优美”。一个学期的摘抄份额都够了!

Friday, April 04, 2008

屑二

接受建议,批发改零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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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门口有两个摆小摊的老太太,主要卖酸萝卜,兼营各种零食和小玩意儿。两个摊子相隔不过10米,但是离校门近的老太太A明显生意更好。老太太B创新出了一种老太太A没有的酸黄瓜,加上她的态度比老太太A和蔼些,给的比较多,总算在这个二人市场上也立住了脚。有一阵老太太B没有摆摊,大家偶尔想吃酸黄瓜,便念叨她。后来有同学告诉我她生病了。因为不知道是什么病,大家先是唏嘘,后来就都有些戒心,结果她重新摆上摊子以后生意就比早先更差。过了一阵,又有同学告诉我,其实老太太B并没有生病,是去旅游了。生病是老太太A放出来的谣言,自然为了抢市场份额;而老太太A,除了不地道地造谣,她自己还给蘸炸洋芋的辣椒面里掺碱来加辣。于是又有一阵老太太A的炸洋芋不太卖得动。我那时候太老实,从不想到去问消息来源。后来想起,总觉得俩老太太的恩怨也颇像一场个人战争。我不知不觉,在里面扮了个群众演员。

Monday, March 31, 2008

---这篇blog写了十分久,反正写不完,先贴吧。

喜欢达明一派的一首歌,“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这些都不分,那是按什么排名呢?按你的名字合不合音韵吧。然而小平是第一个,到底不同。是他定的initial value 啊)一个时代的气氛,单列一下风云人物的名字就出来了。当然这是对曾经生活在其中的人而言。我后来记录新闻,也只列下自己留意过的标题,差不多也随这个意思。去过一个朋友家,看见他的书架时很想照相留念。可惜当时还没有手机,更别说带相机的手机。很多人都不怎么买书了,一来忙,二来中文书总是不方便买,所以书架上的倒未必反映他真正兴趣,却是时代变迁的记录:几乎每一本曾经最流行的书都在:汪国真诗选,蔡志忠漫画,时间简史,文化苦旅,转法轮,圣经(他并不信教也不练功),川菜诀窍。

上小学的时候,上课时候班长要喊起立,全班同学喊“老师好”。通常在开学时候,大家喊的是“老!师!好!”,刚劲有力。慢慢地小孩子们就开始撒娇,变成“老~~师~~好~~~”。我们班主任痛恨“拖声摇气”的作风,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校正一下,把大家改回“老!师!好!”这样每个学期都在这样的震荡中过去,好像弹簧。

我们不懂得用书面语或官话。某天整个一年级小孩坐在教室外面的活动厅比赛“看图说话“。我们班的一个泼辣女孩是第一个举手要发言的,她后来得了第一。老师让大家评价她为什么应该得第一。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胆――子――大!“老师点了点头,说,“的确,勇气是很重要的…”
课文里有一个故事改编自水浒或三国或刺客列传,是什么故事不记得了。老师问为什么主角值得信任,她想要的答案类似于“重然诺”, 我们全班异口同声喊的答案是“讲~~义――气!”。

三年级的时候全校合唱比赛。因为总是唱革命歌曲,老师也觉得腻味了,就允诺我们说可以自己选歌。全班又是同气连声,咚咚敲着桌子喊要唱济公主题歌。老师不知道这个歌,全班就合唱了“鞋儿破,帽儿破,…”示范。结果,当然没有通过预审。如果我们真的唱了这个歌参加比赛,哪怕拿了倒数第一呢,几十年以后,怕是不止我一个人记得有这么回事吧。

我小学的时候,还没有故事大王这个词。不过我们班有一个女孩,特别漂亮,记得特别多故事。每次自习课,老师怕我们闹得慌,就让她讲故事。她从不矫情,大大方方上讲台。故事没有重样儿的,但很多故事里都有一个主角跋涉长途去寻人或寻宝,他们都要爬过九十九座山,趟过九十九条河,把各种障碍都过九十九遍。她讲的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笑话,讲某人新到一个城市,问当地人如何问好。当地人捉弄他,就伸出中指示范说,你就这样对人说你好啊。他于是照学,结果到处被人狂扁。这个笑话我们其实都没大听懂,因为那时候知道竖中指是什么意思的小朋友不多。但那之后,班上的男生常常这样互相问好,而我们也再也没有在自习课上听她讲过故事。

一二年级同桌的名字我还记得。跟他关系不好,因为他不太讲卫生,经常还拖着鼻涕。可是他会唱几句京剧,同学们往往觉得很酷。他自己的酷法就是不听老师的话。刚好我那时候特乖特怕老师,以为老师都是火眼金睛。全校排队浩浩荡荡去看少林寺,老师要求小朋友都手拉手。每当老师走过我旁边我就赶紧拉起同桌的手,生怕被老师发现。我的同桌总是狠狠地甩开,一副革命者神情。

转学来的一个女生,聪明又漂亮,跟我关系很好。我们发明密码,上课的时候传纸条用。用排球女将里的名字给大家取外号。下雨的时候,路上有水洼。我们把墙上的青苔掰下来,漂在水上,好像小岛。我们觉得很美,大人们当然不会这样鼠目寸光,根本不留意,一大脚就踩过去了。我们又写上小牌子:请不要破坏水中小岛。真搞。

小学时候总是流行赌东西。先是淘河淘出来很多贝壳,于是就赌贝壳。大家到了期末都攒了一堆,其实第二年赌资变了,贝壳就立刻贬到一文不值。后来变成赌啤酒瓶盖里面那个软塑料片,也不知道是谁的主意。再后来流行给房子穿瓷砖外套,我们就流行赌马赛克。我现在的宝贝匣子里大概还有红色蓝色绿色的马赛克瓷片各一,半透明的,好像宝石。这些赌博都是男生传给女生的。女生传出来的是赌小画片。一本厚书,把画片夹进去。你交一张白纸,庄家看这张纸的大小成色给你几次机会猜画片的位置。翻开了有你就拿走。我们很多同学都是把前一年的音乐或美术书剪成小画片来开赌局,草稿纸都是这么赚来的。我则一般用画片去赌,赢了很多回来,可惜过了两年,又跟贝壳马赛克一样贬值了。
小学的旁边有一家日化厂,很多同学的父母都在那里上班。有一阵忽然流行用牙膏盖子穿线做竹偶,架在课桌上打架。过了这一阵,不知道是那个厂又有大量的废橡胶管,横切下来就是很多橡皮筋。上课的时候,一半的男生都在用黑色橡皮筋接线,然后人手一个“流星球”。

小时候我觉得所有的礼貌都是特矫情的事,在陌生人中才用的。如果是自己人,搞这些套套简直太可耻了。外婆家的糖盒子放在柜子顶,我够不着,就找舅舅帮忙。舅舅说,那你要说“请”。我考虑了很久,还是觉得宁可不吃糖也不能做这么可耻的事,怎么能跟家里人说“请”呢!又不是演话剧!

在我们那里,孩子跟大人打招呼就是说一下称谓,好像大人直接互相点头说“老张”,“老赵”。要说“叔叔好”, “爷爷早”,那也是很书本,于是很矫情的事。结果有一次我在学校走廊里碰见老师,喊了一声“蒋老师”,老师特别和蔼地弯下腰来(都闻见老师脸上的雪花膏香味了)看着我说,什么事?我顿时不知如何应对:没有事~~. 然后心里很后悔,老师一定想:没事叫老师干吗呀。

小学的墙上贴着一面白纸,白纸上剪贴了几十株绿色苹果树,每个同学一株。平常的小奖励就是拿一块花形状的香橡皮蘸上红墨水盖红花。到了年终,树上花多的孩子就是“红花少年”。这个小奖励很容易拿到,譬如做完卫生老师说,嗯,今天打扫得很干净,值日小组每人一朵。有时候老师懒,就把盖红花大权交给小组长。我们小组长经常偷偷给大家还有我们的好朋友都多盖两朵。你看腐败和通货膨胀是多么天然的事情。

刚刚上小学的时候,小学是五年制的。于是,一二年级的是“小弟弟小妹妹”,而四五年级的是“大哥哥大姐姐”。我们小学,一二年级在一楼,高年级在楼上。等我上到三年级的时候,每次上楼都有优越感:虽然我个子矮,我才不是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呢。可是接下来又有了坏消息,忽然间,小学改成所有人必须上六年。这样一来,校长就只管五六年级的叫“大哥哥大姐姐“了。当时觉得简直被赤裸裸地抢劫了,好容易熬到就快成”大哥哥大姐姐“了的!

从小唱儿歌就没有人教我歌词,都是瞎混着唱,听不懂的歌词也不管,接着糊弄。(不像moppet,非要把完美的毛线理清楚。)结果“小松树快长大“,我一直以为是小松鼠。到了小学,也从来没有人教我唱少先队队歌,反正一集合就唱,好像大家都是天生就会。结果我也从来不知道到底歌词是啥。

我们也赶上过运动。当然不是政治运动。先是爱国卫生,具体措施就是礼拜一升完旗以后校长要大家把操场上的垃圾都捡走。当时只觉得好玩,多半就是捡树叶。幸好只是树叶,要真是什么垃圾,捡完了小朋友们也不洗手,更不卫生了。后来也不知哪个小爱迪生被树成了榜样,全国就掀起了小发明小制作运动。每一个孩子都必须上交一个小发明。不知有多少个小学生因为爱护老师的身体重复发明了能吃粉笔灰的黑板擦。我在对暑假的向往和对暑假里必须发明个东西的畏惧中备受折磨。

上到初中的时候,有的同学略长数月,就自动退队了。可恨的是,老师非要让不满十四的同学继续戴红领巾!天哪,都上初中了,还戴着红领巾--这简直是我整个初中最觉得耻辱的一件事了。仿佛走过朝阳桥的的时候都有路人侧目--所以偷偷把红领巾藏在书包里,等到校门口再拿出来套上。…… 终于捱过了初一,老师不再理会了。

初中的同桌,一度是同一个院里的。那时节算是男女生和平共处的阶段,既不至于象小学一样画三八线,也没有好奇到要去互相了解。我记得他曾经喜欢街舞,会一些从武生行里转来的难度动作。为“红旗下的蛋”的发行十分兴奋。而我对崔健则十分不感冒。

初中的班主任是一个老老师,却是个新手上任。年级主任是仿佛是从电影里走下来的一个教会学校女老师。她事无巨细都管,她的班样样都是模范。到课间操的时候,她班上的学生纷纷找外班的同学藏匿武侠言情小说。找我帮忙的都是女生,我于是看了好多本琼瑶。老爸出差给我买了一条新裙子,我赶紧很臭美地穿了去上学。正站在前排同学的课桌旁聊天呢,教会学校女老师把我叫了出去,说这个裙子太透了。我说有衬裙啊!她说衬裙太短了。回家一汇报,连老爸都生气了:“不要理她!”大概老爸自以为算是保守的家长吧,居然还有人嫌他买的裙子太暴露,岂有此理。

初中是时候我们很喜欢无聊游戏,而且很不容易厌倦。譬如写上字条贴在前排同学的背上,后排的同学都会很捧场地笑。这个毫无创意的恶作剧居然流行了大半个学期,直到转笔开始流行,全班都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最后老师不得不规定:不会转的不许上课练习;不许转金属壳的笔。

高一的时候,我最初的同桌是一个很酷的女生。她的外号叫张大侠。当时,她的理想是从政。她有五个初中的好朋友,她叫他们知己。有一天她逃课,我问她去干嘛了,她说,去公园,无所事事。我十分崇拜。我如果逃课,都是在家睡觉--简直算不得逃。我们经常相约逃广播操,只不过因为老师要抓。不做操的时候我们蹲在草地边上聊天,我经常被野草转移注意力:“你看这个草!其实很漂亮啊,小叶子攒在一起,挺象一朵花的,还很精致!只不过太小了,不是这么近大家都看不见。”她结论说,我发现,你特别善于发现美。我想了想,结论说,我发现,你特别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

她家跟我家不是一个方向,但是偶尔她放学跟我同行,去看望她初中的朋友。有一次到了我家楼下,她忽然扔了一个硬币,看了看说,算了,又不想去了。简直是玩魏晋风度。
她带我去知己之一家。主人倒给我一杯茶,我一直捧着,时不时喝一小口(喝太快了一会儿主人要续水或我们逛街时得找厕所,都不是上策),不然不知道做什么好。然后我就想,以后我们家来了生客,我一定要记得给人家泡茶。

哥哥上大学的时候,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家信寄到我手里。所以大家都知道我哥在哪里上学。而且那时候我就懂得炒作:课间操拿到信,故意在体育课上掏出来看,招老师骂,籍此宣传我哥又给我写信了。那时候,平邮八分,市内四分。一个初中的好朋友,会走20分钟路,到离我只有10分钟路的邮局给我寄信。有一次,收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地址是“内详”。那时候好像“内详”约等于“内有情书”。于是一伙同学热情地围着我等我拆。信的大意是,他是我以前同学的同学,以前坚信女生到了高中必然气数已尽,不料他同学宣传我还跟资本主义似的腐而不朽,于是想要跟我做个朋友云云。我认为我是回了信的,不过我的记性不大可靠。不过反正后来并没有下文。我的同学们似乎颇有一些能搞宣传。大学的时候,高中一哥们寄来据说是他大学室友给我的信,说是被我那哥们的描述蛊惑,甚愿结交,并索照片。我自然宁可在人间多留些美好的向往,于是照片只能不寄。对了,这哥们还欠我油画一幅呢。我手上偏多这些呆账。


如果我住在远山脚下,一条偏僻的路上,终年没有人过往。那么,即使来了一个走错路的人,不是特地来拜访我的,我也会留他坐一坐吧?又或者,即使是一个失意的推销员,别人都惟恐避之不及的,我也会请他喝一杯吧?虽然,我什么也不买。妈妈刚有email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每天查邮件,都希望收到。有时我陪妈妈查,打开一看没有信。正要退出,妈妈指着junk后面的红字说,这里有!我说,那是垃圾。垃圾也要看!妈妈坚定地说。



刚上初中的时候,班里好多同学都有小学过来的朋友。我的小学同学都不在初中班里,感觉比较落单。回家跟妈妈抱怨,妈妈让我请几个喜欢的同学放学回家来玩。另外跟我说,人不是什么阶段都一定能有好朋友的。所以有当然好,没有也没关系。一辈子,知己有一个就足够。譬如你爸爸是我的知己,其他的朋友不够要好也没关系。我自己常常被这回忆感动,也不知道爸爸和妈妈哪一个算更幸运。

Thursday, March 06, 2008

克隆动物的肉

新闻里说,克隆动物的肉有望进入市场。当然,总有人担心安全问题。 也当然,我看克隆动物要不要吃对于非素食者来说根本不该是问题--这和转基因还不一样,根本就和原来那只一样啊,原来的能吃翻版的当然能吃,连什么过敏问题都没有。我倒是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吃的猪,全是从一个克隆来的,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我们永远在吃同一只猪,这样的罪恶感会不会少一点呢?那时候如果发毒誓,最毒的就是变成那只永远被吃的克隆猪了吧?真是不得超生啊。

又,很多人相信同卵双生子之间有神秘的心灵感应,如果真有,那一个猪场的克隆猪感应起来该是多大的力量啊。如果有一天全世界吃的猪都是一个克隆来的,它们在某个月圆之夜忽然集体感应,冲出牢笼,这是不是也可以是一个无稽科幻灾难片的素材呢?

还有,如果都是一个克隆来的,毫无遗传多样性,会不会某种邪乎病一来,全部没抵抗力,结果死光光?这也不是空穴来风,有植物的先例在。

香蕉是克隆植物的代表。整个北美现在吃得基本都是叫做“卡文迪许”的栽培种。这个栽培种是为了方便运输和储存而筛选出来的 (令人郁闷的是筛选的时候味道几乎并不是一个考量)。一个单一栽培种被广泛推广的结果之一是商品的质量非常稳定,结果之二是在疾病面前的极度脆弱。一旦有一种病影响这个种,就有可能导致所有的种植香蕉全部倒下。六十年前最常见的栽培种大麦克(Gros Michel) 就因为得了一种叫巴拿马的真菌病灭绝了。现在流行的卡文迪许因为比较抗该真菌,取代了大麦克的地位。可是,真菌是常新的。92年,会感染卡文迪许的真菌就面世了,据称扫荡了印尼,马来,澳洲和台湾的香蕉种植园。目前拉丁美洲的香蕉种植似乎还没受到大影响,不过估计也就是五到十年的事儿。能不能在卡文迪许灭绝之前找到新的可望推广的栽培种呢?如果不能,大家吃一刀三磅的香蕉的好日子就快没了。说不定香蕉好像荔枝一样成exotic fruits了。不过我不操心,反正我不怎么爱吃香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性是多么重要啊。

至少香蕉还有野生的,野生香蕉还是存在有性繁殖的,不至于种植园的死光了就真的物种灭绝。可是猪没有野生的了吧?如果我们都吃得克隆猪哪天跟香蕉一样死光光,难道再抓野猪来训?好在,克隆猪的推广还没那么快。

在科技的发展面前,我觉得外国人似乎比中国人保守得多。我想象中克隆猪最先在国内面市的时候商家说不定还特地宣传这是克隆猪呢,好像比普通猪更先进高明。然后专家出来讲话,并不是证实克隆猪的安全,而是解释克隆猪不比普通猪更有营养。

当然,即使推广克隆猪,也不见得全世界就一个克隆。至少会有两个主要的,跟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一样。多数人不在乎,少数人会号称他们尝得出区别。另外还有一些不这样流行的克隆,小资的标牌将在看独立制片的电影,喝酒讲究年份产地之外,再加上吃肉认准吃亚流行的克隆。而特有钱的大资呢,当然也吃猪肉馅儿的饺子,不过那猪是有性繁殖来的,全球就只有苏格兰还养。那些猪,都是one of a kind的。想到我现在吃的猪肉也都是来自one of a kind的猪,我感觉十分奢华。

Friday, February 22, 2008

咬文嚼字--魔鬼疯掉了

狒狒说话,无处不是典,可是常常了解他用的典故的人太少。不得不又自己笺注,“太遗憾了”。

因为“生活在别处”的典故,狒狒在山河啸的blog上建议以后住所挂一个匾,上书“别处”。然后又兴奋地延伸,说如果他哥我挂“别处”,那他的住所就挂“别动!”。我听了就说,要送他一件T恤,上书一个大字“别”。如果狒狒又多了一个名字叫别,在我们喊“别动!”的时候,他是动还是不动好呢?

我以前说过很喜欢“在”这个字,因它有一种毫不伤感的诗意。它本身并没有色彩,在朝亦可在野亦可,词性又不定--譬如生活在别处这个书名,我在看书以前以为是“在”是个副词,生活是个动词,是living elsewhere的意思。买书的时候因为是英译本,才发现生活(life)是名词,在(is)是动词--因为多重词性,所以它孤单一字也有意思。“在”这个字,感觉很干,很硬,而且因为这样常用而无所不“在”,绝不会像其他一些曾经有诗意的字眼一样,因为在某个时段被滥用而堕落。

中文里表示时态的字不多,“在”是一个,“了”是一个。不过“了”字不念liao的时候,完全没意思,比"在"差远了。

这样好的一个字,用在名字里也很酷吧!

曾经有个姓卜的朋友要我给他儿子起名。要是叫卜在,也很好玩哈。当时给这个朋友想名字的时候,狒狒还提供了很多其他方案。比如,卜课,要是老师拖堂的时候,他把书往头上一顶,啊,变成下课!我说,那么不如叫卜市,新公司纷纷要请他,因为他往那里一站,上市了!

Wednesday, February 20, 2008

不谋而合还是谋而合之 ???

据说是肯尼迪说的:
Liberty without learning is always in peril; learning without liberty is always in vain.
- John F. Kennedy

庶几等于“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JFK小学一年级在私塾念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