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Against some odds
还有一个特点,女人似乎总是喜欢找借口,喜欢一个人又没什么理由的时候,就赖到上帝身上。明明是自己动的心,非要说成是上天的暗示。譬如20/30/40里面,刘若英喜欢上女学生的爸爸,却要在上坟的时候要她死去的妈妈给她一个暗示--清风吹动她的刘海,她接受了这个暗示。如果本来有风这时忽然静下来,她当然也可以接受一个暗示。这种对借口的需要甚至超越了物种--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公主,明明就是看见个外来物种心动了一下,也要赖上那些漂浮的水母:不是我,是星球的神灵青睐他。
Friday, October 15, 2010
接着说美国的教育
弊是全民科学素养平均水平低。利是自然分流。有数学天才和兴趣的,才去学数学。科学艺术,也同理。至于很多人,将来要去开修车铺的,或是经营饭馆儿的,会不会解析几何,记不记得氧化还原,动量守恒,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中国不是发达国家,没跟他们一起评估。我想中国学生的表现应该不会差。只不过中国一贯的教育方式是灌输--所以学生当时接受了,但一来并不问为什么,二来以后也就忘记了。以至于到现在,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思维完全没逻辑。
灌输式教育的结果还有,很多人的脑子就像温室花朵,一开始貌似装了很多正确观念,一旦接触其他另类观点,马上就能被忽悠。很多人本来是无神论者,一出国就皈依了基督,还特别虔诚。
有趣的是,我们经过几十年灌输式教育的人,除了知道鬼神不存在以及共产主义是全人类最高理想以外,还几乎一致地认为“科学”是一个好词。引申为,如果你说谁不科学他就觉得被侮辱。比如网上一大热门话题中医。你要是说中医不科学,一定有很多人受到伤害,然后说你肯定不懂中医,因为不懂才说它不科学。其实不科学怎么了?
文学还不科学呢,文学家也没急啊。宗教也不科学,教皇也没急呀。怎么中医就非得科学呢?我说名医们需要头脑开放点。
翻过来接着说美国的教育。美国孩子广泛持有的一种观点是,我是优秀的,如果我没有学好,那一定是老师,或者学校的问题。我们学校里对学生的照顾几乎是有求必应。去年我的课上有近20%的学生号称有学习障碍,有学校的正式通知,要求我考试给他们延长50%的时间。其中一个学生期中考完了,又去更新了一下,要求期末延长100%的时间。难道本校特别吸引有学习障碍的同学吗?还是我特别吸引有学习障碍的同学呢?去年的期末,我干脆给所有学生3个小时的时间考试。出题是按一个半小时出的。至于那位要求延时一倍的同学,如果你愿意坐足6个小时,我奉陪-- 其实我考试又不难,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今年更新鲜了,有个学生考试不光要求要延时,还要求有一个朗读者,把题目大声读给她听-- 她没有视力问题。也识字。我不知道这些学生将来工作了,是会自动加班50%的时间吗?
Friday, October 08, 2010
最近的新闻
我最喜欢的政客lincoln Chafee 在竞选罗德岛州长。希望他胜出。上次看新闻民调似乎是三足鼎立之势。
希拉里代表美国政府向瓜蒂玛拉道歉,因为40年代末美国医生为了研究青霉素的效果,曾经故意把性病感染给瓜蒂玛拉人。这个档案是被偶然发现的,之前Tuskegee syphilis experiment就已经是医学伦理课堂上的常用案例了(Tuskegee实验里那些人是自己得了梅毒,而医生明知道青霉素可以治疗,为了观察病情的自然发展,而对病人隐瞒了情况未予治疗)。要不怎么那么多人相信阴谋论呢?谁的屁股都不干净,而且发生在二战以后。大家还指着纳粹说这说那呢。
土豆说美国有错就认,还是要赞的,我同意。为什么中国就不爱认错呢?美国政府相对来说认错比较容易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各个administration之间继承性比较差。所以在任当局去认一个以前的错,并不认为影响到自己的地位,特别是不影响它在任的legitimacy。中国政府一代代领导人虽然换届,总还觉得自己是同一个朝代传下来的,如果为上一任认错,等于自己的皇位就来得不正当。
某敏感词同学得奖了。不知道墙里如何?“情绪稳定”否?
什么叫自大无知呢?最近的国际学生调查表明,美国孩子的科学认知在30个发达国家地区里排在底层。但是,他们也有排在最前面的--- 就是自信!这个报告针对美国的结果,对担忧小孩在美国成长的各位,是很有意思的
http://www.oecd.org/dataoecd/16/28/39722597.pdf
In relative terms, the US ranks 21st among the 30 OECD cou
ntries in performance in science, 25th in math ...... Despite below-average performance, US 15-year-olds express the highest confidence in their science abilities.
但是,大家难免要奇怪,美国孩子如果学习这么差,怎么最后科研和技术发展美国都还是很强呢?原来,美国虽然平均水平差,但是精英的比例并不比其他国家低。(While the US performs below-average overall, it has an average level of top performers.)这个结果还真是能说明很多问题。如果美国能够自产平均水平的精英,再通过移民进口一部分其他国家的精英,平均水平差也仍然能保持世界先进。
表现最好的国家是哪里?当然是地球上最好的国家芬兰啦!
John Lennon70岁。不知道为什么我老以为他老婆叫大野洋子。
Thursday, September 23, 2010
人性化的GPS
本地的高速改建过,GPS的旧地图不知道,一过就要重算。我经常模拟GPS用崇拜的口吻说“哇,这。。这没有路呀,您是怎么开过去的?您不是会飞吧?”
上一个GPS上只有两个声音可选,英国口音和美国口音。如果换成英音,连highway都会换成说motor way。要是再多几种口音方言可选就好玩了。比如天津话,长沙话啥的。好多年前,smetana发给我一些语音书,据说还有一个软件,可以选一些著名演员的声音。惭愧地说,我都没听过。这个技术上讲其实应该也不是很难。您说,如果我提供给您一款GPS,语音选择可以让obama总统用天津口音或者鞠萍阿姨用阿拉巴马口音给您指路,他们还得倍儿客气,您肯不肯多出俩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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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前我们lab流行过一个软件,是个小猴子,有个语音框,你打字,他说话,声音就是Hawking那机器的调儿。姑妈可喜欢那个猴子了。猴子还会唱歌讲笑话啥的。我琢磨着GPS也弄几个性格。比方说有酷的,除了指路啥也不说;有贫的,要是什么在高速上要开个30里以上的,他指完路了就开始东拉西扯,跟北京出租司机似的。还有那博学鸿词科的,路过哪儿把风土人情也给你讲一遍,适合旅游的时候用。
Wednesday, September 22, 2010
逛
今天看见这个,一孩子站在哲学高度反省自己的恋爱,这孩子都被人围观取笑了。我估计要是生活中遇见谁这么说话的,咱们也得笑话他。不过在书面上我容忍度高一些,何况,大三的孩子么,在咱们这高度看来那不真是一个孩子嘛。我就觉得这孩子还挺可爱的。没准儿人家真是这么自省着追求姑娘的呢。比起一心只想上床的,的确是装B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坏东西。我想起一个高中同学,好像跟你提过,后来是念建筑的。这群人比典型理工男艺术,又比艺术男科学,谱儿也不是一般的大。5460敞亮的时候我除了看你们班就还看他们班,忘了怎么去的了。毕业好多年了这群人也还是那种建筑范儿。我觉得一个姿态人要是能长长久久地端下去,那就成真了,就不是装了。我记得这孩子当年说追过一个女生那悲壮劲儿,最后在女孩面前深鞠一躬转身扬长而去,每次我想到这个场景都跟国画似的 -- 似乎没背景。全世界就是这俩人,跟剪纸出来的似的,在空中待着。
这么说国画大概也不对,我通共也没看过几幅。我想说的就是某些花鸟作品,冷不丁给你一只鸟儿蹲在枝头,此外啥也没有,天外来客似的。背景没有别的树,没有山水也没有地平线。但或者这不是国画传统风格,只是八大山人风格。想起来这个是因为那天跟领导(真的领导,不是家属)去看一个日本木刻展。有一幅是水井,就是孤愣愣地,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井沿儿上搭着绳子。我说最喜欢这幅,领导说嗯这幅比较现代。不过这个水井是印的暗红色调,要是青苔色才更让我喜欢呢。当时我就想起八大山人来,上次好像还是在DC看的展览。不过我也不知道老外管八大山人叫啥,再说领导也不一定知道,就没提这茬儿。当时好多画里都配着诗,领导说了一个词儿我估摸着是“俳句”,不过俳句的英文我也不知道,就没接茬儿。说来俳句,或是有些唐绝句里拎出来两句,跟这个小幅版画还真挺配的。
我对冯唐“审美疲劳”了,每次见他blog上又有一个“大X”的题目,并不点开去看,而是点到赝品澈丹的blog去看他有没有又配合着写mock version. 以前冯一《大波》他就和一《大浪》,冯一个《大城》他就和一《大村》。今天难得看见冯写了一个不是大啥的标题,点开一看,他说
给叶三新书的几句话:"南中国九月的一天,九点至午夜,一人,一瓶闻香及初尝超好的红酒,读叶三的九万字,山鬼和树妖弥满房间。文字是一种虚假的材质,码字是一种无用的手艺。在这样一个必须有用的时代,为什么呢?或许因为只有此处可以丧心病狂、失魂落魄。"
看见“闻香和初尝超好的红酒”,想果然细节是装逼要旨。本来只是“秋夜带酒读新书,山鬼树妖满庐”罢了。地处南中国有关系吗?是九月有关系吗?不,你看,九月,九点,和九万字,这最大个位整数的重复使用,显得多神秘。红酒还不够详细,要闻香及初尝超好,表明作者是懂得品酒,或至少看过”sideways"这部电影的。难道您是暗示叶三这书封面设计不错,序言也写得不错,至于正文您没评价?至于必须有用,其实是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除非是贵族。贵族这个职业咱都想做,可惜没轮上。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设计论
还有,poison ivy就是对人有毒。从进化上来说,对那些吃草的动物有毒还更有用。可是,鹿,羊,马,牛都能吃,鸟儿也能吃,就是人碰都碰不得。不,一定不是巧合,我是阴谋论者,我不信。一定是上帝这个有恶趣味的少年设计的。
还有,guinea worm 这种恶心东西,人类是唯一宿主 (有错请骂wiki。这虫子太恶心,连我都不愿意再诂苟)--- 那人进化出来以前这玩意儿怎么活的??? 这不是设计论的明证吗。至于上帝设计这个东西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恶心人了,咱被他耍得还不够嘛!上帝太没家教了。果然没爹娘的孩子心理容易有问题,唉。
Thursday, September 02, 2010
Burqa
这法律太诱惑人调戏它了。
听见新闻的时候正在吃饭,我马上开始纠结各种技术细节。天下人都知道,这个法律是针对穆斯林的,但是法律自然不会这样写。我问D同学,这个是光是女的不让带吗?那我找一男模特班子带带试试?如果普通男的可以带,那crossdresser的男的可不可以带呢(D同学说,cross dresser才不会去穿这袍子面纱呢,都遮住了还cross个啥呀?我不屑地说,子非我亦非鱼,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要是个crossdresser 我肯定这么玩儿一回)也不知道穆斯林的Burqa是不是都是黑的。我要是拿一花头巾捂得那么严实会怎么样呢?
今天在网上一诂,嗯,立法者对我这样无理取闹的已经想好招儿了。人家说,不是针对谁,而是禁止在公共场合遮掩面部。看到这句话我立马又冒出很多主意,都一一被立法者预见到了列成例外:摩托车头盔,因病,还有击剑面具--谁没事儿戴那个上街啊?
我不屈不挠地想:那墨镜要不要设个大小限制呢?我要是带一口罩(就是嫌空气不够新鲜或者花粉太多),大墨镜,再留个刘海儿,是不是也不比burqa露得多?要不,我贴一脸大胡子配大墨镜?
其实广播里还说了,根本不用我这么调戏。直接穿burqa上街就行,警察给的罚单有人给埋。前总统竞选人Rachid Nekkaz成立了一个基金专门替大家埋单。
Thursday, July 15, 2010
必也正名乎
wiki了一下,原来mockingbird这种鸟不是咱们中原土著,所以中文名字也拗口,叫做小嘲鸫。其实根据特长应该叫相声鸟?有个喜欢曲艺的孩子叫东东枪,我看也可以写做鸫鸫枪。传统口技艺人,学各种鸟叫是看家本事,正是你们有mockingbird,我们有birdmocking。
怎么想起来知更鸟和mockingbird这段公案呢,因为院子里常来Robin,我一直想告诉爸妈是什么鸟。wiki了一下,发现中文名里常常叫它美国知更鸟,有时也略称知更鸟。但其实,别说mockingbird不是知更鸟,就连我们平日叫的这种Robin也不是。正经的知更鸟,是European Robin,中文又叫欧亚鸲,鸲便是八哥儿(请看贴尾更新!),著名地善学人语-- 难道是因为这个才把mockingbird译成了知更鸟?然而欧亚鸲并不是土生八哥儿,似乎并不见说它善学鸟语或人言。
至于我们常见的robin,也就是“美国知更鸟”呢,跟“知更鸟”欧亚鸲甚至都不是一个科的(美国的是鸫科的,欧洲的是鹟科的)所以美国知更鸟并不是知更鸟,好比美式足球不是足球,又好比 sweet potato is not potato.
p.s. 诂苟robin的时候发现这个网站,蛮有意思的.他们把照到的植物动物都按系统分类来整理了,符合我们nerds的审美观 http://www.tulaoer.org/
更新:大土佬儿前辈纠错了。八哥儿不是鸲!真的不怪我,我是字典上看来的。说文上说,鸲,鸲鹆也,而鸲鹆呢,《正字通》(我也不知道这是啥书,反正是康熙字典引用的)说就是八哥儿( 出处)。但是,然而,反正,鸲鹆这种鸟儿呢,并不是鸲科的!它们是掠鸟科八哥属的。你们明白了吗?反正我挺晕乎的
正经地说,单叫鸲,而不是鸲鹆的这种鸟儿,大土佬儿前辈说“是很美丽的小鸟,鸣声悦耳”,有图(都来自http://www.tulaoer.org/ ) 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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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07, 2010
pi的故事
1. 小时候看过一个笑话,有人说“佚名”这个人怎么那么牛啊,这么多名言都是他说的。如果有古人穿越过来一定觉得现在比“佚名”更厉害的人叫“网友/网民”。
2. “反正”这个词十分好用,但我第一次想到,nonetheless/neverthelss 这些个词,唯有“反正”才能得其神韵。不知道有没有人这么翻译的,我真想注册一下。
3. 跟有关部门的无所不在无所不管类似,最强有力的理由是“种种原因(various reasons)”。
============== 下面才跟标题有关 =================
由于种种原因,我两天前从书架上拿下了Life of Pi 这本书。这书是燕子那里顺来的。当时在她家的书架上(跟我一样她也没有几本书,一目了然)看见这洋溢着“小学生趣味数学”气息的标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 燕子大笑:这是畅销小说,挺好看的。反正看过了,你拿走吧。我拿走这本书好多年了,一直没有看 -- 封底上的推荐语一点也不吸引我。上厕所没有书看的时候我大概也抓过几次这本书,开头读过1到3 页不止,也没有什么特别抓人的东西,就始终没读下去。
由于种种原因,我两天前又把它拿了下来,而且决定即使不好看这次也要把它看了。看完以后,我还是不理解夸它的人都看出啥花儿了。无他,这本书就是写了故事梗概里面讲的那么回事儿。就跟读者总结的一模一样。当然,多了很多细节和动词。我知道很多人很喜欢,不过知道和理解是两回事。而且最奇妙的是,燕子当年也说这本书好看。她可绝对不是会装作喜欢一本书的人。
我想我一定错过了什么东西。这本书的“精神”,比如说。于是我又上Amazon看了一篇顾客推荐的书评。看完了,也就一个反应,so?
我又在豆瓣上搜索了一下。原来这本书中文译作《少年Pi的奇幻漂流》。原来,这本书要拍电影了!而且,据说是李安导演。据说以前是一个叫“热内”的名导--但我显然不认识几个名导的名字 -- 后来才换的李安。真有意思。我都费了几个钟头看完了书了,要不要再花俩钟头看李安怎么读的这本书呢?也许他能提炼点精神出来?
Thursday, May 27, 2010
屑 穿衣记
小学有一次,爸爸得了一笔稿费。十五块钱--那时候也是一比可观的外快呀。走到街上一家商店,看见挂着一件红色大衣,那种式样叫列宁装,爸爸很喜欢。那年代的商店什么都是在柜台里面藏着的。售货员也爱答不理的,瞥了我一眼,说:给她买啊?穿不得。转头继续嗑瓜子聊天。爸爸很固执地说,拿下来试一下嘛。对方很不情愿地拿杆子叉下了,其实很合身。不过,习惯上我的衣服都是先从大的穿起,过一段时间才合身的,这样可以穿的时间长一些。买这种一开始就很合身的衣服也就意味着很快就不能穿了,挺浪费的。售货员百般劝告我们不要买(妈妈后来分析也许人家本来想留给自己人的),结果爸爸很坚定,只好郁闷地忍痛卖给我们了。从收入比来说这也许是我至今最奢侈的一件衣服。
穿过外婆做的布鞋。好多层布密密纳起来的鞋底,我穿破过没有不记得了,但据说,外婆不断加厚鞋底,每次给哥哥的新鞋一出手都信心满满地宣布:这次肯定经穿!然后哥哥迅速创造一个记录。
妈妈做过很多裙子和衣服给我和哥哥。曾经一大一小两个穿着同样的浅灰色灯芯绒做的猎装去上学,我觉得好神气啊!我至今喜欢各种灯芯绒。衬衣的领口妈妈会绣上小花,沿着领子有一圈花边。胸口也有花,有时候是一串葡萄,也有过两只黄色小鸭子。妈妈总是怕我着凉,不肯让我穿裙子上学,我总是每天盼着天气预报说一个天文数字。其实数字大也没有用,因为妈妈说中午再高温也免不了早晚凉。等到上中学,我那点微弱的臭美萌芽毁灭殆尽,妈妈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老也不穿裙子?
不过,妈妈也就纵容我乱来了。商场里刚刚开始开架买衣服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溜达。看见男式休闲短袖上衣,我喜欢得不行,试穿的时候店员们笑得花枝乱颤-- 我是把它挡风用,夏天穿短打的时候披在外面。妈妈坦然掏钱买了。这件衣服现在还在。
小学某次爸爸出差,买来一块格子的呢料,说我长大点做大衣。后来一直没有用,前几年翻出来,发现给虫吃了一个洞,才拿去请裁缝做了。朋友看见夸好看,问我是不是burberry,我反问难道格子是他们的专利吗?
上班以后,有次对三弟感慨说,不能再乱穿衣服了。好歹要为人师表。三弟说,你才觉得啊!
可是在这样的觉悟有了好几年以后,我才知道,在我们老大眼里,穿牛仔裤是很不妥当的--即使是没有乱打补丁或破了洞的很土很本分的牛仔裤。其实我环顾周围,没几个人能通过老大的标准啊
Thursday, May 20, 2010
真理们。
其中有本《比我老的老头》。这次出门带上了看,看完了正好给格格巫。
想起一些别的故事:
阿城说有个老铁匠答应死前给徒弟传秘诀,徒弟等了很多年,最后师父说“别摸热铁”。
有个老师(不是我,我没这么拽),学生来问他怎么才能在这门课上拿A。他说,考试考好一点。
马三立的相声,说止痒秘方。里三层外三层包着,抖抖索索打开,写着“挠挠”。
当然,这些故事里面,我觉得齐白石象是实承人。
Friday, April 30, 2010
解决盗版的出路
在万恶的旧社会,底层艺人在天桥卖艺,喊的跟水浒里一样,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没钱的凑热闹光捧人场的,其实跟看盗版电影一样,都是蹭着看不付钱不尊重艺人劳动的。但底层的艺人非但没赶他们走,还热情邀请他们看。有钱人看了喜欢,人家端着盆来的时候就多付点钱。现在的电影都是一个价,不论好坏,票房依赖的是观众数量,是广告和影评宣传导致的“预期喜爱”,而不是事实上的受欢迎程度。如果是看完才付费就不同了,看完让人大呼上当的片子就没什么钱赚。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样大家都不付费了,谁都赚不到钱,可既然天桥卖艺的把式都能挣到口粮,何以见得现在老百姓看了场舒坦的电影不会付几个赏钱呢?
买音乐也是一样,基本上你非常喜欢听过上百遍的CD和听过一遍就扔一边的,有人来借还说不用还的CD是一个价位。将来也会变成天桥模式的。那时候一首当季流行到满大街都放的口水歌,也许会有十万人乐意付一块钱来听听玩儿,但是那些让人十年后还在偷偷回顾的作品也许有一直有人往账户里转钱。
现在其实也有天桥模式。比如我开车基本都听公共电台,节目好没广告,但是当学生的时候感觉自己没钱,就一直蹭着听没捐过钱。人家也没说要采取什么手段只给付费的人听。什么时候听众愿意付钱了就付,愿意付多少都行。这不一直也办下来了吗。
假如系列
从前,有一个孩子祈祷说,主啊,让我中大彩票发财吧!
上帝愤怒地说,你丫倒是买张彩票啊!
我从来不买彩票,但这不妨碍我有很多关于中了彩票以后的规划。现在开始整理。
发了财以后,我当然不会退休,只是会开发一些新的项目。
第一个要就职的是mlc妹妹的经纪人。除了出版和游戏开发这种常规相关产业,mlc的很多故事也适合开发类似LOTR和harry potter类型的衍生产品。比如说武侠的迟迟系列,就可以开发首饰,武器模型,战舰模型(prototype交给三哥去做)。另外,还有很多适合于情人礼物的小物件。比如“比翼鸟的眼泪”-- 在养殖珍珠的核上,用墨画上两只大雁--极简的线条写意即可--养成的珍珠就可以看到内里隐隐有比翼双飞的鸟。
第二个事业是茶庄。顺便也可以做茶具。我很不喜欢故弄玄虚的茶道。我做的茶一定要有blind tasting。对了,瓜,我上次跟你说的酒是智利出的KAI by Errazuriz,我听到的那则新闻在这里。
第三个事业是实用生物产品。比如说,泡菜复合菌种。以前妈妈做馒头都是留一块老面的。来美国才开始用卖的酵母,也很好用。很多朋友都喜欢吃泡菜,可是没有菌种,或者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不吃疏于照顾就坏掉了。如果泡菜的菌群也能做干了像酵母一样卖,每次说一勺兑多少盐多少水,肯定很好卖。
还有厨房用品。现在有家用的豆浆机,面包机,压面机。我缺做各样米粉的机器。 每次馋凉皮就上网看别人写的DIY,看完了叹口气说太麻烦了,从来没做过。
还有好多小产品。 --都是啥?我忘了。这是四月写的贴子,当时没写完,现在都忘了
Thursday, April 29, 2010
继续收集
原来半瓶醋叮当响不用翻译,有现成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you can't have your cake and eat it too
2014.3.15 在moth radio hour里听见一个孩子说他爷爷等了几十年,才找到他来问这话啥意思。What good is a cake if you can't eat it?! 其实这个其他版本的好懂得多: you can't keep your cake and eat it too.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噩梦治疗法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laoyao/archives/339133.aspx
他的blog上给出几个示意图。我想起曾经给过幸福度的一个公式。前两天跟老朋友冰提到这个问题,想到动态角度来看的另一个公式。老摇给出的示意图里,想象的曲线基本上来自这样的模型:主观感受,幸福度,是Y,客观事件的累积,幸运度,是X。Y是X的严格增函数 (用中文说这种内容真累)。实际曲线表明的呢,其实是这样一个意思,当你考虑X为时间的函数时,Y基本上由X关于时间的导数决定。
怎么样摆脱对好事的适应性,让幸福上去了能够保持呢?我提议开发噩梦治疗法。听别人劝说,跟其他人的生活比较好“比下有余”,跟自己以前比较好“忆苦思甜”,都不很灵,因为“道理都知道,可是还是不爽”。我觉得这主要是因为感觉不真实。没有谁的描述能比自己亲身感受更有说服力了。设计编织一个噩梦,让你体验一下,然后惊醒,哦,幸好,都是假的。----- 这个效果是不是会好些?
Sunday, April 25, 2010
一些书
年青的时候胃口好。我又想起《约翰克里斯多夫》里面提到德国人对的音乐胃口强大,不是最优秀或符合他们口味的音乐也能够消化下去。年青时候我也是这样,不对胃口的书我也能发狠读完。譬如《挪威的森林》。虽然我已经不记得书里说什么了。我只记得有很多人说好,而我为了能够底气十足地说它不好,硬是一鼓作气在一周之内读完的。其实我也说不出它如何不好,只是它跟我几乎是完全正交没有共鸣。
提到这个正交而没有共鸣,想起一个朋友。他成年以后还保持着一些执拗,或者说理想。有时候为了表现他与某个现象的完全格格不入,几乎会像个少年一样的反其道而为之。我调侃他说,你为了与你反对的东西完全负相关,则行为还是被你反对的东西所左右了。一个真正内心独立强大的人,应该是行为完全出自自己的判断,而他的行为与流行趋势并不会在总体上正好相反,而是长期来说基本正交不相关,而某些时候或某些细节也许刚好符合,有些刚好相反。
说到这里又想起前一阵看的老书《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这本书很有趣,我已经提到好几次。中文好像翻译叫《格调》,但“格调”本身还是有高低之分,基本上高比低好。而我觉得class的作者并没有觉得上流社会比中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一定好,而是每个阶层都有其可笑可悲之处。作为外来者,看这书完全是娱乐性的,因为我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阶层。但是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大约在看的时候难免能够对号入座,看见自己身上不可避免的阶层标记,因为那是深深渗入你的习惯,饮食,审美的(说到这里,想起张大春在《小说稗类》里举的一个例子。某大叔去上海,特地装扮得十分上流人物,结果被小偷一眼识破扒了他的兜。他十分纳闷自己是哪里露了破绽。小偷最后揭秘说,是因为他掏出高档香烟的时候在烟盒上敲了敲,表明平日吸的并不是这等烟,烟丝不够紧密,需要敲打敦实。这当然是小说家言,就算该大叔最近十年吸的都是哈德门,只要年青时候有这个敲打香烟的习惯估计也是改不了了。)每个阶层都是可笑的--而且简直是无可奈何地可笑,因为不论你成功地往上爬还是不幸降级也逃不出这个系统。 终于,这本让人笑也许也让某些人不安的书,到了最后一章,又给了一些安慰:在这里他写了一种叫做Xclass的阶层。他们不符合传统阶层的分类,比较特立独行,而他们被划分于这一阶层更多地由他们的行为决定而不是他们的家庭出身和熏陶。啊,美国人民终于看到了出路。这个阶层,中文翻译里是不是直接叫X阶层了呢?最早的译本出来的时候,装逼这个词还没有广泛流行。现在,我觉得这个阶层完全可以叫做装逼阶层,事实上,按照作者描述的特征,这些人虽然另谋出路,但是几乎和其他阶层一样的浅薄可笑。书中提到的一个例子是社交场合的着装。为了表示自己不鸟这一套,Xclass的人一般会故意比要求的要减一档次。要求严格正装(blacktie)呢他们可能会穿西装打普通领带,要求职业装他们就省略领带,要求职业休闲(business casual)他们就干脆完全休闲。我给这个阶层打上装逼标签正是看到这里得出的结论。搞了半天你这不还得看人家的要求行事吗?你的行为不仍然完全由别人左右了么?这么故意地要和大众区别出来,太没有底气没有主见了。如果真的不鸟这个社会的无聊规范,结果应该是始终着自己的装,或许有时over-有时under-dressed, 偶尔也许刚好正和乎要求。
我又想起DP曾经说起某些貌似特立独行的行为其实完全是出于从众--从自己小环境的小众。比如艺术学院的学生奇装异服,比如在大学里当个左派。搞摇滚留长发。叛逆少女涂黑色指甲油。--有点新意可不可以啊?考虑逆反一下你那个集体吗?跟整个大众比,也许是出格的,但其实完全湮没于自己周围那个小众。想最安全地隐蔽在环境中,要穿上的保护色应当模拟你周围的环境而不是大环境,所以即使地球上7成以上是海洋变色龙也不是海蓝色的。---- 当然,也有些团体的形成是观点或行为相似的结果而不是原因。那是另一档子了。
终于翻完了《王国维传》。看得很艰涩,所以没法细看。作者陈列了很多材料,但是我还是没看明白他怎么成的国学大师又怎么成为清朝遗民的。年青时候,他明明向往新学,后来也自学了外语,读了很多西方哲学。他成为国学大师,似乎除了自己很爱读书爱钻研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了。早先并没有见他对清这个朝廷有什么正面感情,而对西方的学术这么向往的他,为什么偏偏这么反对共和呢?我可以理解反对激进的革命而倾向于渐进的改良,但是书里引用了那么多王的书信和日记之类,还是没有让我明白他的思路。
以前看《红楼梦评论》,印象最深的是他特地引了宝黛最后相见的一节,(黛玉听见要去宝钗,自己恍恍惚惚,跑去问“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这一段。)当时迷惑的是,几乎所有号称热爱红楼梦的人都说前八十回和后面的风格迥异,简直一过80回就读得满嘴沙子无法下咽似的。而且,在网上看人说的也多了,好多都是“你怎么可能觉察不出来呢?这么明显!"的态度。第一遍看的时候还小,根本不懂得欣赏笔墨,只是看情节罢了,自然没有发现80回前后有什么迥异,只记得不爱看夏金桂那几回(我还记得夏金桂喜欢吃骨头肉,让我很生气,因为我也喜欢吃)。后来再看,已经知道了这个说法,所以也不灵验。我诧异的是,王国维总不是不懂得欣赏文学的粗人,何以他引80回之后的文字,好像根本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貌似他是把120回本当作整体来评论的么。他说“如此之文,此书中随处有之,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经验之也”。现在的事后诸葛亮们,则恨不得说“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能觉80回前后天壤之别”。
说起红楼梦,又不禁想起四大家族,虽然也许都该算“上流社会”,但也有“格调”差异。薛家有钱,但中国传统轻商,钱跟钱,体面程度是不一样的,还是皇上赏的为最上等。贾家玉堂金马,假装是书香门第,貌似格调略高些。
DP在豆瓣上推荐了一篇陆兴华说汪晖的文章,有人回复引用了徐晋如《红朝士林见闻录》里面一则,说李慎之以前就说过汪晖的文章是唬人的洋八股而已。这一则还算是士林八卦,我一时好奇,便诂苟了一下此见闻录。结果把我给恶心到了。随便看了几则,偏偏看到的内容无聊猥琐,不过是把长舌妇背后说人家私生活的话用文言包装一下。譬如什么Z姓女星出自风尘,人们以为是赵薇,其实是演蓉儿的,那大约是指周迅吧--还不肯明说。什么“我若为金庸,宁不如吞苍蝇哉”。出自风尘又如何呢?何况他大概也只是耳听途说的八卦新闻罢了。又说什么陈染和女司机有关系,人家的私生活,与你何干,背后几个酒肉朋友吃饭是要扯扯嘴皮子也就罢了,还要落在笔墨上,一个大男人也好意思。提到某个女诗人就更绘声绘色了,好像自己在现场一样。有个署名漆雕氏的评论说,“可与世说新语同观,刘书雅谑,此文缺德。明清才子习气,文体佻达,取法不高,时堕恶趣”,真是精准。
Tuesday, April 20, 2010
智能设计
M大笑,说着还不算恶心的呢,你不知道还有一种虫叫guinea worm (不知道的同学如果诂苟,后果自负),那才叫毛骨悚然呢。然后她谈笑自如地给我们讲这个恶心虫子的生活史。然后我被好奇心驱使诂苟了一下。最令我惊奇的是,第八个结果就是一个"拯救guinea worm 基金会”,宣传人类无知而无耻地搞物种灭绝。人家无辜小虫不过是要借人类躯体生存一下,竟然人类要彻底消灭之。后面的大恶人就是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疾病控制中心等等等等邪恶组织。这个网站严肃得我怎么看都是恶搞。
Saturday, March 27, 2010
我是果黑
That's right, I check in from time to time and so far google pinyin has not released a mac version yet.
I am sure it is possible to do anything I want to on a mac. The only problem is, there is not someone near me who seems to want to do these things. And what freaks me out is that the most common response from a mac-lover to my questions is this: why do you want to do that? It's like Mac is the second best brain washer in the world. I think their ad should go like this:"Trust me, if your mac does not do it automatically for you, you don't really want it." Right, not "you don't need it" but "you don't want it".
There are still two more people I need to talk to. They are probably savvy enough to tweak mac to do whatever. I just wish their offices were next door. But the majority of mac users I ran into have mostly answered "I just don't do it" to my question "does not it bother you that you cannot do this?"
I certainly dug my own tomb when I installed vmvare fusion and then windows xp on the mac. Windows xp crashed on the virtual machine -- and i could not reboot it. The key combination that's supposed to mimic power down the virtual machine did not do the job. That's not even the best part. I must be a born apple trasher because I can also crash my mac (isn't that like impossible according to the ads?)! And I don't know if there is a alt-ctrl-delete parallel for mac, yet. (I am going to google it as soon as I stop complaining.)
Now I began to believe the rumor I heard before. Mac's user satisfaction is at least partly due to self-selection in its customer base. So here's my next project after I win the lottery. I am going to recruit 果黑 and 果轮 and compare their psychology parameters.
I am sure Mac is very smart. It's just that our personalities don't seem to match. I often feel like someone who's recently promoted and inherited the pretty secretary from the last manager. And she constantly says "relax, trust me, I know what you need. I've been doing this for a long time and all my bosses liked the way I work". But I am such a control freak and I want to do all things my way. Oh but how can i yell at her, she's so sweet and pretty after all!
Thursday, March 18, 2010
不谋而合还是谋而合之-- 麻
我查了查字典。说文说,这个植物有两个字,


枲和麻这两个字也蛮形象的,都有弯弯曲曲长纤维的样儿。但麻字更有条理些。说文上说,未治为枲,治之为麻,就是说植物本身长得挺纠结的,捋顺了之后,比较服帖了,就是麻。麻字本身的意思就是指家捋麻(补充:又想起,G城方言里常说的一个词,表示修理整治一下谁谁,我以前一直以为是“理麻”,现在才想起来或者应该是“捋麻”)。
不知道有没有哪个大师做过麻字的训诂。我在网上能诂苟到的也就是这点了,说来说去,关于这个植物,老祖宗们本来就是取它的纤维用的。从什么时候起,麻这个字引申到感知上的迟钝,从而和“麻木”,“麻醉”这些词里的麻建立关系的呢?(啊,我梦想中文里所有的古代文字都录入了成为一个“语言基因组工程”,用研究进化的手段来做小学,这该多宏伟啊。小说的版本演进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应用罢了。谁认识国内的学霸给介绍一下,咱也去忽悠个超级大宏伟计划)
下面正式开始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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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胡说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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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麻木一般都连着说,但祖国医学可是分得很清楚的。《丹台玉案》说,麻是“如千万小虫乱行杂沸。按之不止,搔之愈甚”,木却是“按之不知,搔之不觉”。坐久了腿麻,其实不动的时候是“木”,一动才开始针扎一样“麻”。因为麻是“如千万小虫乱行杂沸”,取得是没捋顺的纤维之乱,而并不是吸毒以后昏昏然没感觉的“木”。这样说来,则从麻绳的麻到麻醉的麻的字义过度,也不用经过毒品这一层。
可是,我们一向的研究结论都应该是万事万物中华祖先都早就做过才对呀。既然几千年前神农氏的年代就在种大麻,后来居然要印度人来教我们才知道当药用,这不是很没面子么。所以我更喜欢第一种胡说。
Thursday, March 04, 2010
回应余光中
================以下是读后感==============
中文句法不是很严谨,但是通常并不引起歧义,所以不是非得按严谨的语法来。余光中说“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個短句) 做主詞,英文則常用一個名詞 (或名詞片語)”。近几十年来中学语文反复强调中文语法,考试更是成天要大家挑错,其实生生把中文往累赘的方向推过去,光学到英文的罗嗦,却并没有增加表达的严谨。原来台湾也并没有幸免。但想来,一定是大陆更严重。
余光中又提到“英文好用抽象名詞,其結果是軟化了動詞”。他认为这是科学和公文用语入侵的后果,举例包括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其实好的英文里并不这样。几乎是同时代的一本书, Class: a guide through the american status system 里面也提到英文里出现的问题。作者认为这是典型的中产阶级作风,喜欢装逼(pseudo elegant)。 作者给的一个最典型中产阶级附庸风雅的例子,同时也是余光中提出的用名词弱化动词的,是空姐说的:“Smoking is not permitted while you are making usage of the lavatory facilities". 就别说“禁止”要说成“不被允许”,“厕所”要说成“盥洗设施”了,用(use)非得说成“进行使用(make usage)”, 这不是英文的问题,这是American middle class English的问题。对比“对盥洗设施进行使用”,咱们天朝的英文是多么直白畅快啊:

更多英文翻译请看这里
余光中和Paul Fussel 都指出了抽象名词取代动词这个问题,但是,他们没有深入研究这个问题的诱因。下面我就个人经历来大胆假设一下。求证工作留给读者,符合我假设的证据请留言提供。
我在blog里提到过小时候写作文的苦恼。从三年级起大概最初的限制是三百字以上。就那么点儿小屁孩,写三百个字容易嘛!我说过我最喜欢的标点是省略号和破折号,因为都占俩格儿。那时候我还不知到感情丰富可以打一串惊叹号!!!作为一个苦于写不满三百字的孩子,我如果能说“正当我在对家里的盥洗设施进行使用的那一时刻,有人用拳头对我家的大门施加了短促而有节奏的压力”,为什么要说“我上厕所时有人敲门”呢??美国孩子写作文有没有最低字数我不知道。我大胆假设有。为什么又偏偏是中产阶级染上这个毛病最严重呢?沿着Paul Fussel的思路,我猜想上流社会的孩子不必念好书(反正拿C也能当总统),蓝领阶层的孩子也不在乎念好书,就是中产阶级的子弟往往日后成为“专业人士”,是要走高等教育这条路的,所以会为了写作业努力凑字数。写作业写到大学,罗嗦的技巧都有了,往往字数限制就变成了“xx字以内”。这时候怎么办呢,难道大家忽然变得简洁了吗?不是,我们还是创造短语来代替单子,这时候再取短语的首字母来做缩略语(ACRONYMS: Awfully Contrived, Ruefully Obvious but Not Yet Magnificent Synonyms)),这样更显得有学问外行不懂了:)
英文里Paul Fussel还提到一个趋势是用多音节的单字代替少的或单音节的。这也是装逼的一个特征。比如beverage代替drink,subsequently 代替next 或later, as of this time 代替 now,purchase 代替buy。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以为是自己的英文太幼稚,拼命学习这种高级的表达,后来才意识到这是英文里面的恶俗。Fussel举的另一个例子现在中文里也很常见了:“我工资高”要说成“我从业于高薪领域”。现代白话文的另一个问题我以前也提到过,就是对单音节的字不习惯,以至于chicken run 非得翻译成“小鸡快跑”,不能只说“鸡跑”。
余光中又提到另一个问题,正好是我以前说过的。现代汉语里很多词外来的,翻译的时候没有考虑单复数。结果“一位观众”总觉别扭,因为三人才成众么。但“观者”又太文艺腔。只好将就了说“观众之一”。(有称帝瘾的则可用观孤代替观众)。更当代的例子是“粉丝(fans)”,本来这个“丝”是复数来的,但很多人也说“我是你的粉丝”,并不说我是“你的粉丝之一”。也有人说“我是你的粉儿”,这样合理一点。不过,又来了,单音节的“我是你的粉”就很奇怪,加个儿话音才容易让人接受。
阿城说他不喜欢翻译腔,但很喜欢翻译体。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并不是翻译,本来就是中文的东西读起来也是翻译腔。国内还有两个极端,有的特别受不了别人说话夹杂英语,虽然并不是什么正式发表,而且有的英文并没有合适对应的中文。另一个极端却是明明有中文,偏偏要用英文的音译。报纸和大媒体网站上都用什么“小贴士”就让我很来气,我们小时候报纸上都说“小窍门”的。但是好像“小窍门”特像居委会大妈,“小贴士”就成都市白领了。
最后,推荐我喜欢的翻译体白话小说, 伍子胥——从城父到吴市 。 西式中文也可以写得很美很顺。中文说坏了,并不是英文的错,是我们的错。
Friday, February 26, 2010
关于宗教自由的旧闻
----- 以下涉及事实部分统统照搬自wiki,未经查证,不负任何责任 -----
minaret中文据wiki说叫宣禮塔,功用类似于消息树,不过不是让大家躲起来,而是召集大家来祈祷。古时候不是大家都有手表,一天五次祈祷怎么才能不耽误呢?在高耸的宣礼塔上点火就行了 (更正:又被忽悠了,宣礼堂就是靠喊的,以前是人声,现在用喇叭,不是靠点火。幸好我有免责声明)。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明显的宗教建筑,无烟无尘无公害,但是瑞士人民愣是全民公投修改了宪法,禁止了新的宣禮塔的修建。wiki上说,故事是这么开始的。一个土耳其社区申请在社区中心修一个宣禮塔,于是跟本地基建处申请项目。周围有些居民不乐意。土耳其社团觉得自己的申请被人为耽搁了,而且显然是因为对伊斯兰教徒的偏见。本地基建处没批准这个工程,土耳其社团上诉到上级政府,上级政府推翻了下级的决定。居民们又不乐意了,指望法庭裁决,没成功。一直捅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也没成事。这个宣禮塔终于在2009年七月修成了。
在这个故事发生的过程中,瑞士人民党和联邦民主社发起了很多动议,要在各行政区通过法规禁止宣禮塔的修建。不过各个行政区的议会都认为这是违宪的,于是连票都没法投。看来事情不做大了就是不成啊!违宪违宪,真麻烦,咱改宪法还不行吗!
这真是一场精英和百姓的较量。
瑞士联邦委员会(约等于政治局常委?)反对修宪。他们认为禁止修建宣礼堂违反了瑞士宪法的核心价值,牺牲国际人权,威胁各宗教之间的和平,而对阻止宗教极端分子并无作用。国务院劝人民投票反对修宪。
瑞士人大劝人民投票反对修宪。若干非政府组织劝人民投票反对修宪。天主教主教反对修宪。基督教新教联合会也认为禁止宣禮塔是个错误的对策。就连犹太人社区联合会也反对禁令--要说跟穆斯林有摩擦,也该是他们大呀。
貌似有头有脸的人都在苦口婆心地劝告人民,不修宣礼堂也没啥好处,白白牺牲我们的自由,宽容的原则(或姿态?)。
可是瑞士人民义无反顾地投票去了。57.5%的支持率,加上23个行政区里19.5个里超过50%的支持率,就算达到了宪法要求的“双过半”支持,宪法修正实现了。
我不明白的是,宣礼堂本来也没有一个固定的设计和高度。目前也没有官方定义。以后是不是每个穆斯林社区或清真寺要修建一个塔状结构都不行呢(这不已经有个地方说他们就是弄了个通风塔而已,刚好装了个新月作装饰,那也还是是通风塔)?那一个非穆斯林社区想修建一个貌似宣礼堂的建筑又如何呢(譬如咱天朝有那么多世界之窗之类的缩微建筑群,难保瑞士人民不会吃饱了撑的也弄一个)?
说不定过两年这个话题有新内容,我还可以写一篇blog,归到“一切都是定义”的系列去。
看看咱中国设计的宣礼堂多漂亮,我估计在瑞士照原样儿交一份图纸他们也不见得认得出来哪个是宣礼堂。
更新:合着惦记旧闻的不止我一个。利比亚总统刚刚对瑞士宣布圣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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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2010-08-03):以下摘自大土佬儿前辈的来信:
从前,回教的阿匍每天五趟上Minaret 扬声喊人祈祷。Minarets有一节的,也有高达四节的。阿匍们站在各节外面的阳台大声嚷嚷。小清真寺只有一个 Minaret。顶大的清真寺有六、七个 Minarets。阿匍们在这些 Minarets的每节的阳台同声呼唤,声势慑人。
现在,清真寺进步了,在 Minarets 上面装了好些大喇叭,每天五次放录音带,招呼人来祈祷。他们一广播,就能嚷周围的人头皮发麻,神魂颠倒。阿拉伯语的呼喊,比华人丧家叫魂还惨烈。Minarets 在非回教的社区里是一个大祸害。它不是烽火台。回教徒不在 Minarets 上点火招人来祈祷。
一夜,我住的突厥 Turkey 乡间旅舍外面群犬狂吠。我醒了,打开了窗户,外面一片漆黑。倾听了一会儿,听到了远处 Minaret 的大喇叭呼唤人祈祷了。喇叭声一停,狗也不叫了。
您想想,瑞士人要是让回教徒在瑞士的城里盖 Minarets,大家还怎么活啊? 可是,住在瑞士的回教徒会说『就许你们的天主堂每天铛铛地敲钟吵人,不许我们在 Minarets 上广播叫我们的教徒祈祷,公平吗?』。
Blue_Mosque1
Blue_Mosque4 (请注意 Minarets上的那些大喇叭。)
Topkapi
Wednesday, February 17, 2010
屑 成长和运动
哥哥高中毕业的时候,舅舅告诉薇薇:哥哥要上大学了,以后就是大人了。薇薇说:啊?那我以后是不是得管哥哥叫叔叔了?
小学的时候,每次大型集体活动,要求的着装基本都是“白衬衣蓝裤子”。开运动会的时候要走方阵,大概是围着学校走了一圈?记不清了。每个班有一个旗手,一般是一个高个子男生,可是我不记得是什么旗了。两个“护旗”,G城方言也是hf不分的,我便长期以为是“副旗”。护旗一般是两个个头一样的女生,老师喜欢的俩。记忆里也没有人申请过,也没有人拒绝。某年老师让我作,要求手捧塑料花。我家没有,还得跑到大伯家去借。大伯母很乐意借给我,她觉得作护旗是一种荣誉。第一次运动会,我好像根本不知道,也许是我转学前就定下的日子?我照常去上学,才发现大家都在操场里热闹呢。接力跑,我们班差一个人,大家看我貌似伶俐,就加上我。我穿着皮鞋,因为跑得卖力,半途把鞋子踢飞了,还犹豫了一下应该先捡鞋子来穿上还是先跑完。其实,应该踢掉另一只鞋接着跑。我的体育成绩一直很差,有一年却受了好朋友的鼓舞,想报名参加“三分钟25米往返跑”。这个项目是场地有限的小学特色吧。转身很重要哦,就跟游泳短池一样。可是回家跟姑妈一商量,被否决了。姑妈说,你先三分钟楼上楼下跑一遍--那时候我们住在六楼--没累趴下就报名吧。我跑完了楼梯,最后还是没被批准。为什么?不知道,中国的事儿不都是这样吗?我家小环境也这样。
初中我们运动会出了一些新花样。有一次有踢毽子比赛。本来我们自己玩的时候是比一次踢多少个不掉下来。比赛的时候出的规则是限时踢,掉了没关系,捡起来接着踢。我花了一个周末练,把毽子踢得很低很低,减少自由落体的时间。这次比赛我得了个年级第一,是中学里得过的最得意的一个奖,但似乎连个奖状都没有。
中学开运动会不再是在学校操场里,而是到正经体育场去。本来没我什么事儿,可是班主任一定要我写广播稿--他自己就是语文老师,知道我语文成绩不好的,为什么要抓我呢?真郁闷。我好像一篇也没写出来。 现在中学的运动会还有广播稿吗?是不是改成群发手机短信了?
Monday, February 08, 2010
父母的财产还是上帝的财产
在荷兰,16岁以上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可以合法安乐死的。为了指导对新生儿的生死抉择,荷兰医生们还起草通过了一个Groningen Protocol帮助医生们决定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征得父母同意实施安乐死。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有介绍。我已经说了,在美国通过singer主张的立法是不可能的。就是成年人自己选择安乐死都还没有合法化,更别说替另一个人选择。
在中国,似乎是另一个极端。据中国古时的纲常,孩子是父母(实际上是父亲)的财产,结果除了拥有的权利,教管的权利,也有交易的权利,甚至也有放弃的权利-- moppet说的那个故事里,很多人就似乎还是这样的立场。我没敢看那个故事的细节,也就不敢多说。只是从moppet的转述里,似乎讨论都集中在救人的有没有权利介入去救人,而放弃孩子生命的父亲却没有被追究他有没有权利放弃。中国的立法要完善到这些就就更遥远了。
我开了头写这个blog本来却是为另一个题目(faith healing)的。因为moppet讲的小希望的故事才想到了前面那一半。在美国,父母不能够因为新生儿有严重残疾就放弃或要求安乐死。但是,父母可以不给一个本来健康的孩子看病的机会,结果让他们死于完全不必要的小疾病,而当前的法律竟然对这样的父母无可奈何!--这是因为,美国是一个极端尊重宗教自由的地方。一切无知和荒谬,借着宗教的幌子就得以通行。一般的父母不带孩子去看病,是会被起诉“疏忽过失”的。然而,疏忽不可原谅,故意不带孩子去看病又是另一码事。如果父母脑子坏了,觉得生病了应该祷告上帝,靠信仰治愈,不靠医生,那是合法的,在儿童保护法案里特别写明对这类父母网开一面。Oregon的一个叫“基督门徒”(Followers of Christ)的教堂简直就像儿童杀手,看看他们教区的儿童死亡人数就让人毛骨悚然。就在最近舆论关注的一个案子里,死去的是一个16岁少年。尽管他不到两岁的侄女,已经比他早几个月死于faith healing,他的父母并没有怀疑自己的信仰,在失去了外孙女之后,又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儿子。。---- 这不是邪教是什么?
那小婴儿的父亲只不过蹲了两个月的监狱,母亲甚至没有判刑。现在这个少年的父母(也就是那个小婴儿的外祖父母),虽然已被定罪过失杀人,但法律仍要求对他们从轻处罚,所以可能也只是一到两年,或更少。这样变态的杀人的信仰都被容忍,我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美国人不认为轮子是邪教 -- 教人有病不去看医生有什么,别说自己不看病了,别说看不起病了,就是有免费医疗也偏不带小孩去看病都是受保护的“信仰”呢!我真想知道那些保守派人士,又pro life的又 pro religion的到底会是什么立场呢?难道一个孩子是上帝的财产,想送个你时你不能拒绝,但想收回就可以收回的吗?
无论怎样的严重残疾,无论医生预测何种程度无法减轻的痛苦,对一个孩子实施安乐死都是非法的。但是,因为一个愚蠢的信仰而拒绝现代医学,导致一个完全可以治愈的孩子无谓地死去,却可能是合法的。我只能说,我觉得美国法律比荷兰更变态。
对了。Harriet Johnson是无神论者。好样儿的Harriet。
(http://www.oregonlive.com/news/oregonian/susan_nielsen/index.ssf/2010/02/oregon_and_faith_healing_verdi.html
Friday, January 29, 2010
未能免俗 -- Salinger死了
看见他的死讯,我预感到一批悼念文字正在酝酿即将上演(写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响起了张学友的“我仿佛看见一出悲剧正上演”)。NY times那篇写的挺不错。Salinger同学一贯隐居,我之前也没关心过他的八卦,看了讣闻才知道原来他为了捍卫自己的隐私把官司打到了
看了法院的判决书我才知道,原来在美国,书信的版权在作者,但是收信人对那几张信纸有所有权。塞同学的几封信,就是被收信人捐给了大学图书馆,又被勤劳的Hamilton辗转哈佛普林斯顿借来看了,抄到书里。一开始Hamilton通知塞同学说要给他作传的时候,塞林格就表示反对。不过,hamilton同学也就是知会他一下,并不是征得批准的意思:要是被八卦的对象不同意就可以堵住旁人的嘴,那还有八卦可言吗? Hamilton写完之后,给塞林格发了一份。塞林格这才知道自己的私人通信已经被捐出来了。塞同学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首先,把79封信注册了版权。然后要求兰登书屋删除所有私信的节录。Hamilton删掉了很多内容,但到底剩下两百字舍不得。他认为剩下的部分怎么说都是“合理使用”,但塞同学不依不饶,官司就打到了最高法院。
判决书很长,我没那劲头照翻。最逗的是里面讨论为什么Hamilton不是合理使用。譬如判决认为Hamilton照抄的即使只是描述事实的部分,也是侵犯了版权的。如果是只是事实,没什么修辞的话,你用自己的话说不行吗?Hamilton同学说,不行,不抄不足以保证准确生动。法官说,着啊,你也知道那叫生动,那不就是人家的文学手段了么?还有, Hamilton被提审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抄这一个字呢? Hamilton同学老实地说,我想要读者知道他是有讽刺意味的。法官问,那你直接说,“他讽刺地说”不就得了? Hamilton同学说,天哪,我怎么能写这么土这么闷的句子呢,我也是有名有姓的作家啊!这里我仿佛看到法官们幸灾乐祸地笑了,呵呵,想不出更高明的表达,人家又不肯让你抄,你就认栽吧。
塞林格是宅人的领袖了吧。不过,我又怀疑,他这么宅,谁也不肯见,那他就是一年四季在旅游其实大家也不知道啊?不知道护照上的名字换一下是不是容易呢?hmmm.... 想象一下塞同学溜达到兰登书屋的大楼外,坐在咖啡馆里一边吃点心一边窃笑 (提示:评论里有阿浩展开的此案回顾,很精彩哦! 要点开comments才看得到)
Friday, January 22, 2010
美丽岛
想起来说美丽岛,还是因为两条互不相干的线索偏偏撞到一起。先是看见有人(别有用心地)在网上回顾台湾的美丽岛事件,这个事件我是在加州时看李敖全集才知道的。结果,昨天看见豆丝领导提起电影《十月围城》,他评价说华语导演普遍用音乐不是很强。我东扯西拉地时候提到《去年冬天》这个电影的配乐,说起齐秦作的《命运的深渊》。我是先听了音乐,很喜欢,想找电影来看,目前未遂。这个电影,正好是以美丽岛事件为背景的。
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在读张大春
于是,“讨厌”跟在一个主语后面,就有完全不同的意思,这个主语忽而是被厌恶的对象忽而是厌恶的主体:
张三很讨厌。
张三很讨厌李四。
我觉得这个词最先出现的时候应该只是“令人生厌”的意思,和“讨喜”,“讨打”,“招人疼”一样的用法,不是当动词用的。但是讨厌就单取动词的“厌”字意思是怎么出现,怎么在口语里广泛用开的呢?
Friday, January 15, 2010
屑 八
小学的数学老师说过很多次,我的阿拉伯数字写得很难看。
小学老师还喜欢让我帮忙抄成绩单。把同学的名字按顺序抄在新的空白表格上。现在想来,其实她们没有那么懒,大概是故意给学生找点事情做,让我们有点帮忙的快感?第一个名字是成静,每次我写完“成”字都惯性地开始写“绩”字,写了几划才意识到“又写错了!”第一个名字就要改,真是很沮丧的。何况成静还是我的好朋友。暗下决心下次一定不写错。但是每次都错。
高中的同桌字写得很好看。我写竹子头总是很丑,想学她的,问她怎么写。她因材施教地指点说,就像你写cosine的cos那样写就好了。我一试果然很灵。后来看见一个笑话,说某老外不懂中文,但是写“张”字仿佛行书,原来是按3又14分之13来写。简直异曲同工。
小学有个老师问我:你家几姊妹?我不是很爱搭理她,知道如果我说“俩”,她一定会接着问有哥哥姐姐还是弟弟妹妹。于是我就直接说:我有一个哥哥。这还不是很明白的“我懒得跟你聊天”吗?结果这个老师哈哈大笑,到处拉着别的老师转贴我们的对话,认为我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十分可乐。
初二去军训。到了宿舍大家收拾屋子的时候,老师在楼下喊集合。我的屋子在背面,听不到老师的声音,等我意识到就剩下我一个的时候,已经拍完队分好小组了。只有一个男生组不到十个人,于是,老师就把我塞到了这个男生组里去吃饭。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们组是这样的:大家围着圆桌,握好筷子,人到齐后说“开始!”。半分钟桌上就干净了,各人端着自己的碗和抢到的菜一边儿吃去。这样吃了两天饭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人家女生桌上是和家里一样,温文尔雅地坐着,要吃哪个菜才夹哪个菜的....
畅销书到底有多畅销?
于是有一天,我就诂苟了一下。畅销书的书单很多,但是通常只有排名,却不说到底卖出去几本。在网上跳来跳去,就到了一个网页,不是按周排榜的,是史上最牛版的畅销书列。wiki上的史上最畅销书
第一本,不用说,您猜对了。圣经。
第二本,别着急,想五秒钟。
恭喜您,又猜对了,是毛主席语录。要知道,圣经虽然据说印了25到60亿本,那可是从公元前一直算到现在,两千多年累计出来的。毛主席语录可是1964年才初版的。
好了。刨去跟宗教有关的书籍和工具书,最牛的是谁呢?-- 我反正没猜到,是狄更斯的双城记!据说印了两亿册。不是说名著不能畅销,可是为什么偏偏是这一本独领风骚呢?
《红楼梦》据说古今中外加起来,一共有一亿册。我想,红楼虽然还在连载阶段就很红,但是真正大批量印刷是不是PRC以后的事?民国以前印刷量恐怕不大,民国时期也一直动荡,而且印书要考虑成本,不是说国家拍板“推广四大名著”就海量开印不管老百姓买不买得起的。那么,是不是看看建国以后的印数应该很容易呢?可是诂苟红楼梦印数,最多的结果却是说《家》的印数超越《红楼梦》的报道。这些报道里一概称红楼梦只发行了400万套左右--- 这大概应该是指大陆建国后的印数。这400万和那一亿实在不容易调和,因为我不大相信大陆的出品只占《红楼梦》总出版数的4%。这俩数字总有一个比较离谱。
恕我孤陋,这史上最牛书单里,还有好些是我闻所未闻的。
这单子上,最畅销的当代中文小说是《狼图腾》,号称两千万册。但其他网络诂苟结果说只发行了300多万册。300万似乎靠谱一些。两千万!除去年纪太小或没上学不识字的,没余钱买不起的,讨生活太忙或太辛苦没时间看的,关在牢里看不了的,中国还剩下两千万人的小说市场吗?
算了。这个wiki上的单子虽然哪个数字都有出处,但是出处实在太不讲究了。到底普通畅销书能卖出去几本呢?不是Harry Potter这样的,就是普通每个礼拜都有的畅销书榜。(harry potter据说有三亿多的销量,平均每20个人有一本?这个三亿多总销量不知道是不是连载累计的呢?)我家有一本格格巫用来凑“免邮费”消费量的书,也号称是纽约时报畅销书榜上的,我觉得实在是十三不靠--也不文学,也不小资,也不学术,也不政治,也不悬念,也不科幻,也不色情。。。。就像一篇拉长版中学生作文。这种畅销书到底能卖出去几本?谁在看这样的畅销书啊?
Wednesday, January 13, 2010
我认为,我知道,我觉得 - you know more than you think
“你觉得明天会下雨吗?”
“我不知道。”D同学回答得很老实.
“知道你不知道。你不能‘觉得’一下吗?"
以上情况提问的是我。反过来,我总是很给面子地瞎猜。
“你觉得明天天气如何?”
“下雨。”
“啊?你怎么知道???”
“我不'知道',你不是问觉得吗?“
“猜”的故事:
“你猜今天那个队赢?”
“不知道”。
“猜一下嘛,猜错了又不罚钱”。
“不猜。”
“你说南极和北极距离有多少?”
“三万公里。”我还是很给面子,张嘴就来。
“嗯。。。答案说八千多迈。。。”
“啊,猜得真准!”我挺得意。
“准什么啊,差了一倍不止!八千迈还不到一万五千公里呢”
“数量级!数量级知道么?这么大的数后面跟几个零对了就算对了,一万三万的有啥关系啊!”
这问题要是反过来问D同学,他一准儿说不知道。我当然也不“知道”,但是我向来不介意猜。不过,我周围的人都经常不给面子。
Tiffany在Arizona大学教本科生的英文作文。她说,不要老说"I think"这,"I think"那的,你写的都是你的想法,犯不着。我对这个原则一直挺有意见的。因为在我,是否省略I think, 那就是“我觉得”和“我知道”的区别。譬如,我可以说“pi是个无理数”,625的平方根是个整数,不过你要是问我1869的平方根,我就只能说“我觉得是个无理数吧”,反正我不会心算开根号。
我在生活中,经常很沮丧地发现,那些不该发表意见的人往往用笃定的口吻夸夸其谈,但是明明可以给点意见的人偏偏奉行沉默是金。我向来不介意随便猜,只要允许说不确定。不过我周围的很多人都是在没有确切信息的时候,不光拒绝瞎猜,甚至拒绝合理估计。其实,像南北极之间距离的这种问题,绝大多数有点经验的成年人都可以估计出数量级的,我得意的不过是我没来得及估计,完全张嘴就说也没有错得太离谱。譬如,大家都看过世界地图,没到太空看过地球还没看过地球仪么。有很多参考的数字,譬如你或者攒过里程,知道北京到纽约的飞行距离约为一万公里,既然时差是12个小时,那就差不多是半个大圆。又或者你还记得中国国土面积是960万平方公里,跟美国差不多大,跨越四个时区。但是问问你身边的人,南北极距离多大,不许诂苟,看看有几个的第一反应是“我怎么知道?”或“谁记得这个啊”?
随便猜猜嘛,错了又不罚钱。何况很多时候你应该发现可以比瞎猜做得更好。就算是瞎猜,像狒狒一样连连撞对,也是很好玩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