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这是美国关注AA的人一直追踪的一个案子。 德州女生Abigail Fisher 和 Rachel Multer Michalewicz 于2008年申请德州大学落选,虽然她们的成绩优于很多入选学生。她们起诉德州大学,认为大学有种族歧视,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地区法院支持大学政 策,此判决得到第五巡回法庭支持。2011年菲舍尔的律师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2012年最高法院受理,2013年将此案发回第五巡回法庭重审。2014年七月,第五巡回法庭裁决,2-1支持德州大学。11月, 上诉法庭全体投票是10 to 5 (刚好还是2对1的比例哦),不对3人小组的裁决重新考虑。
2015年二月,意料之中的Fisher 的上诉终于递交了。
NYtimes 的一篇blog 透露了我之前不知道的一些细节。原来2012年高院审理时,本来是5比3,不让德州再继续当前的录取方式的。少数派的三个人是 Ginsburg, Sotomayor 和 Breyer.三人中Sotomayor算新人,所以老人Ginsburg派她起草反对意见。 Sotomayor法官起草了很有激情的一份意见。 大概这份意见太火辣了,大法官Kennedy觉得此事需要冷却一下。结果是多数派减弱了己方立场,改为批评巡回法庭没做好,发回重审,于是也争取到了 Sotomayor 和Breyer 的支持 。
或者我应该说容忍而不是支持? Sotomayor 明显是支持在大学录取中保留AA的。去年在加州SCA5提案在华人圈里掀起巨浪以后,我也考了古。加州的209法案 是第一个对州宪法修正禁止在公立大学录取中考虑种族的。此后很多州跟进,包括密歇根的propsosal 2 . “捍卫AA联盟” 不干了,把密州(司法长官Schuette)告到高院了,说密州的州宪法修正,违反了美国宪法14修正案里面的同等保护条例。你改州宪法?我有联邦宪法!
这次高院支持了密歇根,该州的宪法修正,是美国宪法允许的。 Sotomayor法官气坏了。整个案子的PDF108页,有58页是她的反对意见。
现在Fisher的上诉递交了,高院肯不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