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加州通过法律禁止同性婚姻,2008年这个案子在州最高法院等待判决。因为预期可能被判违宪(五月的判决果然是违宪),反对同性婚姻的干脆直接
要求修宪 -- 釜底抽薪啊。你不是想拿宪法压我们么?我等你上方宝剑拔出来一看,原来是条咸鱼!11月,prop8以52%支持率通过。
投票不解决一切问题。路还长 --- 别急,按时间说比较容易。
11.4号修宪通过,11.5号立刻生效。
好几对儿同性伴侣马上开始诉讼。11.13号,加州最高法院责成当时的加州司法长官
Jerry Brown(世界好小,这位布朗同学,就是日后再度出任加州州长,并且否决了SB185,打击了第一次对209法案的挑战的那位。)4天之内给以答复:法官是否应该接受这些诉讼,如果接受,在案子审理期间,prop8是否应该暂停生效?Brown苦苦参详了四天,没过好周末。礼拜一,17号,Brown答复说,prop8不能停,但哥几个赶紧开始审理吧!
11.19号, 加州最高法院接受了几个案子,数案同审。
咬文嚼字开始了。Prop8 通过了公投,作为宪法修正(amendment)生效。但是,这么大动静,引发了史上花钱最多的宣传战,各路神仙友情出演的,这仅仅是“修正”吗?这是“修改(revision)”!修正么,是说稍微改改,垫个鼻子啥的,修改那就是动大手术了,开胸开颅的,不能直接就上公投啊,得先2/3压倒多数通过参议两院才行。
但是,啥算修正,啥算修改,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其他几桩理由: 三权分立。依据宪法和人权法案保护弱势群体,那是司法部门的事儿,不该立法部门管,于是也不该他们来取消 (---说实话这个逻辑我没看懂。要修改法律可不得立法部门管么?)
关键的理由是,prop8剥夺了人最基本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宪法保证的权利,不能谁多数就随便改了,不然还算基本人权么? --在后来最高法院的意见里,也有同样的看法。
2009年加州最高法院开始审理。3.26,法庭决定,宪法修正生效,但之前已经结婚的同性夫妻婚姻有效。
当然,还有联邦法院哪!
一个新的案子递到联邦地方法院。被告有好些,最有名的是当时的州长史瓦辛格。
2010年8月4号联邦地方法院推翻了prop8,认为它违反联邦宪法14修正案。不过,法庭搁置了判决的执行,以待败诉方上诉。八月12号,大法官Walker决定在8月18号取消搁置。还没到同性恋人可以重新登记呢,8月16号,第九巡回法庭法庭介入,无限期延长搁置,等待上诉。-
prop8支持者自然不会善罢甘休,全美国都知道这案子会上达天庭。不过, 上天的路也得一步步走。
可加州政府不上诉。傻眼了吧!
得,州政府不上诉,别人卷袖子上场了。最初八号法案的鼓动者,和帝国县提起上诉。
案子递到第九巡回法庭。烫手山芋,其实他们也不想接啊。最好是根本就不用判。2011年一月四号,第九巡回法庭判决,帝国县没有上诉的法律基础(都是技术细节)。至于prop8的鼓动者是否有上诉权,第九巡回法庭不敢擅断,转给加州最高法院:根据贵州(不是四川南边儿的那个贵州哈)的宪法,政府自己都不肯上诉的,提案的支持者可以代为上诉么?11月17号,结论出来了,州最高法院认为,可以!
好吧。看样子还得审。又到新的一年了。2012年2月,第九巡回法庭意见出来了,同意联邦地方法院的意见,prop8 违反美国宪法。
最后,绕了很多弯路,这案子终于到了最高法院。高院的判决那动静可就大了。所以他们经常搞些微妙动作,不直接发声 -- 2013年,6月26号,最高法院说,prop8
的支持者对地方法院的裁决没资格上诉。第九巡回法庭,根本就没你什么事儿,一边儿歇着去吧,说出来的话吃回去。
6月28号,第九法庭取消了对地区法庭判决的执行搁置,同性恋人终于又可以结婚了。
之后,prop8 的支持者还有些垂死挣扎,但大势已去,都没整出啥动静。
真是学习语言的好材料啊! On June 29, 2013, the proponents of Proposition 8 filed an emergency motion with the U.S.
Supreme Court to vacate the Ninth Circuit's lifting of its stay--
先有个判决,判决被缓期了,缓期被取消了,他们又要争取对取消的翻案--我的中文动词都不够用了。上个双重否定就开始糊涂的狒狒,你看见vacate the court's lifting of its stay of a lower court's ruling,晕过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