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04, 2016
莲花,荷花,还有迦叶拈的花 (4)
用中文搜索,大多指向的是红花石蒜与白花石蒜,又叫彼岸花。百度搜狐百科之类的网页,互相抄,内容大同小异,都说梵语是 Mañjusaka, 但仅靠这个罗马字母拼写的梵文我查不到真正的梵语。就连英文红花石蒜的wiki 也被人注明是中文的曼珠沙華。 英文法华经有个版本在网上,里面对应“曼殊沙华”的拼写是 Mañgûshakas ,还是没有梵语的写法。我查了半天字典,觉得曼殊大约应该对应 मञ्जु ,字典上说读 maJju, 大约是甜美芬芳的意思,可以说得通。
至于“沙华”呢,不管用saka还是shaka去查,结果都是一大串,发类似这个音的梵语词相当的多,具体的植物也有若干,虽然没有一个长得像石蒜的。
शाका zAkA 中文名“诃子”, 对应yellow myrobalan
中文维基说“原称诃黎勒,源于阿拉伯语halileh,据《本草纲目》解释,诃黎勒在梵语中意为天主持来”。维基上联的梵语是 हरितकी ,字典解释为同一种树,但天主持来的意思我没查到,暂不知道李时珍是哪看来的。花不起眼。
शाक zAka 对应 柚木 Teak tree 花还挺好看
शाक zAka 对应 阔荚合欢树 合欢花总是好看的
सख sakha 对应 儿茶 Acacia Catechu 是 金合欢属 的 ,花像一把刷子
शाख zAkha 对应水黄皮( 印度榉 ) Indian Beech 梵语还叫 नक्तमाल 虽然前面也有豆科的,它的花最像豆子的花
最要命的是,还有一个字, साक sAka 意思就是herb。如果“沙华”的原文是这个, 那么人家本来只不过笼统地说了天下掉下香花而已,根本就没说具体是什么花!
得,先到这里吧。。。我去歇会儿。
以Mañju开头的词里面,倒是有一个Mañjuśrī,梵语写作 मञ्जुश्री,是文殊菩萨的意思。石蒜科里面,被广泛叫做“曼殊沙华”的红花石蒜/彼岸花是石蒜属的。但石蒜科里还有一个属crinum,中文叫 文殊兰。 这个命名是谁给的呢?这里的文殊,应该是指文殊菩萨吧? 这样的话, 曼殊沙华指红花文殊兰而不是红花石蒜的可能性是不是更高呢?
莲花,荷花,还有迦叶拈的花 (3): 曼陀罗华
法华经虽以莲花为名,在经文里,却似乎提到了几种别的花。据说释迦牟尼成佛的时候,天上降下花雨, “是时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殊沙华、摩诃曼殊沙华,而散佛上、及诸大众 ” --- 所谓天花乱坠是也(法华经有好几个译本,以上出自最出名的是鸠摩罗什的译本)。那么,这四种花,应该是什么,在佛教流传的各地,又都被什么植物攀附了呢?
曼陀罗华,据说是来自Mandāravā,这个梵语有两个词可以对上,一个写作मन्दरव 一个写作 मन्दारव 发音略有不同。后面这一个是树 - 名字很多,好听的比较有神意的有“火焰树”,“珊瑚树”,一听就堕入凡尘的是“刺桐”。 这个树的花,开之前好像一串红辣椒,盛开时确如一树火焰:
曼陀罗树,梵语里还有一个名字叫 पारिजात (Pārijāta), 来源神圣:据印度古书记载,在搅乳海造甘露(就是观音菩萨瓶子装的那个)时有三大宝物出现,其中之一就是这株在须弥山顶盛开的神树。它的花朵散发异香,刚一出现就被帝释天据为己有。
问题又来了,据梵语字典说, पारिजात (曼陀罗华)还指木樨科的一种香花,名叫忧伤树(Parijat),又叫珊瑚茉莉。
这还不够麻烦呢: 中文里华即花,那么“曼陀罗华”是合起来的一个植物,还是指“曼陀罗"这种植物的花呢?梵语里的曼陀罗华(मन्दारव),前三个音节同样可以拆分出मन्दार -- 也就是曼陀罗,字典说,可以指前面提到的珊瑚树或珊瑚茉莉,也可以指中文里通常叫做曼陀罗,英文里叫thron-apple的草花。
曼陀罗在中国是常见的野草,也许是最常见的一种毒药了。15年我们去华严宗祖庭华严寺的路上,就看见山坡上遍生曼陀罗。
那么天上掉下来的第一种花,曼陀罗华,究竟是谁?
1.6 补充:新的证据支持火焰树的,来自《大般涅磐经》:佛祖涅磐的时候在娑罗双树下。当时并非花季,但娑罗树突然盛开,天降花雨,除了娑罗树的花,还有一种:在译自巴利语的一个版本里http://www.bps.lk/olib/wh/wh067.pdf, 37页 ,说是mandārava,后来又用世尊的话说是火焰树花。而对应的文字在哈佛经典45卷http://www.bartleby.com/45/3/106.html 里,就两处都点名是火焰树(即刺桐)的花。
中文版是曇無讖 的译本里,类似的地方模糊描述为“上妙蓮花”,接着又罗列了无数“曼陀羅花摩訶曼陀羅花。。曼殊沙花摩訶曼殊沙花“,大约能想到的香花全都捧出来了。似乎好几个不同译本中对于漫天花雨的描述相差蛮大,统一的意思就是无数多种知名不知名的香花。中文版几乎没有和英译能完全对上。
Wednesday, December 30, 2015
莲花,荷花,还有迦叶拈的花 (2)
这不是没道理的。佛教八宝里面,莲花经常简称就是“花”,那么说佛祖手里拿着一朵花,不另说明的话,就当它是佛经里用得顶多的莲花,也是很自然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优昙婆罗”(udumbara) 花,梵语写作उडुम्बर。问题是,都知道问苏哲是谁,谁去问梅长苏又是谁?就算我们都同意佛祖拿到是优昙婆罗,优昙婆罗又是什么呢? 这个名字当初写在佛经里的时候,似乎大家明白的,就没有多给解释。可是后来,就是佛教机构自己都分裂了。
优昙婆罗उडुम्बर本是桑科榕属的一种大树,又叫聚果榕。它的花,实在是很不起眼。网上搜索,
下面这个也许是优昙婆罗大树的花,上面还挂着几个果子,只是为什么不是隐花了呢? 万能的网络,居然就没给我找到第二张开花的聚果榕。倒是有很多卖种子和树苗的,难道我非得自己种一棵?!
传说中,优昙婆罗花三千年一开,所以一开就有法王转世的大事儿 ( 所以才有轮子拿草蛉卵来附会,其实只要留心,虫卵很好找)。这个正好符合像无花果一样隐花的聚果榕。
问题是, 也有人说 udumbara 这个名字也指blue lotus (Nila udumbara)。 这个我只在英文维基上看到,而且没有出处。但是我确实在梵英字典上查到उत्पल 发音为utpala,听起来也蛮像中文的优昙婆罗,意思是blue lotus。 虽然有lotus,是蓝睡莲。那么,两种说法就统一了 --佛祖拈的优昙婆罗,其实就是蓝莲花。我比较喜欢这个说法。聚果榕的花实在太不起眼了,当不起正大仙容。那么小的花捏在手里,迦叶看得见嘛。如果优昙婆罗确有两个意思,在佛经里可以指常人不见的无花果之隐花,在不立文字的中国禅宗,却是作莲花好看。
番外: 这个一定能让很多人捧腹的:梵语的优昙婆罗,उडुम्बर, 据梵英字典说,不光指“那花儿”,还有一个意思是“那话儿”。想像一下如果佛祖拿在手里的是。。。。
莲花,荷花,还有迦叶拈的花 (1)
现代分类上, 荷花 (英文作lotus), 目前是 山龍眼目 (Proteales) 莲科 (Nelumbonaceae) 莲属 (Nelumbo) . 亚洲的荷花,种名是 Nelumbo nucifera. 说目前,是因为她曾经是放在睡莲目下面的,上个世纪末才根据基因测序分到了山龍眼目下面.
睡莲, 英文作water lily, 目前是睡莲目( Nymphaeales) 睡莲科 (Nymphaeaceae) 睡莲属的 .
只是也怪不得我们糊涂,古时候“莲”这个字,本来也是指荷花的-- 周敦颐的《爱莲说》,爱的就不是睡莲,是荷花。莲藕在淤泥里,荷叶和荷花是立在水面之上的,所以出淤泥而不染。“亭亭”两个字,也似乎只适合有“中通外 直”之茎的荷花。睡莲的茎也中通,可是就撑不起叶子,所以睡莲的叶子一般都浮在水面,染不染就得看水质了。荷花和睡莲之于我,其实植物分类上的区别只是个借口,关键是睡莲在我看是女性的,而荷中性,男人也可以自比。
就只是中国人糊涂么?
正好大土佬儿前辈分享他的荷花照,我一吐槽莲荷的混淆,他就继续分享开了。糊涂的不只是我们祖宗,印度半岛上的古人,同样用他们的莲字来统指两种水生花。梵语里的莲字,padma,这么写:
跟汉字的“莲”一样,它同样统指包括荷花和睡莲之内的水生花。就是到了现在,关于印度教的网站上,都说他们的圣花是 lotus,配图就睡莲和荷花都有。既然我可以有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又何必替莲纠结她的血统呢?
在亚热带季风气候中的人民热爱水中花。
潮湿闷热的雨季过后,初秋凉爽的微风里浮动着莲花的清香,连神明都为之倾倒。 蓝莲花凝成她如水的双眸,粉荷花赋予她泛红的双颊,白睡莲幻化为她的微笑 (抄自梵语文学博客https://venetiaansell.wordpress.com/)-- 在赞美女神的语言中,莲花总是跑不掉的,好像中文里的冰、雪、玉、云。
荷花是印度的国花。
蓝睡莲斯里兰卡的国花。
虽然孟加拉人早就抛弃了佛教,但白睡莲是超越了宗教的标志,在早已皈依伊斯兰教的孟加拉仍是国花, 端坐在国徽正中。
---- 在一切美丽的神话或爱情故事中,几乎一定要有莲的身影吧。就好象中国的古装戏,怎么可能不赏梅?
印度教三大神里面的梵天,虽是造物主,传说中他自己却是从毗湿奴身上长出来的-- 毗湿奴的肚脐里生出一支莲花,里面诞生了梵天。 (毗湿奴是另一个大神 -- 管创造的是梵天,管毁灭的是湿婆,创造与毁灭中间护佑众生的就是毗湿奴。我们中国人最熟悉的应该是他的坐骑迦楼罗,就是大鹏金翅鸟,在西游记里,悟空打不赢的几个妖怪之一。)
在佛教,莲自然也有她无可取代的地位。莲是佛门八宝 之一,荷花和睡莲都经常被用来供奉佛祖,而佛和菩萨们坐在莲台上 -- 大土佬前辈说, 他们坐的是睡莲不是荷花,因为佛像下面的莲座,往往有上下两层互为镜像,这是睡莲在水面的倒影(大土佬的照片哦).看这些坐在睡莲上的佛
可是,好像也有坐荷花上的耶,至少是没有倒影:
好吧,大约菩萨们两种都坐的,我又何必这么着相。
只是,迦叶拈花一笑的,是哪一个呢?
Monday, October 10, 2011
终身误及the most or least essential item in life?
我认得的人里面,也颇有几个有勇气的人,时时能够保留一颗敏感纯粹的诗心,敞开去被世界打动。今天就看见mlc贴的照片和游记。网上贴的照片,技术上肯定不是顶好的。但是我喜欢那种信息丰富,有细节有故事的照片,未必需要主题突出。如果说那种主题突出,光影运用精准的照片类似字斟句酌的短诗,这种我喜欢的照片就类似长篇小说。我已经跟mlc宣布要剽窃某幅照片,但是,也许很久她都不会知道这是啥意思:) 好几年以前,还是刚开始写这个blog是时候,我说自己最怕认真。难得有几个人,对他说的写的,他认真的时候我不想大笑或窃笑-- 他便是一个亲爱的人了。
前一阵,朋友跟我提起 James Wright的诗
Lying In A Hammock At William Duffy's Farm In Pine Island, Minnesota
Over my head, I see the bronze butterfly
Asleep on the black trunk,
blowing like a leaf in green shadow.
Down the ravine behind the empty house,
The cowbells follow one another
Into the distances of the afternoon.
To my right,
In a field of sunlight between two pines,
The droppings of last year's horses
Blaze up into golden stones.
I lean back, as the evening darkens and comes on.
A chicken hawk floats over, looking for home.
I have wasted my life.
(他在email里特别说明,后面几句就是应该不空行的)。
我几乎不看英文诗,因为英文水平太差。我对英文纯粹是功用上的了解,没有对文字本身的感觉。但是这一首,难得让我觉得一开始就有禅意。读到末一句,胸口如有重击。但又觉得这样平常的一句话,难道不是老生常谈?!总觉得中文的古诗中,一定同样意思的句子甚多,但一时又想不起究竟哪一句最切合。今天忽然想起曲牌名“终身误”,觉得对了。如果我来翻译这首诗,末一句,就翻作“终身误”。
这首诗又让我想起,我一向比较忽视的诗的音乐感。在《时间的玫瑰》里,北岛经常在比较各种译本的时候,提到他的版本和别的翻译的区别,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更重视诗歌的音韵和节奏。但是我们既然都不知道很多古音怎么发了,即使是中文诗的音乐性也已经损失了很多。而且我从来不会去朗诵诗-- 即使是会念的字,也只是在心里听见。对很多诗我喜欢画面感,如果不说是超过音乐,至少是不亚于音乐感。譬如很多王维的诗。也譬如这一首Wright的诗。
在查曲牌名有没有通用英文翻译的时候,又发现一桩趣事。几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是“开门七件事”。诸多地方引出处为宋吴自牧的《梦粱录》:“盖人家每日不可阙者,柴米油盐酱醋茶。” 有几个人看过这本《梦粱录》呢?我也没有看过-- 只是看见有文献说,其实《梦粱录》原文是八件,柴米油盐酒酱醋茶。只因为在元杂剧中常用这个,而七言句子更常用,所以才略掉了酒 (来源History of Soybeans and Soyfoods: 1100 B.C. to the 1980s. By William Shurtleff and Akiko Aoyagi)。然而哪个文人是不好酒的?大约剧作家们以为自己可以效牛人“唯酒是务,焉知其余”,而普通人家却可以没有酒的。(好比研究表明,医生们给病人开的治疗方案往往不同于给自己的,因为他们往往以为病人只是要活命,而自己则更重生活质量。)究竟酒是生命中最不可或缺,还是第一件可以砍掉的奢侈品,想必并不是容易解决的争端,然而开门七件事就这样以讹传讹下来-- 这也是内容屈服于形式的一例吧。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不sci光fi
今年可能不会专程去赏叶了。但其实每天经过的路上已经很美。路也是蜿蜒的有上坡下坡,房子也是有漂亮的各种风格,只要稍微换换路线,有很多秋景可看。快到家的时候有两里地都是树,没有房子,也很好。以前的西部玩的时候,大家都是一翻地图就找有没有打着绿点的风景线。我想象有一天大家开车的时候可以选择虚拟风景线--只有路况是真的,远离马路的树和花可以自己“种”,野兔和松鼠也可以放养。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可以在他每天commute的路边种满鲜花。如果你想恶作剧,也可以养些爱过马路的松鼠。撞死了松鼠的司机们第一个反应都是:希望死的是一只虚拟的松鼠吧!---- 一个几乎是永恒的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才是真的吧?
在mlc的某个兔子洞里我说过某个科幻恐怖故事的主意。就是一群人研究neuroscience的,最后就快彻底明白他们的大脑怎么工作的时候,种种迹象表明他们其实不存在,是虚拟的,他们的free will也是假的。啊,什么都可能是假的,包括我自己。。。我觉得这个是最大的恐怖
然而似乎这些科学家们还是感觉到自己有free will的。free will是不是只是一种illusion呢?是信任自己的感觉还是信任自己研究的证据呢?科学家中也许分裂成两派。有些也许决定不与世界分享这个结果,因为这个结果的摧毁力太大了。可能引起全世界的厌世和崩溃,导致所有人不能再享受快乐。有些也许认为科学就是为了求知,哪怕结果恐怖也应该公布。何况所谓快乐本来也是虚拟的。前一类科学家决定为了和谐把后一类科学家消灭掉 -- 何况,既然你们相信自己是虚拟的,被干掉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所有宗教的虔诚信徒,相信自己死后会和神重聚于天堂的,也仍然大多怕死。所以相信自己的存在不真实,也不表示就乐意放弃虚拟的存在。。。绕啊
这个主意是不是已经被人写过了?如有雷同,一定是貌似不谋而合
Wednesday, October 07, 2009
辜负秋光
每天送宝宝上班的路上经过希望中学,操场边上有一排杨树(待考证)。每天看见它们一点点变黄,我都想,要是每天在同一个位置照一张照片,回头叠一起弄个gif,一定挺好看的。看nature的节目,我就特别喜欢那种描述非洲大草原的时候,雨季来临前天空中风卷云舒的镜头,其实也是隔一阵一帧快放的效果。那时候的感受就是,风卷云舒这个词真好。
当然,我从来没机会停下来照相。以前和格格巫住在towsen的时候,门口有两株枫树。秋天里每天出门回家看见太阳在东在西,一层层抹过那两棵树,如同旁观一个画家上色。那年秋天刚好叶子红得特别娇嫩。要是当时照下这么一组相片来,应该也很好看吧。
我又想起红楼梦里面,宝玉因病几天没有出门,看见杏花谢了,感叹“竟把杏花辜负”。每一个没有去赏叶的秋天,是不是也都是把秋光辜负?你可以说宝玉是太自恋,人杏花又不是开给你看的。但其实他不过是对一切美好都怀着一颗appreciation的心,花也好,姑娘们也好。appreciation应当对应什么呢?是理解基础上的欣赏和感激,大约可以用“知”这个字吧。
我记得一个朋友说过,no differentiation, no appreciation, 深得我心。我于是觉得这个应该是英文里面的老生常谈,可惜就连诂苟老手的我也没有找到出处。要说真喜欢什么,就得知道它和其他有何不同。若你分不出杏花跟桃花,或者你喜欢的不过是花。很多时候,辨识度也是我们喜欢一物的原因。win在blog上贴过
一个图, 把很多明星的眼睛排在一起,看你能认出谁来。我做完以后发现,我认出来的,的确也是平素我觉得最好看的那些人。
<补记> 关于differentiation 和appreciation, 想起两段。一个是the devil wears prada里面,一时尚界美女还是给男拎着两条几乎一样的皮带说难以选择,因为"they are so different!" 没入时尚门的女主角噗哧乐了。另一个,是troub和D同学都爱看the deadliest catch,我最烦该节目,觉得"每集不都是一样吗??一群穿这桔红色衣服的糙爷们在风雨大作的一条船上数螃蟹。" troub和D同学异口同声地说,"可每次都是非常不一样的螃蟹啊!"
这又让我想起那个图像分析的例子。我印象里土豆贴过 这个link,一个平均脸的算法和展示。很久以来我反复听说美就是平均脸这种说法,但仔细一看论文,其实包括这个网站在内,我看见的信息都指向“平均并不见得美”这个结论。平均的脸,或许没有什么瑕疵,让DP来看,她也未必能挑出“鼻头太大”或“额头太短”这样的缺点。但是平均的脸十分乏味,而且我想,肯定缺乏辨识度。所以,也许没有人反感它,但可能也不会有多少人appreciate它。
但是,正因为地differentiation跟appreciation有这样高的相关性,也常常有人把这两者错误地等同。大学里,男生们眼里的美女和女生眼里的美女有很多不同。我对大哥说,男生喜欢的很多不过是人群中比较扎眼而已。大哥可能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回答了:漂亮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女生因为有机会近距离长期观察,可用以differentiate的细节就多多了,所以常常公认出另一批美女来。
单是审美也就罢了,其实并无正误之说。但是年青时候也有很多人仅仅因为强烈的辨识度而误认为自己爱上什么。其实于千万人中一眼认出TA来,或许是的确是上帝给你的暗示,不过这暗示的意思没准是:珍惜生命,远离poison ivy,
说起poison ivy 来,我要是中了彩票,又多了一个项目。我要资助研究,做poison ivy的antidote。
Sunday, January 21, 2007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VII) 未能免俗
前一段借了些中文书,其中有一本陈丹燕《上海的红颜遗事》。其实书里讲的主要是上官云珠和姚克的女儿姚姚的故事,虽然书的卖点在上官。八卦经过时间炮制就变成传奇,对传奇的好奇也似乎比关心八卦上得台面。这本书字体不小,插图丰富,纸张厚实,所以我虽然不喜欢,还是很容易就翻完了。好看的书,看的时候不由自主,所以看完了也不必去问作者居心何在。譬如金庸,宣传暴力吗?把“民族大义”置于人权之上了吗,违背“道德原则的先后顺序”(王朔语)了吗?这些对我是无所谓的。人家写的时候是为了卖报纸,哪管得了这么多。至于他老糊涂了以后做的事另当别论。可看了不好看的书,象这本陈丹燕(天知道我从哪来的印象觉得她还不错,看了看书后附的著作单字,我以前象是什么也没看过),就不免纳闷作者想干什么。她似乎想不褒不贬地叙述而已,可是气氛总让我觉得诡异。我总觉得她有立场,这立场又飘忽不定,讲故事的人既不算超脱事外又不投入。好像身边的人以事不关己的态度给你讲八卦,你却觉得背后有牵连,所以听故事听得一肚子狐疑。
今天没抗住许多人谈论八卦的蛊惑,搜索了三联新出的生活周刊。看了王朔的采访。同一页上正好看见姚姚的弟弟写他们的妈妈上官云珠,因为看过那本书,也翻出来看了看。链接在此,看了这个绝对不必再看那书。
绕回来说王朔。作家和美女一样,有的靠天生丽质,有的靠后天打扮。王朔在我眼里,是天才一类。对天生丽质的,你没法问她美容心得。西施捧心的时候没对镜子操练过,所以也讲不出经验来。王朔说文学就给我这感觉。他写的小说,到看上去很美以前的,我大多看过,多数喜欢。可他一但号称“自觉”了之后的东西我就受不了。以为知道自个儿怎么美了,结果怎么都不是样儿了。
最逗的是王朔说看了《时间简史》(这书在90年代中期是何等的火啊,不知道王朔是什么时候看的)和《金刚经》等,领悟了生命的道理。三联的记者说:“费这么大劲懂这个事?” 王朔答,“就跟你懂似的,你懂吗?” 我笑得直翻王朔自己的话,不比你懂,可也不比你不懂。不是“大家都是傻子,谁也不比谁明白什么”嘛。其实三联的记者还真不错,看起来不跟王朔一个鼻孔出气,实际上这捧哏该铺的路都铺到了,还常常是这样不买逗哏帐的架势。
附录
王朔的自我认识之路
从无知者无畏到物质者无所谓
王朔的思想武器
Wednesday, September 13,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VI) 附庸风景
要说最近才喜欢上绿色也不全是事实。绿色曾经是我小时候的应试颜色。所谓的心理测试在我小学时候已经流行,不过还在初级阶段。我们很多同学都有一个笔记本,写着颜色和性格的对应。回头看去,我虽然还是不太以为然,也觉得颜色至少比血型或者星座更有一点信息量。所谓应试颜色,是因为我知道他们的笔记本上的答案,而我愿意让他们说,哦,你这个人热爱大自然,性格平和。其实我小时候对颜色比较一视同仁,没有喜好。这暗示我性格特别丰富,海纳百川,还是完全没有性格,还是一个疑问。
我后来抛弃了绿色,转而喜欢各种深浅的蓝色。如果一定要找理由,我就说,这是地球上最丰富的颜色。其实我小时候在山里,对于海,只在概念上知道是蓝色。照片和电视没能给我任何感性认识,当时梦里的海总是艳蓝而且粘稠如油。到了LA才第一次见灰蓝色的海水。初见并不觉得好看,也没有儿时想象的激动。当然,我仍旧怀念漫长不间断的海岸线。作为一个非常物质化的人,我不能够掬一捧水,对着其中的月影说,千江有水,尽如此月。对于水,对于山,对于野花和沙,我需要亲密接触。在巴城的第一年,我和巫每天回家路过一个小湖。我们在坡顶的路上恰能看见湖水,可是走到湖旁边就完全被水边的芦苇遮住视线。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一种折磨。就像玻璃橱窗里的烤鸭对饥饿的流浪汉的折磨。
前不久我在朋友家里那里聊天。那几天晚上过得非常好。是很可怀念的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的时光。在这样清凉的夏夜,甚至让我们没有电吧!什么时候我们忘记了还会娱乐自己的?她说有点厌倦名胜,每次都很累,风景和电视上看也是一样。所以想去一个不必风景出奇的地方,可以亲近自然。这一点我也同意。风景的可否亲近,对我也是重要的考量。
附庸风景是我的梦想。假如我是悟空,寂寞的消遣是什么?找一个美丽的地方,变成一块小石头,或一根草,和周围的石头或草叶一般无异,然后美滋滋地假装自己是其中一员。我每每想起他吃饱了蟠桃以后,自己变成桃子躲在桃叶下面睡觉,就觉得快意无比。
毕竟没有72变。在阿拉斯加时,我们去冰川入水处划船。一路上冰川也见了好些了,但终究它是它,我是我。等自己能够漂在水上,被蓝色浮冰围绕,有热辣的阳光直射又有冰上冷气拂面,虽然没能变成一块冰混同其中――终于感觉,孰几近之。
我们的领队,在阿拉斯加长大。他戒了相机。他说也曾经喜爱摄影,直到发现自己看景物好似眼睛是长方的取景框。举着相机的时候,跟风景对立。放弃了相机,变成风景里的人。照王国维的说法,有相机的时候是有我之境,扔掉相机后是无我之境。这个又叫我想起那个笑话。给数学家一根绳子,让她圈出最大的势力范围。她随便围一个小圈,说,圈外面的都是我的。这个笑话让我对数学家的浪漫有非常具体的想象。他们总是坐在世界一隅,仰望苍穹。他们不在乎自己的空间逼仄,因为,“那以外的,都是我的”。等这个绳子都抛开,物我两忘,就成佛了。
我没有数学家这样浪漫。对我来说,看得见都不够,摸得着才算我的。
从巴城到京城的高速隔离带中种了很多虞美人。这里的高速两边开满熏衣草。可是不能够停车走进去,不能够采满捧拥在胸前,对我就总是虚的。两周前我去试车,路过一片荒地,开满熏衣草的紫花,真像是一片云霞落地。隔路边只是几尺宽的沼泽,我伸长手臂探了又探,就是碰不到,很不甘心,悲叹自己为什么不是刘备。刚到LA的时候,天才和我一起去吃过教堂的野餐。我不知道美国的野餐是在木桌子上吃的,感觉受了骗。我的野餐就是要铺开在草地上,脚浸在溪水里,漏下的面包屑引来游鱼,它们在我小腿上轻轻碰撞――象我们后来在犹他的河边吃的午饭。而Shenendoah的山里我最怀念就是大草场,单因这是最可亲近的地方。我和巫躺在夕阳下的草场,看着风吹草低,好像是两只羊。现在巫这只羊,吃草吃到非洲草原去了!巫,如果你在那里能看见这几行字,就替我摸摸南非的草木沙石。
Sunday, May 07,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V) -- 名人博客
朕开始看众多名人博客,觉察到很多有意思的事。譬如说名人的私交,若从博客链接上铺出网来,一定有趣。为此朕特意找了这篇《自然》论文 ( The origin of bursts and heavy tails in human dynamics )参考。
刚开始看的时候,还不了解新浪设置。看见刘震云的博客,因为总文章数也不多,就翻到头里去看,笑死了。第一篇是
嗨!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您光临我的BLOG
我已经在新浪BLOG安家了,欢迎你时常过来做客,大家多多交流哦。我会把一些新鲜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一块与你分享。也希望你记住我的BLOG地址,你可以把她添加到你的收藏夹,也可以把她复制下来告诉你的朋友们。
:)
朕的反应是Jon Stewart的经典升调:haaaaa? 这个是刘震云的口气吗?这个,实在,比较,让人惊讶。还有那个笑脸?
原来是朕土。看到李银河有同样的开场白,才明白这个是新浪的default设置。刘震云的这个博客其实不知道是不是他本人开,因为上面只是小说连载。这样是好的,朕虽忍不住好奇去搜索,但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作家开博客。写作已是你的职业。再开一个新界面,好像职业歌手去卡拉OK。
说到李银河,又想起来这个网页背景。新浪大概也有几个备选的。朕先在陈染的博客上看见那个暗花的背景,觉得很合她给人的印象。很女性的,有些阴郁的美。(陈染关掉了博客,朕觉得是好事。她虽然开私人写作之风,但实在是适合躲在阁楼上的美女。她总给朕很天才也很脆弱的感觉,和黛二小姐有些象, 总之不适合这个时代的真实。)结果发现李银河也用同样的背景,初见时还真惊讶了一下。李给人的感觉一向比较硬朗,这个背景一下子让朕觉得,是啊,女人都有柔弱的一面:)以往所知道的李银河,只是个学者。朕对性研究也懒得去看,所以跟多数老百姓一样,知道她倒是因为王晓波多些。看了博客,觉得她是个很实承的人。对她好感大涨。
朕因为自己写字不够真诚,所以很难觉得别人实承,总以为别人在说反话。譬如老罗骂了孔庆东以后,朕去看孔捧金家老小的贴子,字里行间,便都看见骂人:“小小的朝鲜独抗美国、日本、韩国,社会主义大旗不倒。四面被封锁,农民有的饿死了,有的叛逃了,比当年的古巴还要悲壮。”――这是夸朝鲜吗?“(金正日将军)他提出了以军队为整个民族先锋队的“先军思想”,这到底是困难时期的权宜之计,还是具有反抗霸权主义的普遍意义,还需要认真观察和研究”--朕还以为他讽刺咱的“保先”呢。
后来又看了几篇,不得不承认,人家好像是挺真诚地表达敬意呢。都怪朕心术不正,老戴着变色眼镜看文章。幸好没让朕主持文字狱,不然,凡会码字的,一个都跑不了。
我们曾有一段时间,文人羞于谈钱。后来为了标榜自己不虚伪,又都恨不得辩白自己就是为了糊口,绝没有教育/启蒙/熏陶大众的种种自以为是的不良习气。这样的矫枉过正也让朕不满。你们有些人,明明就是除了赚钱之外还有些追求的,甭管是文学还是思想,怎么就不肯承认呢?凡朕喜欢的作家,朕总一厢情愿的觉得他们有这样的更高追求,并且替他们不肯承认的虚伪感到羞愧。现在朕终于开始接受,有的人,不是虚伪,是真诚地说,我写书,就是为了挣钱。人家写得好,不过是天才加努力,并不是非得有个文学追求。朕的这个进步得益于李碧华的博客。朕觉得她也是个实承人。她虽然也是职业作家,博客和书分得清楚。王朔同学更自恋,大概凡他肯写下来的东西,没有不值钱的,所以剩不下什么给博客。他在《无知者无畏》里面那“鸟儿问答”,搁别人,也就是在博客上玩玩的东西。
王朔在《无知者无畏》里写得顶好的是“我看王朔” 。这和eminem在8mile里的招数一样,先把自己说够说透,还剩下什么你们可评说的? 还有谁批评王朔能这样的全面,深刻,不留情面?当然,其他人也没有他这样的材料。这篇算是自我批评(“文艺批评”的“批评”,不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批评。真拗口。),也算致谢――凡有点子被他捡来改成小说的,这不是哑巴亏了。不过王朔好像跟很多人私交甚笃,可见他本质上应该是个实在人。要不那一个个都不是省油灯的,能一而再再而三跟他合作?
陈丹青这个人,朕只知道是个画家,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是自己改的,还是碰巧合了他的职业。原来以为他只是客串写点文章,后来发现自己孤陋,人家早出版了不止一本书。土豆的感觉跟朕比较象,他的文字,知青加外文,的确有些硌涩。其实不止,他还喜欢套些上海话在里面。凡朕读不大通顺的话,就都当上海话解释了。他所推崇备至的木心先生,也是言语中一不留神就带出点上海口音。当然,也不排除人家是精心安排。受北京口音的毒害,朕对写作中带其它的口语总不是很适应。木心的文章,朕只在网上见过一篇《上海赋之五——只认衣衫不认人》。读后感是,十分切题。以至于看完了,觉得只要这个标题就足够,何须写正文。对那些看了此文惊为天人的读者,如果不是旧上海过来人,朕是难以理解的。这样的文章,在朕眼里,就象怀念雷家豆腐丸子,不足为外人道。朕也不是瞧不上这类题目,以前看张爱铃《更衣记》也看得绕有兴致。
因为只看过这一篇,印象不好,连带对陈丹青其它的推荐也不太买账了。朕由此也意识到,朕也说不上喜欢陈丹青。肯看一个人推荐的东西才叫喜欢。
旧时有说法,看一个人读的书,大抵可以知道他是何等样人。如今大约看一个人博客链接也有这样的功用。譬如陈丹青链宁赢电影,洪晃;洪晃链陈丹青,朱伟(余华也链他)等;朱伟链潘石屹等。老罗呢,就很瞧不上宁。老罗很可爱,除了友情链接,还有无情链接。朕倒是不知道,无聊文人甚多,为何老罗无情有独衷,盯上了那两个。不过也有老奸巨猾的象冯唐,就一个也不链。池莉的博客也很可爱,管理员的网名是管丽瑗女士。
Wednesday, March 01,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V) 诗可以怨――也可以不
诗可以怨――也可以不
冰心的翻译远胜她的原创。因为她译的泰戈尔,朕对她的批评总留有余地。朕对于泰戈尔的印象是十分女性化,一方面因为他诗中的意像,一面或者是被冰心的笔触加强了。吉檀迦利是泰戈尔自己译成英文的,所有懂得孟加拉语的人都说,与原文相去何止千里。然而看冰心的译文,却常常让朕觉得或者可以挽回一点――至少,比英文版更能够打动朕。
摘下这朵花来,拿了去罢,不要迟延!我怕它会萎谢了,掉在尘土里.它也许配不上你的花冠,但请你采折它,以你手采折的痛苦来给它光宠.
我怕在我警觉之先,日光已逝,供献的时间过了.虽然它颜色不深,香气很淡,请仍用这花来礼拜-- 趁着还有时间,就采折罢.
中国人难免会联想到金缕衣吧。只是这完全没有“花开当折直须折”的气魄。它是怯懦的,虽然勇于献身。它是谦卑的,又是圣洁的。这供奉毫无委屈。
泰戈尔的诗,至今属于屈指可数的朕能够记得的现代诗句。这一节,不是他典型的气质,却是朕喜欢的
假如我今生无份遇到你,就让我永远感到恨不相逢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 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日子在世界的闹市中度过,双手满捧着每日的羸利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是一无所获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坐在路边疲乏喘息,
当我在尘土中铺设卧具,
让我永远记着前面还有悠悠的长路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当我的屋子装饰好了,箫笛吹起,欢笑声喧的时候,
让我永远觉得我还没有请你光临
让我念念不忘,让我在醒时梦中都带着这悲哀的苦痛。
他是写给接二连三逝去的亲人,还是写给一个尚未相逢的期待?
他写了很多诗给神。可是象朕这样的极端无神论者,并不反感。他的神不威慑,不教导,不索取。他是空气,是水,是阳光,是鲜花,是一切美。他不惩罚,不施恩。他是虚空。但是他无所不在。他是我们在冰川之下看见睡莲,在高原之上遇见湖水,在清晨的风中捕捉到花香,他是这一切难以名状的感动的载体。我拿什么奉献给你,虽然“你”无心给予?
从moppet那里连到RG的blog, 他正好从宇文所安的书里提到杜诗。有的诗,是要有背景才能欣赏的,这背景有时关乎历史时事,有时关乎诗人个人际遇。那么,对于小诗人,因为无人关切其生平,其诗中的奥妙自然难以被发掘。宇文所安或者是RG (RG和朕一样懒,引用的时候没有引号,搞不清楚到哪结束)顺便表达了对小诗人的同情:从评论欣赏的角度来讲,对小诗人似乎是不公平的。
单就诗歌来讲,怎么算是公平?――或者,有必要讲公平吗?作诗的人,往往是不平则鸣(这不平即偏离常态,不是不公平,详见钱鍾书,略见大哥blog),首要的并不见得是在求得共鸣。读诗的人恰有共鸣,应当是副产物。诗人若在作诗时惦记的是千年以后的读者,怕是不大能够作出好诗来。
论典故的生僻,小诗人也有不得已自己笺注的,弄得十分无趣。可是那几个用典的大家,没一个是需要依赖典故的。李商隐的诗,难道不是完全不知典故的人也会觉得好吗?朕初初喜欢稼轩词,或者读鲁迅的时候,对绝大多数的典故都毫不知情,可是仍旧觉得好,不明就里的口齿生香。他们之所以流行,就是因为不知道典故的人也会喜欢,喜欢以后再去了解典故,之后再一层的欣赏是后话。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效果,了解典故成为喜欢的必要条件,这样的诗人都不是最受大众欢迎的诗人。在你熟悉了解了一个人之后,再看种种,必然是另一番感触。在国家艺术馆,朕瞪了半天凡高的自画像,虽然最不喜欢的主题就是人像。听见林妹妹说“放屁!”,大家宛尔,并不觉得她粗俗。对其它说放屁而被我们鄙视的人不公平吗?可是这个人当初引起你去了解,并不是毫无缘故的。如果说大诗人能够占到这点便宜,那也得他先有浅显一层的好东西先吸引过我们。
文艺批评和单个读者的好恶又是两回事。一个句子好,不管他是原创还是抄袭,都应当是好的。可是写诗话,作笺注的人就要去挖他的来龙去脉。一种气质值得一提,往往不但是它本身的品质,而要放到当时的风气里去论。朕在别人家里过年的时候无聊,翻见一本历代祭文集子。其中有韩愈的一则短文《祭房君文》(trouble 同学,朕的记性是老实不好,全靠google帮衬而已),
维年月日,愈谨遣吏皇甫悦以酒肉之馈,展祭于五官蜀客之柩前:呜呼!君乃至于此,吾复何言?若有鬼神,吾未死,无以妻子为念!呜呼!君其能闻此言否?尚飨!
书里对此大加赞誉。大概是说这如何精练,如何情真意切。其实把祭文写成这样的,或类似与此的,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江湖豪士,不善言辞,提两桶酒到墓前,说:“好兄弟,你咋就这么去了!咱没啥好说的,老婆孩子交给哥哥了。喝了这酒罢!”不也差不多?为什么韩愈写来,就格外得分?因为时下风气,祭文洋洋洒洒的多,而以韩愈的本事,洋洋洒洒也不难。在这样的前提下,他偏偏只写这几个字,我们就留意了。没有这样的背景,朕看这两行字,绝不特别感动。即使有了这样的背景,朕也怀疑,说不定韩愈就是偷了懒,取了巧,假装自己至痛无言。但原因不论,这样的祭文,难免要被批评家提一下的。
其实不光是诗歌,很多的艺术形式都是这样。有的诗要反复吟诵才品得出来,可谁也没精力把所有诗都嚼一遍。有好些摇滚乐队,上榜单曲和辑子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为什么?普天下那么多乐队,谁听得过来?总要写一两首摄人的流行曲子,能够打进广播里去,从大众眼里吸引到同道,这些人才肯去找你不那么具流行性的作品来听。有好些乐队朕是只听得进best hits 的,说明朕并不能够真的欣赏他们。吃了人家的糖衣,炮弹都还了回去。
还有比较现代的艺术,几乎更要求对近当代艺术史有了解才能够欣赏。朕看东西比较直白,先问漂亮不漂亮,所以大多数搞概念的作品,完全不理解。最近学校里展出Joseph Beuys的作品,朕进去才不到一分钟就看完了。鸡同鸭讲。就唯一一个漂亮的作品,
把朕骗了去看展览的这个,朕提的问题一定也让艺术家晕倒:that’s totally not the point! 可是,朕的确比较想知道,这个柠檬是不是真的;插头用的什么金属;如果选合适的两种金属,一个柠檬够点亮多久?
Monday, January 30,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II) Rules of publication
--James Frey 和三毛,pseudo-fiction在中外的不同遭遇
James Frey这孩子写了本书叫a million little pieces。这本书讲啥的不清楚,从几时开始红的也不清楚,但至少号称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女人oprah 的举荐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此书一度居畅销书榜首。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本书如果不红也就罢了。红了以后,很多人发现受了骗。经纪人当作回忆录来推销的书,原来很多内容完全是作者意淫。自古以来,小流氓都幻想自己身披狼皮,中外皆然。吹牛原是本性。三天拘留能吹成三年单身牢房,打针青霉素能吹成刮骨疗毒。我们中学同学就曾经把两伙小混混打架交代成黑社会火拼。幸而听他交代的是90年代的中学教导主任,要赶上83年严打办主任,吹牛的结果能把刑事拘留给搞成就地正法。所以James Frey同学吹牛也不奇怪。可你在酒吧里跟三五潦倒醉汉吹无所谓,吹成畅销书,赚了一众感动感慨及钞票,大伙儿就不乐意了。Oprah姐姐本来还保他,亲自打电话到Larry King热线去:细节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要朕说,大伙儿也特较真了。孟德尔同学伪造数据也没碍着咱遗传学里照样教他的原理啊。)过些日子oprah姐姐琢磨过味儿来了,跟Frey这孩子非亲非故,保了他,毁了自己一世英名,如何了得。Oprah痛下决断,不光自己老老实实道歉,还把Frey兄弟请到现场,亲手把他煎成了一尾焦鱼。虽说Frey不是Oprah的徒弟,Oprah办事大有清理门户的架势。丘成桐先生一定羡慕得紧。
也是美国人民单纯。说是回忆录就信啊?广告里一加guaranteed 就买啊?Craig Ferguson兄弟是明白人。他说,回忆录怎么啦,谁让你们把回忆录仨字这么当真了?装什么傻呀,艺伎回忆录咋没见你们当真?中文作家就不搞这个。真的人都不承认,非说是虚构。说虚构也没用,读者一看就知道是真的,再撇清也信。不光读者信,中宣部都信。小说怎么了,小说也不能瞎说,也得禁。
中国读者也不是没上过当。三毛早年的散文,多少中学生喜欢啊。都以为是真的。揣着50美元出门闯荡,又是流浪,又有爱情,长得不漂亮可还老有桃花运。后来知道是假的了也是哑巴亏:三毛也没说那都是真的,愿者上钩罢了。何况,朕以前也说过,中国读书的人向来吃了亏不肯承认的,因为读书一半是为了显得比别人聪明。所以很多上了当的人始终说,假的也没关系,我喜欢的理由又不是它真。
华盛顿邮报的Richard Cohen 是批评Oprah的众人之一。记者问他,出版界规则是否应当更新,他说不。规则已在,关键是大家要遵守。看来他在华盛顿是白待了。当oath of office 不能阻止腐败的时候,政客们马上发明了 Declaration of Honest Leadership 。规则不怕多。朕提议作家,经理人和出版商在合同以外签署declaration of honest relationship,省得翻船以后互相推诿。同时安慰美国读者:写书人就是说书人,说书人就是骗子,拿的都是棒槌。
Friday, January 20, 2006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i) 流行乐
只用看看他们的歌名,象“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 not a proof of their Bourgeoisism, but an illustration.
我离开旧居的时候,也很想烧东西。不过我从来舍不得烧信。我喜欢烧纸张,是因为喜欢看火焰吃过字迹的走向和颜色对比。我只舍得烧废纸。但是这个愿望也很难满足。到处都有fire code. 在家里还一不小心就把警报弄响。在大学里,有一次很想发泄,抓了厚厚一沓信,终于舍不得,只好象征性地烧掉一个信封。所以,我实在不够小资。我比较小农。
我想我缺乏anger management。上个周末看kevin spacey 的 beyond the sea, 这出戏大半是spacey 在唱歌。看到他和sandra dee 吵架,俩人大喊大叫抢着离家出走,我不禁感慨:真希望也能这样吵一次架啊,随便跟谁!我实在太懒。懒得高声,宁可沉默。懒得事后收拾,所以从来不砸东西。其实想必砸东西是有快感的,尤其是清脆的玻璃制品。
本质上,还是因为小农。我一切情绪都不肯舍弃,偶有愤怒,我也攒着。当然,我记性不好。所以情绪虽不曾烧掉,也都蒸发掉。攒得住的是信纸。可惜连我自己都不再写了。
非常另类
非常这个词,本来的意思是字面上的,就是对“常“的否定。可现代汉语里面大多数时候解为程度副词,表示极端。朕小时候读到孙中山任民国“非常大总统”,觉得他的头衔比一般总统含金量高,因为他这个总统不光大,简直“非常大”。现在的小孩儿大概不会再犯此类低级错误,从电视节目的非常男女到非常6+1,这词已经越来越多用回它字面意思。
前几天在网上碰见一个歌手,提起朕最后加入个人排行榜上的摇滚乐队staind. 他说没有听过,朕就转了一个样本过去。朕说喜欢staind的一个间接原因是听了太多剑走边锋的另类摇滚 (indie, symphonic, punk, ect),忽然再听得这样一个中正的扎扎实实的硬朗的风格, 倒又觉得耳目一新。可是这孩子一听,说,他们也是alternative啊。朕说,那有谁不是?
摇滚是不是最缺乏主流的流派,所以大家都是另类?对主流的偏离成为另类,对典型另类的偏离,是更加极端,还是偏回了主流呢?不管那一种,都可以叫:非常另类。
不过,朕到底觉得,中正和主流并不是一个概念。就算全世界都去练千蛛万毒手,降龙十八掌仍然是中正。
佛歌
在下载齐豫的时候,偶然得到不知出处的大悲咒。男声,姑且当作是和尚唱的吧。齐豫也唱过大悲咒,可她吐字太清晰,唱这中文标记的梵音,字正腔圆反倒成为弱点,不如和尚唱的安抚人心。齐豫唱的其它佛歌倒还不错,她的声音本来就像是彼岸所出。把和尚版大悲咒听了几十遍,居然不厌倦。发给格格巫听,才知道在国内正流行。一时兴起,又抽样听了孟庭苇的版本。孟妹妹还是一副羞答答的玫瑰样子,把般若菠萝密心经唱得情深款款。只好割爱删掉了。现在的playlist上,齐豫唱罢绝望的飞鸟与鱼,就是温暖的和尚版大悲咒,好让神经从深海的冰冷里慢慢苏醒。
顺便提到:飞鸟与鱼的爱情,至少在冯至笔下就已经引入了现代诗,并不是流行乐的发明。但是如同trouble的例子,说得早不如说得好,后人要引用哪一个是由不得前辈们说了算的。
Friday, November 18, 2005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
我常常想要更换identity. 很久以前我和数个朋友保持通信――真正的信,非电子的。跟每个人对话我都有不同的口气,每一种都是真实的。很多时候我显得很cynical,简单的心理学可以把这解释为对脆弱内心的掩饰和保护。当然我自己觉得这在很多时候是因为懒。Cynicism is often an easy and cheap way of appearing witty and hiding your true thoughts (if you have any). 但是偶尔我也可以非常单纯,行走在那个被附加了很多意义的大池塘旁边,对当年的爱人吟诵泰戈尔,丝毫不觉得矫情。
在网上我同样需要完全不同的身份。我狡兔三窟――三不过是个虚数。我挖过的洞穴多到自己都记不住,或是丢失了密码过其门而不得入。而且因为我向来不信任网络的安全系数,生日到地址,到任何秘密问题,从不答实话,所以密码丢了怎么也没法讨回来。我最早的博客名字叫”海盗盗海”, 后来忘记是那个网站登记的了,只好又注册了这一个,之后又忘记了很久。所以从最早的测试贴到再次开通已经隔了半年。在MSN上贴了照片,却决定不写文字,因为酒肉朋友太多。
Metaphorically speaking, 我怕热闹,所以住到山里。没有路牌。不装电话。就像天才的Douglas Adams所说,我的存在是一个SEP field: you can’t see it unless you know exactly where it is. (大哥和土豆应该会心一笑。)而且我的各个洞穴之间互不联系。不知道的人就应该不知道这些身份共享同一具皮囊。
可是我又幻想热闹。喜欢听见敲门声。而且每当我的新身份被亲爱的人识破,我总是很满意。如同得意自己总能认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姓名也没有面目的时候,到底有几个人识得我。这样的幸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这样的identity也是永远不会丢失的。
主席说得好,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把毛主席只叫主席透着早期共和国遗老的一种亲热,而我决定以此怀念一个过去的朋友。我既怕自己认真,也怕别人认真。如果一个人认真的时候我不想大笑或窃笑说“省省吧“,那他几乎就是一个亲爱的人了。
亲爱的土豆妹妹今天提起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 这个小说/电影。――我这么长的铺垫,其实都是因为土豆的贴子引起。这序言和正文的比例快比上古诗了。
关于不自由毋宁死这个概念,让我想起自己以前提到过,对于我来讲,生命和自由的失去,究竟不比失去identity更可怕。李敖说反求诸己,有“己”就好办。把我杀掉我是作为李敖死的,把我抓起来我仍然作为李敖活着(这是我冒充李敖说的)。一个人失去identity当然不一定非得被切掉了额叶。我总是越扯越远――幸好没题目,无所谓离题万里――一说起李敖,我又想起有个聪明人很不忿地指出,李敖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他不解,女生怎么还给他鼓掌?呵呵,李敖对女性的看法多年一贯,于我完全不是新闻。我还真是不生气。一点儿不生气。
Chief帮助McMurphy完成了死亡。所有觉得多少有一部分McMurphy在心里的人,可以自问有没有一个chief这样的朋友。所有觉得自己并非McMurphy的人,也得想想会不会有一个自以为是的Chief,在你还留恋人世的时候替你了断。我在这个博客上第一条记录就是关于立遗嘱,有感于那个终于被拔掉了喂食管的佛罗里达女人。当然,象我这样的懒人,大家都知道不过是说说而已。
安徒生一生最大的恐惧是被活埋,所以他经常怀揣一张纸条:我只是看起来死了。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典故的时候还在上小学,当时非常苦恼。因为我最大的恐惧是被抓到疯人院,而我不能怀揣一张纸条:我只是看起来是个疯子。一点用没有,即使有,恐怕也是副作用――that would just sell me out. 虽然被抓到疯人院跟被活埋都是极小概率事件,你不得不承认大多的恐惧都并没有什么道理,这并不妨碍它们的真实性。
我现在很少再想起自己曾有的恐惧。因为基本上我完全混同周围的大众――有一点受过度教育的人群中常见的犬儒言谈,这只该算是正常。但是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面并没有放松警惕。譬如我从不试图向我的美国朋友解释中国人传统里对刺客的崇拜,虽然“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总能够让我心潮彭湃。这与精神不正常无关,只是小心不流露异端思潮的后遗症。
我对世界虽然极端不信任,待人却似乎反其道而行之。狒曾说天才胆小,对陌生人总先当坏人,而我象东坡一样“眼见得天下无一个不是好人”。其实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摩”人心,只不过揣摩完了仍旧先当他们是好人。Prisoner’s dillema作为一个数学模型或哲学问题是存在的,但作为黑社会的现实问题则不然。我守信,他招供,我至多不过是个蠢人;如果他死抗,而我出卖他,我何以自处?我可以忍受自己是一个蠢人,但我不能忍受自己辜负一个本值得我信赖的朋友。loss function在这里不是对称的。
扯远了。世界上多数护士长不过是消极地维持一个既成秩序,对付手下的精神病人也不过是例行公事,混个工资罢了。在这样的护士长看守下,秩序渐渐就松弛了。但是有极少数的人,总觉得正义在他们手里,“正常”由他们定义,非常积极地要维持他们制定的秩序。这些人是可怕的,因为他们非常投入,非常认真。主席说,怕就怕认真二字。这句话层次太多了。
前天见人说摇滚,引一个典故:主流问摇滚青年,你们究竟反对什么?乐手问,你们有什么?有甚反甚,并不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可笑。这是从任何主流为中心向边缘拓展空间,在极端越扯越远的途中,我们所能接受为“正常”的尺度就越来越宽松。这与主流落在哪一点上毫无关系。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 am lost-- are you?
我决定,开始两个系列:
1. What was I talking about? (I am lost-- are you?)
2. 一切都是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