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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29, 2010

未能免俗 -- Salinger死了

昨天偶然点了一下新闻,看见NY times 上Salinger的死讯。他的小说我只看过著名的《麦田捕手》,但那是大学时为了选修的英语课读的,就记得读得很不顺畅,好像很多词都不认识,甚至往往也不是字典上的第一个意思。所以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不好。当时的英文水平,只能够享受《教父》。看完《教父》以后就感慨这才是畅销小说的样儿么!我现在的英文能把麦田捕手看顺畅了吗?不知道。我觉得就算能,我也未必能欣赏和理解他。我的少年时代的记忆实在是比较阳光灿烂。

看见他的死讯,我预感到一批悼念文字正在酝酿即将上演(写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响起了张学友的“我仿佛看见一出悲剧正上演”)。NY times那篇写的挺不错。Salinger同学一贯隐居,我之前也没关心过他的八卦,看了讣闻才知道原来他为了捍卫自己的隐私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联邦第二上诉法庭(更新:阿浩指出,没到高院。这里必须批评 NY times ,简直不堪信任)。简介里说,传记作者Hamilton引用了未发表信件里的文字,惹毛了塞同学。我好奇,人家私信没发表的您是如何弄到的呢?我又想起若干年前,老在报纸上看见谁谁在潘家园儿旧货市场上买到名人或非名人的旧书信的故事,也常常在报刊上见到名人死后家属或子女把私信拿来发表的。有时候我怀疑某些名人在写信(甚至日记)的时候已经想到可能会被发表的下场,所以私信也摆得有姿态。另外,我也一直不知道究竟谁对信件有所有权和发表权。甚或将来卖了钱,这钱归收信的还是写信的还是四六开呢?

看了法院的判决书我才知道,原来在美国,书信的版权在作者,但是收信人对那几张信纸有所有权。塞同学的几封信,就是被收信人捐给了大学图书馆,又被勤劳的Hamilton辗转哈佛普林斯顿借来看了,抄到书里。一开始Hamilton通知塞同学说要给他作传的时候,塞林格就表示反对。不过,hamilton同学也就是知会他一下,并不是征得批准的意思:要是被八卦的对象不同意就可以堵住旁人的嘴,那还有八卦可言吗? Hamilton写完之后,给塞林格发了一份。塞林格这才知道自己的私人通信已经被捐出来了。塞同学拿起了法律的武器。首先,把79封信注册了版权。然后要求兰登书屋删除所有私信的节录。Hamilton删掉了很多内容,但到底剩下两百字舍不得。他认为剩下的部分怎么说都是“合理使用”,但塞同学不依不饶,官司就打到了最高法院。

判决书很长,我没那劲头照翻。最逗的是里面讨论为什么Hamilton不是合理使用。譬如判决认为Hamilton照抄的即使只是描述事实的部分,也是侵犯了版权的。如果是只是事实,没什么修辞的话,你用自己的话说不行吗?Hamilton同学说,不行,不抄不足以保证准确生动。法官说,着啊,你也知道那叫生动,那不就是人家的文学手段了么?还有, Hamilton被提审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抄这一个字呢? Hamilton同学老实地说,我想要读者知道他是有讽刺意味的。法官问,那你直接说,“他讽刺地说”不就得了? Hamilton同学说,天哪,我怎么能写这么土这么闷的句子呢,我也是有名有姓的作家啊!这里我仿佛看到法官们幸灾乐祸地笑了,呵呵,想不出更高明的表达,人家又不肯让你抄,你就认栽吧。

塞林格是宅人的领袖了吧。不过,我又怀疑,他这么宅,谁也不肯见,那他就是一年四季在旅游其实大家也不知道啊?不知道护照上的名字换一下是不是容易呢?hmmm.... 想象一下塞同学溜达到兰登书屋的大楼外,坐在咖啡馆里一边吃点心一边窃笑 (提示:评论里有阿浩展开的此案回顾,很精彩哦! 要点开comments才看得到)

Monday, December 28, 2009

检察官免检? Katyal v. Clement

(12/3/09开始写的,终于补完了)
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很兴奋。终于有这么个官司了!

两个在1978年被判了谋杀罪,服终身监禁的人,在25年的冤狱之后被释放了。出狱后他们在民事法庭上指控检察官扣下了指向其他嫌犯的证据而且引导少年证人编造证词(此人和其他证人后来翻供了)。虽然此前也有案例(Brady v. Maryland ),在被告索取证据而检察官扣下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时,是检察官违规。不过该案Brady本人也不是什么好鸟。他承认参与谋杀,只不过说,最后杀人的那个不是他(想起deadman walking这个电影)。检察官扣下的证据就是他的同伙承认杀人。这个案子虽然判检察官犯了错误,那也就是改正就算了,没说要赔偿的。重审也只是针对他的量刑,定罪并没有变。

现在这个案子不同,两个服了25年监牢的人或许是无辜的。我看某些检察官不爽“久矣”。现在终于有人要告检查官了。而且还是两个被错判了杀人罪的,浪费了25年生命的人。检察官怎么回复的呢?absolute immunity from liability (绝对豁免)!这等于是说,如果检察官认为你有罪值得起诉了,在这过程中就算编织罪证都是免责的。这太太太令人毛骨悚然了。如果对故意伪造罪证的检察官都没有权利起诉,岂不是只能靠检察官们的良心自律吗?我最不相信自律。地区法院和巡回法院已经认为豁免不是完全绝对,结果一直告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怎么说,我拭目以待。新闻评论说,检察官们已经觉得背上寒毛直立了("chilling effect")--你们也知道冷呢?照章办事你冷什么冷啊?

这案子还让我想起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这个电影。Guildford Four 本身的翻案是因为发现一个探长发现原案警察伪造或修改供词记录。据wiki说,后来有三个警察被控,但没有定罪。电影里面要更戏剧化一些,转折点是Emma Thompson发现有一个说明“勿示被告”文件夹,内有被告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据。另外,八卦一下,名人们真的很容易凑到一起哦。Guildford Four 里面一个叫Paul Hill(不是 Daniel Day-Lewis演的那个),出狱四年后居然娶了肯尼迪家的女儿(JFK的侄女,RFK的女儿)。一个在21岁“正当最好年华”被扔到监狱里15年的男人,是如何修养到这样的魅力,得到大家闺秀的青睐的呢?

另外,我一直觉得司法上有个问题我接受不了。就是虽然允诺给予每个人一个“公正”的审判,并不代表这个判决是“正确”的。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还是判错了怎么办呢?不论怎样严格的审判程序,总是难免要错判的。什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错判一个好人”当然是梦想,sensitivity 和 specificity 不大可能都是100%,在维持治安和不设冤狱当中总有一个tradeoff。即使是一个公正的程序,其中没有人作梗,也可能有人被冤枉-- 最后如果洗清了,就算了吗?自认倒霉,一点赔偿都没有吗?D同学认为不需要,因为没有人陷害你,你得到一个fair trial了。我总觉得要求这样的人自认倒霉是一件我不能接受的事(大马路上溜达,不小心摔一跤,这我可以自认倒霉。可就这样的事儿还有讼棍律师帮你告政府路没修好呢)。但谁来赔偿呢?我的提案是政府应该买保险。每错服刑一年保额为某值,如果冤枉人的可能性非常低,保险公司也认可这个概率非常低,应该是一个可接受的生意。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我看一定是这个法庭有问题,错判率太高。这个保险费从哪来呢?首先,如果错判几率相当低(至少法官们认为很低,低到可以接受),那保费不应当是一笔大数字。其次,我还不知道保释金一般都干嘛使了?小不点的案子也是几千上万,大案子上百万,这利息也得不少呢吧?够不够买保险的呢?Bail bond公司直接拓展一下业务就是了。

http://blogs.wsj.com/law/2009/11/04/katyal-v-clement-part-ii-on-the-prosecutorial-immunity-argument/

http://george.loper.org/~george/trends/2009/Nov/9975.html

doubanclaimd7c1ade7d30e7d96

Update: 2010 年一月,案子撤销了。原告获得一千二百万。诬陷他的检察官们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赔款是政府,也就是纳税人付的。
case file 

http://www.csmonitor.com/USA/Justice/2010/0104/Supreme-Court-drops-key-case-on-limits-of-immunity-for-prosecutors

Thursday, June 25, 2009

未能免俗

《小团圆》。兴致勃勃地下了,可是居然是硬着头皮看的---- 张爱玲的小说,这是第一本,当然也是最后一本。一开始,是对那些中译的英文名字不适应,这不怪作者,是我自己有强迫症,要去念出来,看原来是啥。九莉或许是Julie?蕊秋当然是Rachel。

看完了,作为小说来讲,不觉得好看。也就是因为是她写的才勉强看完了。我应该算是不能够appreciate这本书。就记住了一个词,憎笑。DP的读后感大约是,他俩到底相爱过,而且是在“懂得”基础上的相爱,所以已经万幸,哪怕短暂。爱是什么意思当然大家各有各的定义。我倒觉得,如果当时有网络,张爱玲或许会发现,能懂得她的人不是只有那一个,有内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更加不止那一个。胡兰成那点才气,说真的,上不得台面吧。还是山河啸说的比较得我心,他就是一个尤物,很多女人都想去玩一下的。好比很多文人有机会亲近一代名妓,也是幸运的,不是非要名妓是李香君才是幸运。--这样想便不会替她那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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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ackson死了。还记得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在ABC播出的时候那种吃了苍蝇的感觉。有比Martin Bashir更猥琐的“记者”吗?If I could curse, I wish every time he mentiones the name Michael Jackson, he gets a blister on his mouth. No, better yet, I wish every time ANYONE mentions that name, a blister grows on Bashir's mouth.